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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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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解农民土地权利面临的危机,需要在物权法范围内界定土地承包权为用益物权,将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特定化;制定专门的土地征收征用法,列举公共利益范围,面向农民个人加大补偿力度,引入正当程序原则;贯彻村民自治,建立农民权利表述机制,在最基层为农民土地权利保护奠定政治基础;完善农民土地权利的法律救济机制;在基本人权的层面为农民土地权利提供现实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
农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充分的土地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现行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许多改进,但在土地征占用、土地流转、宅基地等方面还有诸多有待改革探索的空间。因此,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尽快明晰农地产权关系,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分离,并加快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尤其是要明确界定农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范围,探索完善农地直接入市交易制度,以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占农村土地的力度越来越大,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绝大部分失地农民不但生活极其困难,这一新的困难群体的出现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文从土地资本化的视角出发,对农村土地征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本文的中心命题是:权利是资本化的核心逻辑.本文认为,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实际上是农村土地在所有权资本化过程中,权利不对称的各利益相关方对土地增值收益的一场不公平的争夺和博弈.  相似文献   

4.
张亿瑞 《商场现代化》2012,(20):319-320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未规定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而实践中时常发生行政主体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共利益,即使引发较多公民的反对和不满,在行政法律上却无相应的权利救济渠道,原告资格不明确使得行政公益诉讼难以运用。界定行政公益及公益诉讼的概念内涵,探讨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确立的条件和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多元化主体的原告资格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权利。  相似文献   

5.
罗兴平 《中国市场》2008,(26):56-57
多重主体参与农村土地利益博弈,农民乃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和开发商是真正的赢家。形成这种不对等博弈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法律规制不足。为平衡和保护各方利益,应当以法律形式明晰农村土地真正的所有权主体,由法律规范限制行政征收权力,对法律上的"公共利益"进一步明确界定,遵循市场机制并严格规范和调整农村土地征用过程。  相似文献   

6.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搞活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我国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措施.我国应当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村度,加快建立农地流转交易中介服务组织,明晰土地所有权,以有效解决现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存在的各种流转方式之间内涵外延界定不清、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不顺畅及危害问题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土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斌 《财贸经济》1994,(11):60-62
一、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建立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机制,实现了家庭经营与集体土地所有制相结合,为农户走向市场奠定了基础。但不完善的土地制度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主要表现如下: 1.产权不明晰。产权是平等的所有权之间为解决共同财产问题而形成的权责利关系。所有权是产权的基础,产权是所有权的实现。只有当参加市场交易的各类主体的产权得到明晰界定,市场中的各种交易才有可能进行。明晰的产权关系是使农户进入市场,实行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的基础。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制度,就是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产使用权的内容、界线、实现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并以法律加以保护。而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落后地区,在实行大包干以后,土地所有权在实践中是模糊的。虽然《宪法》、《土地管理法》中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这个集体由谁代表,缺乏明确的人格化,所有权主体呈现虚置状态,以致有的地方在签定土地承包合同时,甲方盖的  相似文献   

8.
公益诉讼是一种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进步的诉讼.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时有发生,由于现有民事制度设计的缺陷以及公益诉讼与传统民事诉讼理念的冲突,现实生活中大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不被受理,公益诉讼缺乏理论上的有力支持,造成公民个人不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给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渗入了众多不和谐的音符.对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应将目光聚集在群体的、长远的公众利益之上,让公民个人成为维护公益诉讼的中坚力量,赋予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以弥补传统民事诉讼法关于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缺陷,实现公平和公正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翟龙源 《商》2015,(4):43
目前,我国有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详细法律法规尚未制定。根据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历史变迁,结合中原经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分析当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针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土地征收补偿不足以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征地过程中农民权利严重受损等社会问题,研究如何创新和完善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以及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权益,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马金芳  魏志学 《商业科技》2010,(28):218-220
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可以在范畴、理念和制度三个层面上进行,即:在理念层面确定公共利益保护的价值;在范畴层面确定公共利益保护的范围;在制度层面确定公共利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在我国,需要通过发展社会法和公益诉讼实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可以在范畴、理念和制度三个层面上进行,即:在理念层面确定公共利益保护的价值;在范畴层面确定公共利益保护的范围;在制度层面确定公共利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在我国,需要通过发展社会法和公益诉讼实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杨克俊 《财贸研究》2008,19(2):149-150
在我国,"三农"问题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的关键是产权问题.目前,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农村土地产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建立合理的产权抵押和流转机制,将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突破口.  相似文献   

13.
闫加杰 《商》2013,(22):254-254,251
经济法是具有多元性价值的法,而在各种具体价值形态中,公共利益是最重要的价值内核,集中体现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公共利益的内涵决定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不以私利为目的,而更重视社会经济的稳定与整体发展。与其他部门法上的“公共利益”不同.经济法中的社会公共利益,不仅是限制人们行为的依据,亦是作出莱种行为的前提,这样的公共利益不仅带有经济性,更因为立足.最的不同而体现出整体性。本文主要分析经济法中的社会公益,并探索其在实体与程序上的表现形式,通过整体上把握公平与效率,和常规程序机制的保障,实现经济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认为,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目前我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认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时代特征、公平与效率、当代农民对土地的根本要求以及意识形态观念等诸种因素的影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该确认给农民,这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依据,即历史依据、效率依据、公平依据、现实依据和意识形态依据。文章提出,没有抽象的社会主义集体土地所有制,只有具体的社会主义集体土地所有制。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给农民,并以"土地所有权证券化 土地经营权家庭化"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在实践上将给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其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在理论上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15.
庞蕊 《商》2013,(18):215-215
当前行政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对于行政法十分重要,它是行政法能够成为部门法的基础之一。在行政法中的公共利益,对公民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也对行政机关的具体权利说明进行了法律的明确规范。公共利益最主要的特征是公共性,主要是为了维护群众的集体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司法、行政等环节都重视公共利益的界定,保证公共利益在行政法的视野下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6.
《财贸研究》2020,(6):25-36
宅基地"三权分置"源于"两权分离"构造下宅基地使用权因可交易性不足陷入的制度困境。权利性质是明晰法权结构和权能规则的基点。根植于集体所有权的权利属性与实质内涵,资格权应定性为集体成员权;使用权应界定为现行法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契合"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功能定位和既定法律约束。在"所有权+成员权+用益物权"的法权结构下,应从主体和权能方面扩充所有权,从主体界定、取得及登记、自愿退出和有偿使用等层面建构资格权,设计转让、抵押、期限和用途等规则改造使用权,从行为约束、用途管制和过程监管等维度升级管制权。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方向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产权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由于我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产权问题,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缺乏自主性、稳定性,收益权被分割,缺乏独享性,转让权不自由,由此引发了困扰"三农"的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多元化,即国家土地的终极所有权、农民土地实际所有权即农村土地私有、农村公共领地的集体所有权。而要实施农村土地产权多元化改革,则必须在明晰农村土地产权的同时赋予产权主体相应的权能,进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使法律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相协调,建立相配套的其他制度或机制。  相似文献   

18.
<正> 国有商业的产权改革包括相辅相成的三个方面:明确终极意义(出资人)所有权,重新构造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所有权是一种归属意义上的权利,收益权属于所有权范畴;产权制度是针对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财产关系上各自责、权、利的一套规则。经营权是在产权规定的界区内,遵循产权规则,以财产增殖为基本目标开展的决策活动的基本权利。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够明确界定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形成合理的所有权—经营权结构。  相似文献   

19.
《商》2015,(19)
公益诉讼是指环境基于其生态服务功能而提供可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所承载的公共性利益。环保组织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行使公益诉讼权能够更好的维护权利受侵害的主体的合法权益。民间环保组织通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客观上可以发挥调和多元价值与横平利益冲突的重要功能从而实现维护各类主体充分享有公共利益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万菊 《消费导刊》2013,(3):25-26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的配置主要存在立法配置、行政配置与市场配置三种基本方式。但这三种配置都有自身的缺陷,如法律上对权利主体界定的模糊性,政府规划的不科学,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农村土地权利配置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的价值取向,从立法完善、政府调控、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兰个层面构建土地权利配置的生态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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