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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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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8)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1996]1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城乡信用社在新旧制度转轨过程中顺利实施新制度,切实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现就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财会[2016]2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  相似文献   

3.
正财税[2019]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党委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相似文献   

4.
正财会[2016]2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促进煤炭企业加强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和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财政部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作如下安排:  相似文献   

6.
<正>财金[2015]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计划单列单位,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相似文献   

8.
正财会[2016]1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促进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  相似文献   

9.
正财会[2016]1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工作,根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农委(办)、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出《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采取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为了确保这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05]5号)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办法,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尽快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办法,须报财政部备案。附件: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办法为了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保护好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05]5号)有关规定,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正财会[2016]2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14.
正财金[2016]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  相似文献   

15.
去年5月29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1号)中"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4号)中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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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行[2016]7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按照《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的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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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缓解农村信用社的困难,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农村信用社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自2001年10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减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营业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0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税率(财税〔2001〕163号文件)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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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税[20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改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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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和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财政部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作如下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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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给笔者来电咨询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谈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该文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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