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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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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接受捐赠的会计亏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及《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需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占应纳税所得的50%以上,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2.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lt;企业会计制度&;gt;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  相似文献   

3.
<正> 一、接受资产捐赠的涉税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相似文献   

4.
<正>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1.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规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2.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以非货币  相似文献   

5.
咨询台     
<正> 一读者问:2003年8月,我公司无偿接受捐赠的设备一台,按照捐赠方开具发票注明的金额100万元,记入固定资产账户,2003年11月,该设备投入使用。请问,受赠固定资产可否计提折旧?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2条规定,首先,企业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企业在经营中使用捐赠的固定资产后,可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相似文献   

6.
<正>为明确外贸企业使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公告》制定目的近年来,为保障纳税人权益,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3号)、《国家税  相似文献   

7.
<正> 2005年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同时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  相似文献   

8.
<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  相似文献   

9.
152.汇总纳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能否由总机构统一调剂使用?【解答精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7号)规定,只有汇总纳税的金融保险企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公司等统一调剂使用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  相似文献   

10.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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