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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贾莉 《陕西审计》2003,(6):29-29
经财政部批准,中国注册会汁师协会最近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条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此前,曾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这份新文件,对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以准则的形式加以规定,是为了再度蒸发审计报告中的水分,文件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就此文件采访了中国注册会汁师协会有关负责人。  相似文献   

2.
社会审计服务中,由于审计委托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权自由的双向选择,因此更换审计人员的行为在所难免,由此产生了前后任审计人员联系沟通问题,为规范前后任审计人员的联系,《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5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国家审计中,虽然不存在审计对象与审计机关的自由选择,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规避不利审计意见,或通过提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影响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现象时有发生。鉴于此,中注协出台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但在实施中仍存在着许多障碍,多数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流于形式:其障碍因素体现任沟通主体、沟通程序及监管环境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日前,中注协修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中的《审计报告》(第7号)和《持续经营》(第17号),拟订了《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第28号),经财政部批准发布并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明确,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主动与前任注册  相似文献   

5.
经财政部批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条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此前,曾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这份新文件,对前后任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以准则的形式加以规定,是为了再度蒸发审计报告中的水分,文件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就此文件采访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在什么背景下发布这份文件的?答: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现象,很多上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来掩盖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以下简称"该准则")是我国审计准则体系日趋完善的体现.但笔者发现,该准则尚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7.
《中国总会计师》2006,(4):18-20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共计48个项目,这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建设中属于第一次大规模地,集中地进行准则的制定,修改和颁布,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走向国际趋同,走向完善的重大举措。[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开莉 《西部财会》2006,(12):74-75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和完善了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新准则的实施必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广西会计》2003,(8):48-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报表审计中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明确工作要求 ,保证执业质量 ,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前任注册会计师 ,是指对最近期间会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或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 ,已经或可能与委托人解除业务约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准则所称后任注册会计师 ,是指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 ,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条 如果被审计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审计会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 ,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独立审计报告准则变迁的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阚京华 《审计月刊》2006,(10):42-43
我国独立审计报告准则经历了三次变迁,1996年1月1日《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开始施行;2003年4月财政部修订了审计报告准则,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和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一审计报告(试行)》在2003年7月1日开始施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审计报告准则,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审计报告准则的频繁变化,造成了审计职业人员和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对审计报告和审计责任在认识和理解上的模糊,本文细致地对审计报告准则的三次变化做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解读了审计报告准则变迁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报表审计中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对最近期间会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或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已经或可能与委托人解除业务约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准则所称后任注册会计师,是指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条如果被审计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审计会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正在考虑接受委托或已经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之…  相似文献   

12.
中国证监会联和财政部于2003年底联合发布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以强制轮换主审会计师的方式,力促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并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相似文献   

13.
2006年,财政部公布了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该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施行。这次发布的审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满足了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需求,增强了审计准则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在许多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相似文献   

14.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审计报告准则,该准则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审计报告准则在旧审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作了很大变动,大大增强了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规范性、可操作性与针对性,并且对注册会计师执业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规范。此次修订既遵循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国际惯例,又考虑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实际情况,对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将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拟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经我部审批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  相似文献   

16.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取代了自1995年以来所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准则的一大变化就是重新划分注册会计师业务为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并针对这两大类业务制定了不同的业务规范。在鉴证业务内,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为合理保证服务,而其他鉴证业务为有限保证服务。但是,同时以审计而命名的业务很多,例如按内容和目的可将审计划分为财务报表审计、经营审计和合规性审计等。那么如何正确理解新准则中审计与鉴证这两个概念?  相似文献   

17.
朱萍 《会计之友》2007,(11S):79-80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之经典案例,银广夏——中天勤案例一直存在于业界学界的相关议论中。本文再次回顾“银广夏”审计失败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问题,认为就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具体框架与内容而言,其中也影射着该案例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规则制定产生的深远影响,它和其他的大案一起促使注册会计师更新审计执业理念。推行风险导向审计。从审计测试为中心转移到以风险评估为中心,执行更加个性化的审计程序,收集内涵更加丰富的审计证据,以提高审计人员发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能力。  相似文献   

18.
诠释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几点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颁布了48项注册会计师执行准则,新的准则与过去旧的独立审计准则相比有着诸多的变化。本文从准则的体系,治理层与管理层、审计具体目标和管理层的认定入手,分析了变化的内容、原因及意义所在,旨在进一步贯彻执行新准则。  相似文献   

19.
新审计证据准则中的认定概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超豪 《财会月刊》2007,(11):57-58
2006年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新审计证据准则”)与旧审计证据准则相比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其中,对认定概念的进一步说明是新审计证据准则最大的变化,本文试图对这一变化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0.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21条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行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也做了详细的规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表的审计意见负责。由于基本会计数据及其他管理数据的庞大以及审计成本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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