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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董事职务一家公司至少必须有一名董事;上市公司至少有两位董事,(见《1948年公司法》第176条)因为公司作为法人没有董事是不会自动运行的。“董事”的定义包括占据该职位的人,不管名称叫做董事还是其他。鉴别是否董事,是看他的作用,其名称也可叫“理事”(Governor或Trustee),或叫“理事会”(Board of Management),等等。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授予这些人以管理公司的权力,那么他们就是董事。他们虽然  相似文献   

2.
钟玉冰 《大经贸》2005,(9):73-73
2005年,最新的公司法修订草案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1/3以上是独立董事。如此看来,独立董事制度被法定化似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可笑的是,在独立董事制度的发源地美国,它的《模范商业公司法》和包括特拉华州在内的美国各州公司法,都没有规定公司必须强制性地引入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几年前被引入中国。一直以来,独立董事,这个“外地郎”在中国就被人称为“缄默一族”、“花瓶一族”,原因就是它并不独  相似文献   

3.
李金惠 《商业科技》2009,(19):25-25
2005年,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引入“公司机会原则”,但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法》中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尚不能完全适应公司发展实践的需要,因此,确有必要通过对公司机会规则的研究,对《公司法》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
许多人都有一个老板梦,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投资作老板,我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对股东、董事、经理、监事及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提出了要求。一、关于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向公司出资的单位和个人。什么样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公司法》没有特别限制。为了解决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股东资格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1月7日发布《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公司股东作出规范要求。(一)以下个人和单位可以投资设立公司: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家庭成员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  相似文献   

5.
<正>公司董事的禁止竞业义务,是指公司董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从事与其所任职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营业,也不得兼任与其任职公司相同或相类似营业的其他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等职的义务。我国《公司法》第61条第1款前段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  相似文献   

6.
康婷婷 《华商》2008,(16):90-90
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相比较,我国上一部《公司法》对董事注意义务的规定几乎空白。新的《公司法》颁布以后,上述问题有所克服,但从总体上看,现行公司立法中董事注意义务的缺位现象是显见。希望通过本文董事注意义务的分析与整理,能对公司法中董事注意义务的问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7.
2005年,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引入"公司机会原则",但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法》中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尚不能完全适应公司发展实践的需要,因此,确有必要通过对公司机会规则的研究,对《公司法》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为规范公司的登记管理,现就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条例》施行之日起,新办公司一律按《公司法》和《条例》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登记为公司;不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称“公司”。 非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称非公司企业),  相似文献   

9.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在我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商事主体类型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以及非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法》对公司企业进行了规范。该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为什么只规定了两种形式的公司?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卞耀武先生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草案)〉的意见的汇报》中这样说明:“对所有公司形式都加以规定,当前并无必要。法律对其他公司形式未作规定,并不意味着不能成立,可以在实践中进行探索,有…  相似文献   

10.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六十七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二、第二百二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  相似文献   

11.
新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但是关于勤勉义务的含义、内容与衡量标准、董事违反勤勉义务之责任限制问题并未涉及,使得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些讨论,以资实践。  相似文献   

12.
关云芝 《商》2014,(44):231-231
股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但是面临着公司董事权力过大的弊端,因此《公司法》设立了董事竞业禁止制度,但是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却面临着时间、地城、董事责任规定不健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董事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使该制度能够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一、公司的查事或经理以公司资产作抵押的效力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或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214条底款规定:"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法》没有对董事或经理以公司资产为非股东的其他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利用职权合法地通过决议,以本公司的资产为非股东的其他债务人提供担保,而该查事或经理又…  相似文献   

14.
《光彩》2003,(10)
编辑同志:我和李某、王某、刘某投资开办了一家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李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今年春,李某同其亲戚合伙新开办了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并将原公司的一些固定客户拉入供应站,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根据公司章程中更换法定代表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的规定,我和王某要求召开股东会重新选举执行董事,但李某拒绝召开股东会,我们该如何将其更换?朱健朱健同志:《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责任为“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第10章中对违反该法的法律责任问题作了若干规定,其中多处提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相适应,八届人大常委会又于1995年2月28日通过并公布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且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准确认定和打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活动,本文拟对《决定》新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罪名和特征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一、关于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犯罪的特征《公司法》第20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  相似文献   

16.
段晨思 《商》2014,(48):176-176
随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现代管理学要求董事们应该具有勇于开拓的精神,过度加重公司董事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将会造成权利义务的严重失衡,从而挫伤董事们的从业积极性,对公司的长久发展也是不利的。针对这种情况,各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董事责任救济的措施。董事民事责任的免除制度作为董事责任救济措施中的一种,减轻了董事们的经营风险,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中已有较完善的制度设计。而我国《公司法》对董事责任的免除仍然只有这样一条规定:“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面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责”。国外实践与规定对我国很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正>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3年12月29日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已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的第一部《公司法》。它重点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组织形式。对于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公  相似文献   

18.
<正>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明确规定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在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失时理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修订后的《公司法》也进一步明确了董事对公司的义务,违反义务  相似文献   

19.
<正>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原公司法相比,在诸多方面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因此,无论已在经营的公司还是拟将成立新公司,完全有必要对新的公司法作一全面了解,对公司、股东均有重要意义。实践中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本文着重介绍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20.
雷雯 《商场现代化》2007,(18):222-223
我国新《公司法》的一大亮点即是加强了对公司董事权力的制衡,但仍不乏缺憾。本文从新《公司法》出发,探讨了新《公司法》在公司董事权力制衡方面的成功、缺憾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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