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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中国道路运输》2009,(4):76-77
从3月15日凌晨起,上海沪嘉高速公路试行客车弹性收费制度,20座以上的大客车免费通行,19座以下的小客车在市区至南翔段免费通行、南翔至嘉定段收取5元通行费。据初步测算,沪嘉高速公路实施这一优惠政策后,每天将有5万辆次、近20万人次受惠。  相似文献   

2.
(2000年2月1日发布) 为保障道路畅通,减少交通堵塞,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对在本市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本通告以下所称“交通事故”均指此类事故),一律实行快速处理。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报案,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按要求迅速撤除现场,恢复正常交通。但仅造成车物损失且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双方可自行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  相似文献   

3.
目前,高速公路对车辆速度有着不同的要求,由于目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种类繁多,且性能参差不齐,部分驾驶员违章违规驾驶,导致大流量的高速公路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从近几年相关的统计数据来看,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总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重、特大的交通事故的比例也逐年上升。而由于重、特大交通事故损失大、处理时间长,对高速公路的运营造成了严重影响。  相似文献   

4.
2009年10月13日,公安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及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并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管理》2006,(9):54-58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如果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在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  相似文献   

6.
当今,交通事故已成为第一杀手。为了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必须正确地判断道路交通车辆、行人的动态。若稍有疏忽或判断处理失误,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正确判断交通动态,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相似文献   

7.
正车辆超限超载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破坏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而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交通运输部门测算,车辆超限超载达到30%,公路养护费用就要增加200%;车主和驾驶员超限超载每盈利1元,将造成公路损失300元;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50%的群死群伤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危害猛于虎,坚持铁  相似文献   

8.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主城区轻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正式启用。据介绍,由交管、保险公司和物价评估等部门组成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把交警的受理定责、保险公司的定损理赔,以及事故车辆损失的施救、维修,涉及到事故的所有环节集中起来,为事故当事人和车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相似文献   

9.
事故损失评估是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一个难点,由于法规对事故损失评估没有明确规定,因而造成这方面的无序状态。加入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还要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保险公司是企业性质的单位,定损的价格高,赔偿给肇事车方的金额便多,因此总想将车损压到最低限度。这种做法又会受到受害方的反对。若聘请修理厂家进行定损,肇事车方又不同意,因为肇事方赔偿后保险公司会以没有经过他们鉴定为由拒赔。类似这种情况在事故定损过程中比比皆是,令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左右为难。 据此,笔者建议,对事故车辆和物品的损失评估加以立法规范,设立…  相似文献   

10.
据悉,自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以来,北京市每起事故处理时间缩短4分多钟,事故拥堵报警率下降50%。2007年7月,北京市开始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有效地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Q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相似文献   

12.
责任认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关键部分。能否正确地认定事故责任,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但是在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当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时,却只有申请重新进行责任认定的权力,而无行使行政诉讼的权力。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中的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首先。此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3.
不久前,朋友冯君驾车在京沈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严重。令冯君感到万幸的是,在出险前,他为车辆投保了所有的险种,因此他认为,在保险赔付上,对自己是最有利的。但是在保险公司他还是遇到了麻烦,问题出在保险金额和赔付金额差距太大上。冯君为车辆投保的保险金额是10万元,但他的车已用了好几年,其实际价值按折旧率推算仅为5万元。而维修费用又超过5万元,保险公司表示,赔付金额只能限制在车辆实际价值以内,也就是说最多只能赔付5万元。这一案例引发了对车险中一些问题的思考。 保险金额定多少合适 在冯君案例中…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极为普遍,对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造成了极大危害。一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额损失。三是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四是导致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造成道路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严重损害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15.
<正>【案例】2016年1月,林女士投保车辆损失险的商业险,2月,所投保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及车辆损坏。5月,林女士车损评定为6.5万元,车辆按此金额维修。而后林女士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车辆维修费等一系列费用遭到拒绝,于是林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车辆损失、施救费、检验费等共计6.5万余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施救费、检验费等均系事故发生后为防止、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  相似文献   

16.
预告     
正广东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收费标准3月试行2月10日,广东省物价局出台了新规,规范了高速公路救援拖车收费等标准。从下月起,高速公路救援中一到五类车10公里内拖车收费基价分别为360元、450元、540元、630元、720元(35吨以上为810元)。拖车里程按被拖车辆起拖点至停放点距离计算,拖车服务收费包含基价和10公里以外加收两部分,事故车辆原则上拖移至最近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停放。通知自3月1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相似文献   

17.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当事人应迅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听候处理,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应在什么时效期间内报案?公安机关应对什么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予以受理?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均未作出明确的时效规定。实际工作中对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案、事后又要求处理的案件,通常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依据《办法})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交通事业迅猛发展。到2000年末,全国机动车拥有量已达到6000万辆。机动车年增长率为20.97%。车与路的矛盾日益加剧。道路交通事故随之迅猛上升。2000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7.1万余起,造成9.3万余人死亡、4.2万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27亿元。与1990年相比,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数几乎翻了一番。特别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每年都在大幅度上升。随着市场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机动车大量进入家庭,交通事故当事人成份发生了较大变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相似文献   

19.
得不偿失     
某日7时许,颜某驾驶一辆没有右后视镜的轻型货车行至施工路段时,欲将车辆由快车道驶入慢车道,因缺失右后视镜无法看见右后方慢车道的车辆情况,又未打右转向灯就变更车道,造成慢车道一轿车左后门接触刮擦。颜某因此赔偿对方车辆损失近2000元,后悔莫及,想不到当初为了节省30元的右后视镜,未打转向灯变道,竞引发如此恶劣的后果,真是得不偿失!  相似文献   

20.
我站现有的客货汽车比较老旧、修理费用高、油耗量大、完好率低,其中列入报废范围的车辆占总车数的12.41%。由于企业缺乏更新改造能力,既不能全部报废,又无法全部大修更新。为了解决车辆的更新,从1988年 7月起在推行单车租赁的基础上,试行货车产权有偿转让联合经营的办法。主要做法是: 1、将旧车作价有偿转让给个人(本站职工),用车辆转让费加上大修提存费去购置新车。 2、购车职工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车籍仍保留在企业,与企业联合经,营,对外使用企业名称,其盈亏自负。企业为购车职工提供组织货源、结算运费、处理事故、车辆修理、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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