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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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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理是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代理权是代理人从事代理活动的合法根据。在现代社会代理行为已广泛渗入日常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各个方面。无权代理问题也随之日增。本文重点对我国无权代理制度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若干疑难问题作了较深入的研究.较全面的论述了狭义无权代理的界定和特点。无权代理与有关概念之异同以及法人无权代理的构成问题、尤其对我国民商法中缺漏的关于相对人应享有的撤回权和催告权。以及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承担等重大理论问题作了详细阐述。  相似文献   

2.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就他人的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在我国立法中主要体现在合同法51条,国内学者通常认为该条是我国对于处分制度的确立。在学理上,由于两种模式下的理论环境不同,引发了对于无权处分内涵的讨论,也引发了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的联系等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3.
无权处分行为在民法学界一直是广受关注的问题,从我国《合同法》对无权处分的规定和《物权法》对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分析,我国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制度存在冲突。通过对其他国家所有权转移模式进行比较.认为可以通过修改合同法,将无权处分的债权合同认定为有效,在不改变善意取得条件的前提下,承认同一原则,从而解决二者的冲突。  相似文献   

4.
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其代理的法律规制也必具特别之处。而我国《票据法》规定相对简单,这给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可以选择在突出票据代理特质的同时,更加注重传统民法理论的融入。这样对建立和谐的理论体系,形成票据代理运行的有机秩序都将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5.
试论票据代理的追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立足于票据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促进票据流通的基本宗旨和精神,从追认制度的一般理论出发,对在票据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表见代理这几种特殊的代理关系中实行追认制度的法律意义和法律效果进行理论探讨,从而肯定了追认制度在票据代理中的地位,对票据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范畴,无权代理在理论上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属广义无权代理,由于表见代理在当今社会出现比较频繁而且在认定表见代理方面也意见不一,甚至出现错误认定,给社会经济活动和澌发事人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探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在认定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时,除学者共认的要件之外,应重点放在相对人有正当理由想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和外表授权与本人无联系这三个方面的阐释上。  相似文献   

7.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请求与抗辩关系,在民法中也存在,在合同法中做了专门的规定,而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有很大差别,有自己的特点,票据为流通证券,票据的一个重要机能就在于流通。为了保证票据的流通性,票据上的权利转让通过背书方式进行,票据的转让远较普通债权的让与频繁,如果适用民法上有关抗辩的规定,即票据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有效,这就会使受让票据的人望而生畏,必然使票据的流通成为不可能。因此,票据法不能适用民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本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为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誉为“法学上之发现”。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时。一方当事人因过失违反依其诚信原则而负的义务,侵害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类型主要有:一是错误意思表示的撤销;二是无权代理;三是给付自始客观不能;四是恶意磋商;五是契约无效;六是缔约之际未尽通知、告知等附随义务而致他方遭受损失的;七是违反有效要约。  相似文献   

9.
《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自颁布实施以来,有力保护了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票据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金融秩序及金融安全。但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票据的流通性不足、票据的信用功能欠缺及部分票据行为的可操作性不强等矛盾日益显现,为了完善票据使用业务,本文就以下几个方面谈谈笔者的认识:一、关于票据的使用和受理(一)票据背书的连续性引发的风险及改进办法。票据法规定,只要持票人以背书连续而取得票据,即为合法持票人,合法持票人可以是出票人,也可是收款人或背书连续的背书人。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等,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因此,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冒用他人票据的行为,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票据的行为,包括以盗窃等非法手段取得或拾得他人的票据而进行使用,也包括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使用他人的票据,还包括将他人委托代管的票据进行使用。如伪造他人签章将拾到的票据背书给自己,使背书不连续的票据具备连续的形式,然后到银行提示付款或贴现等。若失票人未及时办理挂失止付,或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银行柜面...  相似文献   

10.
表决权代理制度是表决权制度与代理制度结合的产物。从民法角度看,其隐含着委托代理的基本理论,属私法范畴。从公司法角度看,表决权连接了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股权高度分散和"股东冷漠"却使表决权代理制度更具实际意义,表决权代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对现代企业而言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实践层面上,表决权代理在我国市场上存在着自发性的实践活动,而我国当前相关立法却相当滞后,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求,迫切需要对表决权征集制度确立相应的立法监管。  相似文献   

11.
对于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的虚假信息民事责任,《证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应规定,形成了对同一法律关系的特别法和普通法民事责任体系。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而当投资人无法依据《证券法》等特别法请求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虚假信息民事责任时,就可以考虑适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来寻找合适的请求权法律基础,请求披露证券市场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空白背书不记载被背书人 ,以持票人为票据权利人。空白背书票据转让形式灵活、多样 ,可满足持票人或受让人的不同需求。而我国《票据法》不承认空白背书 ,既有碍票据的流通 ,也不能适应加入WTO后的客观需求 ,故应在《票据法》中增加空白背书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3.
瑕疵担保责任自罗马法建立以来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大陆法系债法中特有的一项制度。我国立法实践中并未规定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是对于出卖人对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情况,均称为瑕疵履行,未区分不同的瑕疵并与不同的补救方式联系在一起,而是将这些瑕疵履行作为违约行为对待,使买受人获得各种违约救济。首先,我国法律关于瑕疵担保的规定并没有确立像德国民法那样的瑕疵担保制度,只是确定出卖人所应负的瑕疵担保义务,将瑕疵履行责任作为不适当履行责任对待的。其次,论述了我国建立单一的违约责任制度是最佳的选择。再次,提出我出合同法有关瑕疵担保义务条款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我国合同法有关瑕疵担保义务条款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破产申请权的主体问题是破产程序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对破产申请权的主体有相应地规定 ,但规定地并不完善。本文主要结合《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对破产申请权主体的有关规定 ,具体分析了各类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相关问题 ,并对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加以阐述和评析。  相似文献   

15.
对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中有争议的条文,从逻辑结构、立法体系、文意解释等方面进行论述,可表明其中并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就《物权法》中的相关条文,可厘清债权形式主义区分原则与物权形式主义区分原则的区别。就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过程进行详尽分析,可证明我国立法中并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诸国普遍承认的取得时效制度除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中昙花一现外,只有在学说著作和学者建议稿中方可觅其踪影;刚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取得时效制度亦没有作出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本土化的艰难过程,表明了立法者对其价值功能和立法技术的存疑和困惑。从整体上看,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利大于弊,应在物权立法中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研究——兼论《反垄断法》第五十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民事责任渊源于一般民事责任,但在保护客体和立法目的上有其独特性,区别并独立于的一般民事责任其形式主要有排除侵害和损害赔偿两种二者的构成不同,功能各异,互为补充损害赔偿的灵活运用是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核心,为各国立法所重视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过于简单,需要在后续立法活动中予以扩展  相似文献   

18.
论农村房屋买卖及宅基地法律规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基本法律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缺乏明确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比较杂乱,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各异,判决千差万别。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郊县的农村房屋已大量进入交易市场,从立法角度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分开登记发证,农村房屋自由买卖及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限制地转让,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9.
劳动就业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而我们因思想上不够重视招商引资中的就业权保护,加上《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外资并购的法规对目标企业职工劳动就业权的保护存有瑕疵,使外资在并购中肆意侵害职工劳动就业权。应制定统一的《并购法》,修改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目标企业被外资并购后职工劳动就业权不被侵害。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商法中规定了若干种法定优先购买权,同时又在《拍卖法》中规定了价高者得规则。显然,这二者是相互冲突的。由于法定优先购买权和价高者得规则关涉相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故法定优先购买权能否在拍卖过程中适用以及如何行使便成为拍卖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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