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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取代1991年4月9日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鉴于新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诸多不同.现将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解析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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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企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条例》)也将同时废止。与《旧外企所得税法》相比,《企业所得税法》在一些重要概念上与各国通行做法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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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法”)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简称“原法”)随之失效。新法共分“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附则”八章六十条,比较原两个企业所得税法,政策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新法的贯彻实施,我们必须认真地全面地学习解读。[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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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务(辽宁)》2000,(9):29-30
为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合并、分立业务的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现将企业合并、分立业务中当事各方涉及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进一步补充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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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59号),就企业重组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重组行为对于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各国税法都对其做了专门规定,我国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将刺激企业加快兼并重组的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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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规范企业收购、债务重组、合并分立等重且行为,防止企业通过重组转移资产溢价,推迟或逃避国家税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重组业务涉及当事人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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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该文件已经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行业调整、企业洗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中国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目前,企业并购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税收成本问题,由于企业并购所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如果企业并购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因此就要缴纳巨额的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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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原来下发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和《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准则》(国税发[2007]132号)基础上。总结完善的最新的清算政策.新政策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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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发布的《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充分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并以此为标准来确认有关的所得或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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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规定了企业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并且合理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的一般规则的同时,也明确了禁止扣除和特殊扣除项目,这些项目涉及面广.在实际操作中不易准确掌握。本文对这些项目做了简单总结,期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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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重组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将推进行业兼并重组,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动力,此次新税则的出台对国内企业推进并购重组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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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是我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在我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修订后的三个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