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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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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恢复土地农民所有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的农民所有制是我国1949年至1956年实行的一种农村土地制度,是一种新型的土地私有制,实行效果颇佳且受农民欢迎.实行农地私有化是由社会分工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的,与社会制度、社会形态和意识形态没有必然联系,与公有制以及社会主义制度也是能够相容的.从农地私有化的产生条件.农业生产的特点,新中国土地制度变革史,中国现有土地制度的缺陷以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方面分析说明,在中国推行农地私有化是可行的.应在国家的控制下,积极稳妥地推动农地私有化,恢复土地的农民所有制,还地权于农民,实现土地的农民所有,以解决"三农问题"和推动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  相似文献   

2.
释放制度能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再考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30年间取得重大突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关键是赋予农民土地用益物权.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产权主体缺位和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探索农地流转新模式迫在眉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既要注重研究农地所有制,又要充分关注农地产权,按照效率原则对农地产权进行合理界定,通过完善农地产权交易市场、打破地区壁垒等途径,促进农地资产合理流动,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3.
中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运行中产生的一个问题是土地经营细碎化,无法取得规模经济.目前理论界有观点认为使农地产权私有化,可以促进土地流转和集中,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获得规模经济.通过对日本和中国台湾的农地制度变迁与土地经营规模变化的研究,表明农地产权私有并不必然产生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显著上升,土地产权的私有化既不是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的充分条件,甚至也不是必要条件.可以考虑在维护我国现行农地制度及其产权安排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产权改革,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功能,克服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残缺,在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以多种形式流转农地承包经营权和发展多种规模经营主体、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分析现有土地制度和理论界提出的几种土地制度改革方案的弊病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农民具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抵押等在内的具有准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永久土地经营权,国家只在法律上保留对土地的最终所有权的土地制度。  相似文献   

5.
土地承包法的颁发与实施是为了赋予农户安全稳定的农地产权,以加快农地市场流转,促进农地有效、可持续利用。但由于农村土地政策在实施上长期过度依赖于农村集体,因而出现偏差。以农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为初始形式的农地登记制度的引入,提高了国家对农民合法土地权利的保护力度。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发证在使农民获得完整的合法土地产权、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了解与信心、对抗农村集体干预、降低土地交易成本等方面创造了有利于农地市场流转的条件。江苏南通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率较高的地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越发达,农户对农地产权稳定性信心越高,农地交易费用越低。中国有必要按照规范土地登记制度要求,继续农地登记制度建设。以彻底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6.
在新中国70年的农地制度演变过程中,农民主体地位的塑造经历了初始塑造、联合经营主体塑造、集体集权与经营一体化主体塑造、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主体塑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塑造等阶段。历史证明,农地制度的良性变迁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党和国家主导与农民自主相统一,尊重农民意愿并发挥好农民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并保障农户土地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新时代的农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发挥好农民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探索更为包容的农地制度,满足不同农民主体对农地权益的诉求;发挥好农户家庭经营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7.
论地方农地立法中的四大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农地立法应依据地方的需求,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但中央仍有必要制定一部适合农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农业企业-法>.施行农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制,固然可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双重目的.但面对庞大的剩余劳动力及土地股份化的社会风险,当务之急是先实行土地互换以整合土地资源.生态效益的问题,仅凭农民自身是无法解决的,有必要对此进行制度层面的设计.农户为主体的家庭经营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组织结构的创新不能完全摒弃农户这个最基础的构成要素.所以,在当前的农地立法中,效率目标应当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主要依靠市场来实现,而不能由政府强制推行.  相似文献   

8.
确立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本文对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股份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承包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必要的过渡形式;租赁制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是企业制度改革的一种辅助形式。  相似文献   

9.
二元经济结构改善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善离不开农地制度的创新。农地制度改革目标模式的设计必须兼顾社会保障与效率两重功能,国有制、个人所有制、土地股份制都不符合这一原则。产权的效率取决于权利的界定及实施。因此,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通过农地权利的界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制度的创新,进一步理顺乡镇政府、村集体组织与农民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农户贷款困境影响着我国农业生产的投入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中国农地金融制度,必须明确农户土地承包权的财产权性质,为农地金融制度奠定法律保障;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农地金融制度构建市场前提;改革完善现行农村合作金融制度,为农地金融制度创造运行条件;政府积极参与支持,为农地金融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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