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大丰 《英才》2006,(2):26-2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发布,允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办法》实施股权激励。据悉,《办法》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的修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象——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第二,来源——取消股票来源中新股发行时预留股份这一渠道;第三,性质——将原稿中的“股票激励”提法修改为“限制性股票”。  相似文献   

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后,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截至2006年10月中旬,共有181家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提出了股权激励的设想,其中49家有相对明确的方案;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27家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并已有超过10家公司成功实施。分析这些股权激励案例的细节,对拟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5%的股份用于奖励公司员工,并允许公司高管人员于上市一年后转让股份以获取收益;同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遵照该办法的规定,实施以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为主要手段的股权激励,  相似文献   

4.
证监会于2005年12月31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具有深远的影响。自宝钢股份(600019)试水股权激励以来,进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目不断增加。  相似文献   

5.
我国上市公司对经理人乃至员工实行股权激励的冲动由来已久。但因政策不明朗,无疾而终。不过,看似平静的水面却一直暗流涌动。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其后,国资委也起草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股权激励似乎因政策逐渐明朗而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6.
王保平 《会计之友》2007,(2X):95-95
在新《公司法》开辟股权激励的法律通道、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初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之后,许多上市公司摩拳擦掌。不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迈步却一直等待“另一只靴子”的配套。时值2006年终,国资委、财政部公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此举意味着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基本构建完成,也标志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迈出一个大的步伐。至此,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可以阔步前行了。[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李刚 《财会月刊》2007,(4):11-12
一、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股权激励,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规范了此类股权激励办法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相似文献   

8.
股票期权是指企业给予持有者一种在特定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时预留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等三种方式作为股票来源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相似文献   

9.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消息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各界纷纷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股权激励的方式,从中长期来看,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质量,有助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相似文献   

10.
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昕 《财会通讯》2007,(4):66-67
一、引言 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已有中捷股份、苏泊尔、广州国光等上市公司提出股票期权激励的具体方案,其中部分公司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还有100多家公司也纷纷表示将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一场通过使用股票期权来激励管理人员勤勉敬业的运动。  相似文献   

11.
近一年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相继出台,这些规定分别从公司治理结构、股票来源、股份支付中的资金来源、会计处理等方面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做出规范。在相关法规、规范基本到位的情况下,企业自治规则的完菩决定了股权激励机制的运作效果,而业绩指标的选取又是自治规则中十分重要的内容。笔者着眼于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协调,对高管人员股份支付机制中业绩评价核心指标的构建问题谈谈本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1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业绩评价指标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的相继出台,股权激励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其中业绩评价指标的设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直接影响到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本文通过对所收集的目前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剖析了其中设置的各种业绩评价指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新的设计指标。  相似文献   

13.
林南山 《人力资源》2007,(4X):16-23
随着2006年中国股市的狂涨不停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章的出台,股权这个一度遭受冷落的话题又被炒了起来,众多上市公司纷纷争先恐后地推出了自己的股权激励计划;然而,股权激励毕竟是把“双刃剑”,使用不当很有可能伤人害己。那么怎样才能舞转这把“双刃剑”呢?[编者按]  相似文献   

14.
自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沪深两市已有青岛海尔、美的电器、苏泊尔等近50家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其中部分公司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还有一百多家公司纷纷表示将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008年年初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伊利股份”)发布了2007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亏损原因是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  相似文献   

15.
2006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等7章53条,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在股权分置情形下,上市公司股价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其经营业绩,高管人员的经营成果无法通过股价来体现,股权激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管理办法》目前只允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作为一项制度创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证券市场有效性和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较高,监管部门采取了在试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对《管理办法》加以完善的做法,以期稳妥地推行该项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施行后,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它直面于我国上市公司对高管及相关人员激励不足的现状,为建立健全我国上市公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对调动高管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将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特别是缺乏包括监事会在内的监督体系的有效监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时将面临高管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为建立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以下简称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政策体系,2006年9月30日,国资委制发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相似文献   

18.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来,公司高层管理者才会将股价和自身的利益紧密联系,由此股权激励负面效应尤其是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逐渐显现。本文从理论上对激励对象动机、经理人机会主义的实现途径(主要是压低股权授予价)以及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影响因素和其衡量指标等方面,系统分析了股权激励下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过程,并从优化契约等角度提出防止股权激励下经理人机会主义行办产生的可行性策略。  相似文献   

19.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制度建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已有中捷股份、苏泊尔、广州国光等几十家上市公司提出股票期权激励的具体方案.其中部分公司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还有100多家公司也纷纷表示将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上市公司正在风风火火地展开一场通过使用股票期权来激励管理人员勤勉敬业的运动.  相似文献   

20.
股权激励作为现代公司制度中关键的机制,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2005年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2006年国资委发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办法,由此,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入加速推广阶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