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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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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这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之后所颁布的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又一项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不但会使现有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据此办得更好,而且必将大大促进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向更加深广发展,吸引更多的外商来我国进行投资,举办更多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相似文献   

2.
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这是我国所颁布的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又一部重要法律。该法颁布后,有不少人询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什么不同,其主要区别在哪里,现就我学习的体会,试作比较。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和国内改革的深化,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中也出现了承包,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外商承包,包括外方合营者或其他外商承包。研究外商承包合资和合作企业这一问题,对进一步办好外商投资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就外商承包所引起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调整外商承包诸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下文简称为“合作企业”)于1979年第一次在广东、福建等地出现,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下文简称为《合作企业法》).并于2000年10月13日修正。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是举办中外合作企业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商谈合同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中外合作者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签订合同时,主要条款不应遗漏: 1.投资金额或各自提供合作经营的具体条件,实现投资或合作条件的具体期限以及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起动的前提。2.合作经营成果分配的原则和具体办法。可以按净利润分享现金,也可以按比例收取产品。3.明确经营风险和企业亏损由双方分担的原则。《合作法》不要求双方一定按照投资比例分担风险。  相似文献   

6.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它有下列法律特征:第一,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合营企业。第二,合作企业可以有不同的组织形式。第三,合作企业灵活简便,适应性强。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根据该款规定,合作企业的类型可概括为两种:一是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可称之为法人型合作企业;另一种是不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依法成立非法人型经济实体的,可称之为非法人型合作企业。本文就这两种类型合作企业的财产责任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8.
企业的经营可能有各种不同的结果,这种未来成果的不确定性就是风险。中外合营企业的风险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风险仅指经营风险;广义的风险由三个层次构成:1.经营风险,2.财政风险,3.合营企业转移给国家的风险。本文拟从广义的角度分别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的风险进行探讨,并就教于专家学者。  相似文献   

9.
李俊然 《经济论坛》2005,(18):115-116
企业法律形态是指法律规定的企业形态,即企业组织形式。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以三种形式存在,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其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形态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二条协会是由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经济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增进中外各方和企业之间的了解、  相似文献   

11.
一、确定利润分配比例的原则确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中外双方利润分配的比例,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平等互利的原则举办中外合作企业的目的是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为了吸引更多的国外工商企业来华投资,举办合作企业,在规定合作企业利润分配比例时,我们必须既坚持我方利益,同时又要保障外商的合理利益,使其有利可图.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是我们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条件.2.有利于吸引外资的原则目前,许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但目前已出现了非法人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于尚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实施细则,这种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在理论上有争议,而且在处理纠纷时有较多难处。本文就其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一、企业的名称、组织形式尽管非法人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具备《民法通则》关于法人资格的条件,但因它是依照有关法律、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成立的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组织,它有自己的名称或商号,亦有商业执照。在组织方式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民法及国外公司法中规定的“合作”经营。  相似文献   

13.
目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在折旧方面的做法是比较混乱的.国家对合作企业折旧方面的有关规定与对合资企业的规定完全一样,没有充分照顾到合作企业的具体特点.我认为合作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我们应该把折旧政策作为吸引外商前来投资的一种优惠措施,作为中外双方在选择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形式时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我国的合作企业宜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从微观上讲,合作企业加速折旧有以下三点好处:第一,对外方合作者有利.我国目前对外商投资实行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减免税.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是对所有的外商都有吸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ENTERPISES WITH FOREIGN INVESTMANT(CAEFI)。第二条协会是由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经济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协会的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遵照中国政府关于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努力为会员和投资者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会员企业中外各方、会员与政府机构、会员之间的了解、友谊与合作,促进企业会员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和国际经济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5.
开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一种重要形式。合作经营是中外合作各方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一种合作关系。它通常是由合作中方以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和可以利用的厂房、机器设备和公共设施等作为合作条件,合作外方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作为合作条件,各自对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和亏  相似文献   

16.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业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以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组织的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特殊企业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至今国家仍然没有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法律规定,在本文中,我们将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市场化改革中新涌现的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称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新农合作组织。  相似文献   

17.
王宏纲 《经济师》2005,(9):62-62,64
合作开发是房地产开发中常见的形式,而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以下简称合作建房)的类型多样,不同类型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而确定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建房合同)的法律性质是合同法律适用的前提。合作建房合同依照是否有外国投资,可以划分为外资型合作开发合同和内资型合作开发合同,内资型合作开发依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项目式合作开发与非项目式合作开发。而很多合同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其他类型的合同,而真假合作开发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合作各方是否共同承担开发经营风险。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的企业现象与公司现象1.眼花瞭乱的企业现象伴随改革开放,在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之外,我国经济生活中又出现了众多新的企业,诸如:(1)“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战略杨金波,邢厚媛(外经贸部国际经济合作研究所)〔编者按〕经过十余年的开拓和拼搏,我国许多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公司已基本成为国际化经营企业,有的还跃身国际同行业的前列。但是作为外向型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  相似文献   

20.
《经贸实践》2004,(6):23-24
中德政府合作清洁生产项目是中德政府合作浙江省环保企业咨询项目的子项目。2000年5月,省环保局、省经贸委代表中方政府与德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其中清洁生产合作项目由省经贸委牵头,中德政府合作浙江省企业环保咨询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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