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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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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存在法律制度尚未全面建立、管理措施滞后、有偿使用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林权纠纷、流转制度缺失、流转全过程不规范、有偿使用收益分配不合理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有偿使用制度的范围、主客体和流转方式。通过分析发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范围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及其产品的使用权、景观使用权和林业碳汇权,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的森林景观使用权;木质林产品和非木质林产品的有偿使用范围包括林副产品采集权、林下经济种养殖权、林业碳汇权。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主体包括国有林区(场)、内部职工、企业及银行等主体,有偿使用方式包括划转、授权经营、出资入股、转让、承包等方式。基于此,提出着力解决林权纠纷,保障国有林区(场)正常经营生产;多种方式解决国有资源资产流失问题;强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支撑等建议。  相似文献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求:“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这符合十六大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精神,同时也符合上述决定中“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精神。从改革实践来看,这也是当前我国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国有林区林地流转的实质是指国有林区林地使用权流转,流转的对象主要包括林地使用权、流转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是不改变林地国家所有的现状,不改变林地的用途,不削弱区域森林的生态功能,…  相似文献   

3.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步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行为会逐步增多,为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林业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易,加快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对于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一、森林资源资产的涵义及特征 森林资源资产是发展林业产业重要的主导资产,其实体对象就是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指林业用地中的林地、森林、林木和森林中各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森林自然环境要素的总称。而森林资源资产是指对这些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控制与利用能以货币量度且又保持木本生物形态为主体的林木林地互为作用所形成的活立木资产。  相似文献   

5.
以贵州清水江流域的契约为样本,对林地产权流转的主要形式、范围、价格以及林地产权流转契约的履约机制和纠纷化解机制进行研究的结果表明:从清水江林业契约来看,林地产权流转主要是在本地区的流转;林地产权流转形式和内容主要有林地所有权及林木所有权的整体买卖、林地使用权租赁、林地股权及林木股权买卖等,在分成租赁情况下,山主(地主)与林地佃户(栽手)之间的分成比例多为3∶2;林地流转契约的履约机制主要是基于信任的自我履约机制、基于中人的履约机制、基于担保的履约机制和基于政府的履约机制;林地产权流转纠纷解决机制可以说是一种以当事人协商解决和在寨老等参与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6.
传统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受森林无价、无偿占有和无偿使用观念的束缚,使国有森林资源的补偿受到了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把森林资源资产作为商品推向市场,打破了传统的森林无价观念。为适应这种转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林木资产化管理和有偿采伐机制已是当务之急。为了推进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尽快在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现森工企业用育林基金购买采伐资源的运行机制,我们对森林资源实行有偿拨交的计价办法进行了初步探讨。一、为了推进实施森林有偿使用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1991年就在东北…  相似文献   

7.
浅谈湖南省林地流转的冲突与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湖南省林改试点基本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林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与制度冲突主要有:早期非规范流转造成历史遗留问题多、流转市场建设滞后、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缺位。为此,提出林地流转制度建设建议:包括妥善解决非规范流转的遗留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成立森林资源收储中心,试行林木林地储备等。  相似文献   

8.
一、实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运用价值规律,有偿使用森林资源,林木作为特殊商品实行等价交换,是商品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林业发达的国家里,任何单位和个人采伐利用森林资源都要向林权所有者支付报酬。我国解放前和建国40多年来,南方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林木交易活动。对其主要树种的价格,国家曾于1963年至1984年实行直接的指令性计划价格管理,直到1985年才随着木材市场开放,变为市场价格形式。国有森林资源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积5271万公顷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45.3%,  相似文献   

9.
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在集体林区推行新一轮林权改革政策,以期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等措施提高林农的积极性、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本文以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为研究对象,通过量化林区农户的各项权利指标,运用OLS和SUR方法分析各项权利的确权状况对森林资源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林地确权促进了森林面积和蓄积的增长,没有发现放宽采伐限额可能减少森林蓄积的证据,从而保证流转权能有效促进森林资源的增长。  相似文献   

10.
林权流转是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的流通转移,是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变现,促进林地向经营能力强、生产效率高的经营者流动,实现规模经营,优化配置资源,进一步解决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在林改前和林改初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林权流转行为,造成了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流失,群众意见大,阻碍流转效益的提升,伤害到林农利益,并留下很多隐患.本文基于龙岩市的林权流转现状,对林权流转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规范林权流转行为的措施和对策作一些研究.  相似文献   

11.
义乌市有林地面积近86万亩,占国土面积51.80%,森林面积82.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96.23%,森林覆盖率49.85%;林木绿化率51.05%。全市活立木总蓄积224.57万立方米。全  相似文献   

12.
分析了玉溪市集体林权流转现状,指出了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对集体林权流转提出了加强宣传,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加大林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的发展对策。通过实施这些措施,玉溪市集体林权流转问题得到了缓解,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对于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了兴林富民。同时,也指出了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砍滥伐林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相似文献   

13.
王珍 《浙江林业》2010,(6):13-13
东阳是一个山区市(县),全市拥有林地面积162.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1.8%,森林覆盖率达59%,林地面积居金华市各县市首位。凭借丰富的林地资源和丰厚的民间资本优势,早在1995年,东阳就出台政策引导林木、林地流转,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步伐,同时引进科研人才,强化科技服务,推动林权改革不断深入。短短15年,东阳林权流转经历了引导起步、快速发展和规范有序3个发展阶段。目前,全市参与林木、林地流转开发的工商业主已达215家,经登记流转的林地面积达10万余亩,投入开发资金3亿多元。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使东阳市林业产业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2009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27.4亿元,居金华市首位。  相似文献   

14.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实践中出现的流程不规范、有偿使用主体权责不明、缺少资金及政策扶持、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基于实地调研和文献研究,文章从有偿使用的流程管理、收益分配、监管机制三个方面探索设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最后,以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和林下经济产业为例,阐述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的具体形式。  相似文献   

15.
《浙江林业》2007,(1):10-11
遂昌县土地总面积38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332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86%.森林蓄积量73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82.3%。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森林资源流转的雏形已初步形成,但主要局限在承包造林、活立木转让和林地租赁这3个方面。林地流转随着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而逐渐成规模发展.到2005年底速生工业原料林项目的林地流转就达1.99万亩.吸引社会直接投资679.7万元。活立木大多采取竞标方式转让.其中国有林场活立木全部实行社会公开招标,仅去年以来,共举办了12次,设计蓄积2万余立方米.出让金额1000余万元.增加收入近200万元:农村集体所有的林木也自发组织竞标转让。  相似文献   

16.
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调查与分析——以湖北省为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林地是发展林业的基础,林地使用权流转是实现林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方式。本文以湖北省为例,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对林地使用权流转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林地使用权流转目前具有自发性且信息成本较高,需要制定法规和制度来规范,需要成立信息服务机构和森林资源评估机构以降低交易成本。本文认为,除了对提供公共产品的国家生态公益林进行严格管制外,对通过林地使用权流转形成的商品林的采伐和利用必须采取更为宽松的政策。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森林资源物权概念的拟定,从行政化与物权化博弈的角度重新界定森林资源流转。在此基础上,对重庆森林资源流转立法存在的流转形式内涵外延界定不清、流转方式立法缺失等现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森林资源流转制度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合法的流转方式,确立抵押、继承的流转方式,流转限制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论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中心创新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和亮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6):535-538,542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生物资源、林地资源和森林环境资源,但林地资源是基础。森林资源管理必须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中心。由于公益性森林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其经营的主导利用目标是生态效益。因此,林政资源的管理要以林地资源管理为基础,林木与林地管理并重,严格森林资源的保护。而商品性森林资源经营的主导目标在于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应赋予经营者更灵活的处置林木的权力,资源管理以林地资源管理为主。  相似文献   

19.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流转障碍分析及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资源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转是大势所趋。本文重点阐述了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并提出了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流转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2004年8月以来,我市通过积极推进以森林、林木、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林业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使全市沉寂多年的山林潜在经济价值在短期内得以发掘.通过盘活林地资源,搞活林业机制,实现了林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调整,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向林业流动和聚集.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林木、林地流转交易399起,成功流转林地面积29.4万亩,挂牌交易林地面积9.8万亩,交易额达5000万元,吸引社会资金9 900万元投入林业开发与建设.通过挂牌交易每亩山林为农民或村集体增收上百元,充分调动了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农民增收、资源增长、林业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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