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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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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浩 《中国审计》2002,(7):77-78
为了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将季度报告全文(包括正文及附录)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上。季度报告要求概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所涉及主要行业的重大变化;概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与已披露计  相似文献   

2.
一、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法律意义与法律责任(一)法律意义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法》第175条第1款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根据此项规定,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中介机构的核查验证,注册会计师依法担负着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核验的职责。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对该报告信息的使用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已经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为规范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也规定:在2007年4月30日前未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交易所自5月1日起将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截至4月底披露的所有一季度季报数据显示,上市公司业绩出现快速增长。[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出台,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季度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建立.  相似文献   

5.
郭菁 《四川会计》2001,(11):46-47
1993年我国证监会颁布实施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首次规定了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中期报告,此后一直都由证监会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中期报告。2001年4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我国才有了第一份自愿披露的中期报告———2001年4月25日上港集箱公司季度报告,随后又有25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第一季度报告,其中包括11家ST公司,6家PT公司。为何这26家上市公司会自愿披露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本文将进行探讨。1.代理成本。按照…  相似文献   

6.
持续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上市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章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对此作了细化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正是以上规定的法律依据。把上述规定结合起来,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规范不仅具有原则性而且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7.
2001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文件,要求上市公司除编报年报、中报以外,还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九个月结束后编制季度报告。该季报披露制度首先在2001年第一季度对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中实施,从2002年起在所有的上市公司中实施。2001年第三季度共有129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季报,占1000多家上市公司总数的10%左右。其中有60家为必须编报季报的T类公司,其余69家为未强行要求的非T类公司。应该说,季报披露制度的全面实施,对证券市场各方都会…  相似文献   

8.
李馨  丁岚 《四川会计》2002,(11):58-58
随着季报披露制度的实施,上市公司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这使得长期处于信息劣势的中小投资者增加了及时了解上市公司的渠道,便于他们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贴近跟踪。但季报与别的定期报告存在较大的区别,有其自身的特点,投资者在阅读时要掌握什么要领,笔者在此作一个简要分析,以期对广大中小投资者有所帮助。1.季报有别于年报。由于季报时间跨度较短且无需审计,其内容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都较年报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公司编制季度报告无需披露完整的财务…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相似文献   

10.
顾雷 《上市公司》2003,(3):46-48
2001年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4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注明配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因特网网址,以供投资查阅。上述条款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支持了中国证监会早些时候发布的关于在因特网上进行新股发行推介的通知,对网上证券认购和交易也有新的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1.
信息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监管的中心环节。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市场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07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企业所得税法》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新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作出了统一规范,规定对企业发生的真实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予以税前据实扣除,具体各项税前扣除的项目及标准在实施条例中予以了明确,需要重点把握的是以下几项扣除规定:  相似文献   

13.
孙磊 《审计月刊》2004,(11):46-47
按照《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应当对外编报财务告,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会计报、会计报表附注,其中会计报表包括资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有关附。会计报表的编制责任在企业管理当,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会计报表发表计意见。笔者谨就实务上的体验和观,提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阅读分析的重点及建议,供投资者参考。  相似文献   

14.
1.传统的定期披露方式具有相对滞后性。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要求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对外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对外提供。任何与决策相关的信息,若不能及时获得就可能会变成无用的信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便是编制同步财务会计报告,对重要信息进行实时披露。  相似文献   

15.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对于企业信息的及时性和相关性要求越来越高。上市公司的年报通常在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才对外提供,此时许多信息已时过境迁,对于投资者已不再有用。中期报告正好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弥补年度财务报告间隔时间过长的缺陷,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自从1994年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财务报告(内容与格式)》以来,我国已有七年披露中期财务报告的实践。在此期间,虽然证监会对第三号准则多次修订,但一直没有正式的企业会计准…  相似文献   

16.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颁布引发了上市公司分部披露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变化。本文基于新会计准则执行的背景,从上市公司分部报告的数量、业务分部披露个数、地区分部披露个数、分部报告披露项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分析,以期为新《分部报告》准则的执行情况提供基本支撑。  相似文献   

17.
一、基本知识 《公司法》第162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相似文献   

18.
随着金马股份一季度报告出台,上市公司陆续披露了一季度报告,新会计准则对季度报告的影响成为一个市场关注的话题。本文从证券市场参与的主体——上市公司、监管部门、投资者三个层面分析新会计准则下的季度报告影响。[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对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及其披露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收费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谜。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仅限于事务所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及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直到前年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年报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其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以及报告年度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并在随后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中对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内容和形式作了具体的规定。本文对2001年审计收费及其披露的情况作一分析,以期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20.
预测性财务信息是指:预测主体基于合理的预测假设和预测基准,对外披露的关于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的前瞻性信息,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投资者而言,公司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甚至比历史性的会计信息更具有指导意义。因此,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问题值得我们会计界研究和思考。一、我国上市公司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现状目前,我国规范预测性信息披露行为的有关规定主要散见于以下行政法规中:中国证监会和原证券委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解释性文件、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6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1999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境外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0年6月15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三号〈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1的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01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2001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等。从以上法规中的规定来看,目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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