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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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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2,(9):27-28
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能否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的亏损?答:根据武国税函[2010]189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相似文献   

2.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的、纳税人在一个时期的计税所得,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相似文献   

3.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公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从收入总额中剔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哪些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与老所得税法相比。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有哪些变化?对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来说有何影响?  相似文献   

4.
高小菲 《财会学习》2014,(12):31-32
对于核定征收的企业,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类收入,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非经常经营所得,是否可以减除其股权成本?在线专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5.
胡俊坤 《税收征纳》2011,(2):31-33,41
一、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筹划的总体思路《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一规定并不复杂,理解起来也很方便。不过,如果用下列的公式表示,则更便于理解: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08,(11):8-8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相似文献   

7.
法规解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相似文献   

8.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计算公式为:亏损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企业经营亏损弥补,是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以前各年的利润总和为负,本年实现  相似文献   

9.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重点关注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09,(7):8-9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实务中,企业如何才能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国税函[2009]212号文作了进一步规定,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免税收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和降低税率三个方面,对国债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收益、非营利组织收入、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技术转让所得以及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若干实施和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亏损弥补政策,是我国企业所得税中的一项重要优惠措施。亏损,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为负数,反映在会计科目上是“本年利润”的借方余额数。而税法则有自己的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用计算公式表示:税法确认的亏损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但对企业以下七种情况的亏损不得弥补。  相似文献   

13.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1,(7):21-22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免税收入并能单独核算的,是否可以扣除免税收入部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因此,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的免税收入并能单独核算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免税收入部分。  相似文献   

14.
李东梅 《时代金融》2012,(15):52-53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这里,明确提出了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相对于应税收入而言的,免税收入是税收优惠,是从属于应税收入的。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出现了政策性搬迁收入,它近似于不征税收入,但在执行过程中需相关文件或公告,在税务处理上也不尽相同。本文对此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5.
李东梅 《云南金融》2012,(5X):52-53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这里,明确提出了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相对于应税收入而言的,免税收入是税收优惠,是从属于应税收入的。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出现了政策性搬迁收入,它近似于不征税收入,但在执行过程中需相关文件或公告,在税务处理上也不尽相同。本文对此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6.
纪文 《税收征纳》2009,(6):40-41
一般来说,企业账面所反映的亏损是企业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经营结果小于零的经营亏损数额。为了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企业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税法所称允许弥补的亏损额.并非是企业账面所反映的亏损额.而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亏损弥补时,应注意以下九个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八项规定:“财产租赁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11,(10):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企业(含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相似文献   

19.
(接上期) 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07,(6):I0016-I00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此项政策适用时是针对企业的全部所得,既包括企业的自产产品销售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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