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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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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同一控制下分步交易交换实现的控股合并是企业合并的一种特殊形式,此类企业合并并非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而是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针对此类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步骤是:企业在每一单项交易发生时(即交易日),个别报表应单独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当投资企业通过增加持股比例等达到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时(即购买日),被投资企业应对购买日以前交易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视不同情形进行调整,同时在合并报表中应计算合并商誉(或合并损益),编制调整分录及抵销分录,并应对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与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存在变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要点 首先,确定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实质是一项“交易”。作为购买交易中取得的资产、承担的负债或取得的股权,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不应该用账面价值计量。取得可辨认净资产或股权的具体方法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情况下,购买方需要将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购买方应当在购买日按所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以确认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份额。  相似文献   

3.
一、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未达到控制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时,“会计准则”要求对“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是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计入留存收益或是损益的金额”。即原投资成本、追加投资成本均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由于形成差异的组合不同,可能存在11种情况,归纳为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4.
商誉,《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解释为:商誉是产权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所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代表的是购买方指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所作出的支出。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标准.而购买方却准备在购买在企业时为之作出支付。[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商誉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及其原因(1)新会计准则中商誉的主要变化。商誉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且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数值上等于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涉及商誉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使商誉概念、商誉会计理论向更深层次发展。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  相似文献   

6.
母企业合并前若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则编制合并报表时无需调整其账面价值,但需调整子公司的个别报表,将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资本公积”并调整其净利润(针对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而言)。同时,购买方针对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与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按原持股比例享有的部分调整留存收益及资本公积。此外还需编制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分录。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第一,将原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投资账面价值调整恢复  相似文献   

8.
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实务中,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方法。购买法是以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购买法支付的购买成本与被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被并企业合并前的留存收益及利润构成购买方的购买成本;  相似文献   

9.
浅议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徐蓉 《审计月刊》2006,(9):38-3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仑业住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后确认。”  相似文献   

10.
张琴  李晓玉 《会计之友》2007,(9Z):78-79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一直备受关注,笔者认为应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以合并日合并企业支付的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商誉的初始金额入账,并定期进行减值测试。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而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新准则并未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只是给出了会计处理的方法。会计界将这一“差额”约定为“负商誉”。在对负商誉存在性问题的讨论中,相当一部分学者否认其存在的可能性,认为负商誉的存在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笔者拟对其存在性进行探讨,并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相似文献   

12.
一、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企业在每一单项交易发生时,应确认对被购买方的投资。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实务操作中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相似文献   

13.
在现代社会经济中广泛进行的企业收购活动往往会导致巨额的收购溢价——商誉。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相似文献   

14.
一、合并分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合并分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可分为:(1)重复反映问题。出于方便阐述重复反映问题的需要,事先假定母公司投资成本不大于其在子公司可辩认净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之差(同时假定子公司可辩认净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中所享有的份额,且母公司持有子公司100%股权。应用(完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结果是母公司个别报表上的本期净损益与期末净资产等于合并报表上的本期净损益与期末净资产。同时,在上述假设下,母公司的“投资收益”本期累计发生额等于子公司损益表上的本期“净利润”,母公司“长期股…  相似文献   

1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具体会计处理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有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  相似文献   

16.
随着企业合并日益增多,合并商誉计量成为不可回避的焦点问题。文章针对目前我国合并商誉计量方法存在的问题,考虑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客观条件,依据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提出以被购买企业价值份额与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来计量合并商誉的方法,以期提高合并商誉计量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17.
国际会计准则将商誉定义为: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部分。我国会计准则将商誉定义为:商誉代表的是合并中取得的由于不符合确认条件未予确认的资产以及被购买方有关资产产生的协同效应或合并盈利能力。可以看出,目前对商誉的定义更多  相似文献   

18.
我国2006年出台的国际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了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减值测试法对合并商誉进行后续计量,将企业合并中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从此,商誉便从无形资产中分离了出来。减值测试法的测试方法和程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相同.但没有其详细.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使得我们必须关注初始确认在报表中的商誉应当如何进行后续计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张翠莲 《电子财会》2006,(12):43-44
商誉,是指商家因经营的良好信誉而可能取得的超额利益。按照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的确认都必须涉及企业合并,是企业合并时购买方所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其取得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其取得的净资产份额,其差额则称为负商誉;实践中,还有企业自创商誉这一概念,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和国际会计准则都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能确认为资产。  相似文献   

20.
万洁 《财会通讯》2008,(2):47-48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13条指出:“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第11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对自创商誉与合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主要是因为外购商誉同其他可确认资产一样,符合纳入表内披露的各种原则和条件,而自创商誉则不能可靠计量,自创商誉的确认不符合稳健性等会计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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