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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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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主体虚位、权能残缺等弊端,不利于农民权益的保障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集体土地的不可分共同共有制,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护农民利益和用物权制度规范土地权利,应当是改革的最佳选择。目前要做到:明确集体土地的权利主体,健全行使共有财产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和权利行使方式,限定集体土地的公法义务,改革土地法律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土地权属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长期以来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实践中纠纷迭起,理论上争论纷纭。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弱化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对当前各种改革思路具体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摆脱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困境的根本出路:立法上明确规定以村为单位的农民集体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设立村集体财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村民集体行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通过构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地位不明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缺少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物权制度设计,传统上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公有制设计是从政治经济的意义出发的。在坚持集体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认可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民法上的私权利大有裨益,由此也有必要赋予每一个“农民集体”以法人地位,并精心设计该法人的治理结构,从而成为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得以实现的一种良好的方式。  相似文献   

4.
国家公权力既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建构的原动力,也是影响其行使的主要因素之一。与规范意义所有权不同,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取得采用了政治动员和群众运动的非传统方式;集体与组织的话语转换和权利主体与行使主体的虚实转换,使我国集体土地权利主体的支配意志在立法上受到技术性限制,组织中的领导权力对农民成员表决权的行使会产生制约作用;转移处分权的缺失和用途处分权的行使禁区,使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处分权能不完整,进而会削弱其收益权能。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构成了农村土地权利体系改革的约束条件,如果这一约束条件不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将很难与规范意义所有权相提并论。  相似文献   

5.
中国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这导致对集体林地所有权私法保护手段的缺失。为弥补公法手段保护该项所有权的不足,保证集体林权改革的进行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对所有权的主体代表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化的改造,使其成为可以行使各项所有权权能的主体;对该项所有权的各项权能进行完善,发挥集体林地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并利用消极权能进行该项权利的私法保护。  相似文献   

6.
余慧娟  江文书 《大众商务》2010,(1):284-284,287
中国的集体林地所有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这导致对集体林地所有权私法保护手段的缺失。为弥补公法手段保护该项所有权的不足,保证集体林权改革的进行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对所有权的主体代表即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法人化的改造,使其成为可以行使各项所有权权能的主体;对该项所有权的各项权能进行完善,发挥集体林地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并利用消极权能进行该项权利的私法保护。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仅仅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或者土地是指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土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集体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的多层次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模糊性,模糊产权实际上留下了不清不楚的公共产权,会产生"公地悲剧"和强者取胜。"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理论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完善奠定了基础,农村土地产权应该是明晰基础上的整合。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土地产权内容残缺等方面的法律缺陷,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害。为弥补上述法律缺陷,应从立法上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加以完善,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通过赋予农村土地所有权应有的处分权能、适当放宽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的收益权能等途径完善农村土地产权权能。  相似文献   

9.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制度性缺陷致使农民的土地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尽管《物权法》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有所创新,但在一些敏感的问题上仍采取回避的态度,显得不足。因此,在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改革中,我们应当在重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基础上,规范土地权属转移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0.
实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既可以打消进城落户农民担心因宅基地流转而永久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的顾虑,也可以避免因宅基地流转范围不再局限于集体内部而动摇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根基,其实质是在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将依附在“两权分离”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上的居住保障功能和身份属性剥离出来,形成体现身份属性和承担居住保障功能的资格权,剥离后的剩余权能构成了新型宅基地使用权,以达到宅基地使用权去身份化的目的,进而通过扩大新型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流转,盘活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资格权是一种从原使用权中剥离出来的承担保障功能和体现身份属性的新型权利,其权能包括期待权、收益权和支配权;“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剥离了保障功能和身份属性的用益物权,其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相似文献   

11.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研究一直在“集体所有-私有”之间展开争论,其实契约性集体与身份性“集体”的区别远远大于个人与集体之别,如果是契约性的,那么村集体对上可以制约官权、对下可以保障农民个人权益;如果是身份性的,那么“村集体”就是对下制约民权、对上依附官权的国家权力末梢,很可能形成先用强权“化(民)私为公”、再用强权“化公为(官)私”的中转站,最终不管是农民个人利益还是真正的村集体利益,都成为权力刀俎上的鱼肉。目前的体制下,不管是中央“放任”地方的“土地协议批租制”,还是中央“管制”地方的“土地公开拍卖制”,首先都要以“权利制约权力(不管是中央政府权力还是地方政府权力)”为前提,否则只会陷入“国进民退-国退民退官进”的传统怪圈。农业税废除以后,政府对农民的索取仍然超过市民、而对农民的保护仍然弱于市民,以后改革的方向也不仅仅是让农民向“市民”看齐,更重要的是农民应该与“市民”一起争取基本的公民权利:在“无代表不纳税”的基础上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在“无公开不支付”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体化。要求地权属于农民的消极权利,要求社保属于农民的积极权利,不管是“用土地替代社保”还是“以土地‘交换’社保”,本质上都是对上述两种公民权利的侵犯。即使中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不足以支撑城乡统一的社保体系,“优先考虑城市人,最后考虑农民”的做法也是不能被任何现代文明所容许的。目前乡村内生性的自组织资源极度缺乏,原子化的农户在与组织化的其他群体发生利益冲突时,往往成为最大的利益受损方。要走出这种困境,首先就应该尊重农民的自组织权利,不论是血缘化、伦理性的宗族权利,  相似文献   

12.
何谓农地物权制度、何谓农地产权制度,分别应当作何界定及其分别所具有的特点、内容、局限性是什么,彼此间有何关系,是研究农地产权制度时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分别探讨两种农地制度的演进,认为内地法系的土地物权制度过分强调了所有权的优位,影响了农地的社会化利用,普通法系土地产权制度不过度追求物的归属与全面支配,但重视农地的实际占有与利用,当前,农地物权制度与农地产权制度呈现出交融互鉴的趋势。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将财产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权关对其提供平等保护的设计,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它强调对公有产权的保护,与民法关于私权独立的原则有一定的;中突,并与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有矛盾.随着我国体制转轨的深入,物权法必将回归捍卫私权独立的轨道,并与未来的民法典一起,共同成为维系中华社会"恒产"与"恒心"的基石,以实现民富国强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房屋产权主体由过去的单一国家所有转变为私人、集体和国家及国外个人所有的多元结构格局,开征房产税不但有利于遏制人们对房价增长的预期,而且还有利于缓解我国土地及房地产税制度的弊端.由此,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就要发挥房地产税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房地产收入、促使房地产资源合理配置方面的作用,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究竟为物权抑或债权,在我国民法学界一直存有争论。本文结合我国新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认定家庭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的性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相似文献   

16.
中国任何一次伟大变革都不可能不涉及到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起的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将土地制度改革聚焦于广袤辽阔的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应是"钢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核心应是重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重点应是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使用权改革,突破口应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要保障依上述思路进行的这轮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必须构建起和谐统一的集体土地制度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弱化土地征用制度的同时,加强政府对集体土地的监管和调控等。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后产生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与法律形成与发展是在不断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带来需要改变原有的政策和法律关于转让权界定的压力。文章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的现状,回顾了这一政策现状的形成过程,在成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当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对市场各主体的影响,最后讨论了成都经验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8.
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权的二元主体及其矛盾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讨论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权的主体问题,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发展权具有二元主体——国家和农民——的新观点,并从理论与现实两个方面阐述了发展权主体二元性的原因。在此基础之上,本文以国家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例,分析了国家和农民为了争夺农村土地发展权而引发的矛盾。最后,本文提出了一个解决矛盾的简要方案。  相似文献   

19.
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相比,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产权制度体现着一种不清晰、不平等、不完整的法权关系。这种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是以传统的计划经济学说为理论基础的,仍然带有传统的计划经济色彩。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实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已成为我国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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