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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田是近代宗族活动的经济基础,为宗族各种活动提供稳定的物质和资金支持.近代是族田发展的重要阶段,了解近代族田的经营管理,是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浙江是近代族田最多的省份之一,而东阳又是浙江省族田数量最多的县.文章依靠大量的家谱资料和土改资料,详细地分析了近代东阳族田的经营管理问题,揭示了东阳族田在经营及其管理上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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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业与农村张玮以1942年张闻天调查为中心,研究了抗战时期晋西北的地租、租率的变动。①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决定实行"二五减租"。李德英认为四川的减租运动激化了租佃关系,中小地主和佃农生存均出现了问题。②陈安定等首次利用家谱资料,详细考察了近代以来义乌族田的管理经营状况。③张少筠对近代苏南族田的保护进行了专门研究。④王志龙通过分析指出安徽族田在来源渠道的多寡上存在差异。他还从祠堂数量、捐献族田人数以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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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叶至民国时期华南地区的族田和乡村社会--以闽西四保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以土改档案与口述资料为基础,以闽西四保的个案研究为中心,着重考察了明清时期华南地区族田的形成和发展与乡村社会变迁的关系。自明末开始,四保地区经历了土地共有化过程,在此过程中,大约一半左右的私人土地逐渐转化为团体共有的族田。这一过程不仅对乡村的阶级关系有着重要影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区关系。一方面,私人地主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团体地主所取代;另一方面,由于族田经营的特殊性,当地出现了与“阶级分化”、“人口分化”都不尽相同的“共同体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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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在一田二主或一田三主基础上,中国封建社会内萌生一种新型的土地所有制,前人一直称之为永佃制,但其实质上巳突破主、佃之间关系,而是彼此之间共同占有同一块土地,是同一块土地的所有者,这种新的土地所有制的萌生,对明清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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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农村张玮以1942年张闻天调查为中心,研究了抗战时期晋西北的地租、租率的变动。①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决定实行"二五减租"。李德英认为四川的减租运动激化了租佃关系,中小地主和佃农生存均出现了问题。②陈安定等首次利用家谱资料,详细考察了近代以来义乌族田的管理经营状况。③张少筠对近代苏南族田的保护进行了专门研究。④王志龙通过分析指出安徽族田在来源渠道的多寡上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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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安徽宗族对族田的保护——对乡俗、族规和国法的灵活充分利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对近代安徽宗族保护族田的措施进行比较详细的研究,认为在族田的建置、存续和侵害的不同阶段,宗族既根据不同阶段状况分别选择以乡俗、族规和国法为主要保护方法,又在各阶段和全过程中加强各方法间的联系,建立起一个有机的族田保护系统,对族田进行严密有力地保护,从而使族田能够长期保持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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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经营独立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广大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耕种小块土地,解决自己的生产和生活问题。一家一户就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构成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这种农民经济是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他们中的自耕农,拥有自己的土地和农具、耕牛、种子等其他生产资料;他们中的佃农,根据约定,租种地主的土地,并或多或少地拥有农具、耕牛、种子等其他生产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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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手工业与农村曹树基认为,土地产权中不同性质的永佃权问题需要做具体研究.从1927年后浙江省推行二五减租实践过程看,既有欠租撤佃的"相对的田面田",也有欠租也不可撤佃的"公认的田面田".由于两种"田面田"的地租率不同,而"公认的田面田"主反对"二五减租",成为浙江"二五减租"的最大障碍.[1]李德英通过对20世纪30年代成都平原佃农地主结构的分析,揭示了该地区复杂的租佃关系,探讨了该地区佃农比例高于其他地区的原因.[7]她还通过对一些县级档案资料和土改档案资料的分析研究,指出近代成都平原的押租与押扣,是该地区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环境的产物.从制度上看,租佃双方的经济关系比清代以前更趋平等.[3]赖晨指出被长期描述为50%~80%的近代赣闽边区的地租.其内涵实际仅为土地一季的"正产"量的比率,边区土地的真实地租实为36%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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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市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论证了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市场的三个阶段:初级阶段、外延扩大阶段、内涵扩大阶段。并对土地经营权商品化、土地交易形式多样化、土地价格和土地地市场性质等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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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租佃经济效率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宋朝确立了土地私有产权制度,租佃经营成为重要的土地经营形式。宋朝租佃市场属于竞争性市场,地租率由市场决定,对租佃双方都是有利的;在宋朝广大佃农家庭经济条件差,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弱的社会条件下,采取分成租佃制是适应宋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随田佃农”也是有利于保障佃农权益的有效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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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封建土地关系的变化是历史时期的划分标志明清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这已为国内大多数学者所公认。封建社会后期的发展变化反映在很多方面,如工农业生产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及资本主义萌芽,租佃制度、雇佣关系的变化,阶级斗争内容及斗争形式的发展,国家政权形式的变化及赋役制度的改革,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变化等。其中有些问题已经有人提及过,但到底什么是封建社会后期的划分标志尚有待进一步探讨。我们认为,能作为历史时期划分标志的,必须是既能反映当时的社会性质,又能突出时代特征及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因此,在封建社会时期,这个标志应从封建经济本身的发展变化中去寻找,其它一切问题只能作为划分历史时期的辅助说明。为此,必须首先对封建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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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社会主义城市地产刍议》一文(载《经济研究》1986年第6期)中初步分析了城市地产市场和价格的问题,随着近年来城市土地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的深入发展,人们对地产市场的认识亦在深化,地价问题尚待进一步探索。在此,我谨将自己的一些看法写出来,供讨论。一、建立和开放地产市场的必要性鉴于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里所说的地产市场是指土地的开发经营、使用权转让市场。土地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品,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土地也必需商品化经营。将土地的开发、经营、使用按商品经济原则投入市场流通是基于以下客观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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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模化经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前提。以农村劳动力与土地规模化经营关系为研究基础,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障碍因素,提出劳动力转移的可行性,探寻深化城乡分治改革、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经济权利实现、提高农民内在素质、开通农业之外的就业渠道、相关部门做好辅助支持工作等解决劳动力转移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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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农业雇佣经济为何难以发展:兼与英国封建晚期农业雇佣劳动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2年春,笔者在牛津访学。一位牛津大学的农民问题专家,对清代的中国农业仍未广泛采用农场式经营大惑不解。因为资本主义农场式经营在十五、十六世纪的英国炙手可热,以至引起农业革命,从而为日后的工业革命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中国自古就是东亚农业先进国,何以至十九世纪对这一方式还那么冷淡?①这位牛津学者的疑问不是没有缘由的,也不是可以简单回答的。所谓农场式经营,就是雇佣工资劳动者,面向市场需求,追求利润,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首先所需要的土地集中,在中英封建社会晚期出现了怎样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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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爱民教授的新作《多视角透析工业化时期英国的土地流动与经营》已由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出版。该书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多重视角,全面考察了工业化时期英国的土地流动和经营问题,是作者研究工业化时期英国土地问题近十余年的成果,读后颇有启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