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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林价计价方法的探讨郭裕佳,巫健民林价是活立木货币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凝结了营林生产者活劳动、物化劳动和体现了部分地租。现行林价的量是据据树种等级按木材价格一定的比例提取。虽然这种计提林价的方法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后续资源起了积极作用,但笔者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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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联营林场林木资产建帐若干问题探讨潘健康探索林木资产建帐方法,建立林木资产帐本,客观记录和如实反映林木从造林至拨交采伐整个培育过程的投资成本,这对核算成本、考核营林生产效益,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促进森林培育商品化,对制定合理的林业再生产资金、林价及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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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发达国家近几十年来林价与木材价格变化林业从采掘工业阶段发展到高度集约经营,生产费用必然相应提高。这是国外木材价格近几十年来上涨幅度普遍超过一般商品的平均价格指数的根本原因。。林价或称林木山价,育林费上涨得更快。在美国、芬兰、瑞典、日本等都已占木材价格的50~60%。立木林价收入是集约经营森林的经济保证。下面列举有关美国、瑞典、芬兰、日本和新西兰等的林价、木材价格的一些数字,以说明发达国家林价、木材价格的变化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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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加强育苗生产成本管理的必要性目前,对生态公益林、商品林、民有林提出不同的经营方针和要求,迫切要求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加速后备森林资源的培育,营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而育苗生产成本管理是营林事业的基础,这是因为:①造林苗木质量直接影响树木生长的速度。培育更新造林成活率高、生长快的速生优质林,主要靠质量优良,品种对路的苗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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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林价是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即立木商品的价格,一般包括培育森林的成本、级差地租和利润三部分。世界林业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瑞典、芬兰、苏联、东欧等国,林价通常占木材销售价格的50—70%,并在木材价格比重中普遍呈上升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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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序列林价在山西省应用有局限性,林木销售价(以现行市价倒算法)较适用。应分别林况,采用不同的制定林价的方法,对天然(次生)林和80年代前的人工林成林,用林木销售价方法;对幼龄林,用林木费用价。一、制定林价的紧迫性林价是林木(活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林木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没有林价就寸步难行。从改革的实践来看,林业部已提出在全国进行林业产值改革试算,改现行的计算方法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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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实行植树造林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可以折价转让;开放木材市场,实行议购议销等政策以来,林业生产不断得到发展。但是立木价格如何计量,却是林业生产建设能否大踏步前进的关键问题。立木价格水平是关系到考核营林事业经济效益,关系到营林与森工、产供销、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已成为改革林业经济管理体制,发展林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给实行林价制度,改革林产品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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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计算林业总产值的意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林业总产值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林木生长量价值,另一个是林产品产量价值。前者,由于林木生长量在计算上比较复杂,并不易计算准确,因而采用了以营林生产工作量价值(即造林、更新、幼林抚育、零星植树、采种、育苗工作量分别乘其生产费用)以及抚育采伐所得木材价值(即木材产量乘以单位价格)来代替的办法;后者,按所得林产品产量乘以单位价格即得。这是多年来省、地、市、县统计部门用来测算林业产值的一种方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但在林业基层单位仍处于试用阶段,大部分企业基本上没有计算,特别是国营林业局,由于划为工业企业,因此略而不计。根据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的体会,认为林产品产量价值的计算方法是很清楚的,不需重议,而林木生长量价值按营林工作量乘以生产费用的计算方法,总的来说也是可以的,但有些环节和以生产费用代替价格的做法,不一定完全适宜。下面,就此提出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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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林业经济学界的不少同志,就理论林价和木材理论价格问题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发表了很多极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尽快在我国建立起科学的林价制度大有好处。林价是森林的价格,即森林价值的货币表现。对用材林来说,林价就是立木的阶格,即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无论森林在买卖双方之间作为商品交换,还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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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岭林业实验局是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林价制度“先行局”之一。按照林业部对“先行局”实行按伐区拨交立木蓄计量提取林价,并计入木材生产成本的规定,在总结前两年模拟林价运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紧张、有秩、充分的准备,实现了从1991年1月1日起实行林价制度的正点运行、全面启动的工作目标。全年计划生产商品材17万 m~3、森林资源蓄积消耗27.4万 m~3,蓄积出材率62%,计提林价款1511.45万元,消耗蓄积平均单位林价55.17元;木材单位林价成本88.91元。截止1991年3月底,已拨交蓄积212064m~3,拨交立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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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主持召开的全国木材理论价格学术讨论会,于1981年11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就木材理论价格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现将会议讨论的几个问题及其观点综述如下:一、关于林价的概念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林业生产是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所以在学术界传统地把林价概念理解为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即单位材积的立木价格。近几年来,由于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发展,一些同志对这一概念表示异议,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林价是森林价值的货币表现。理由是:森林具有多种经济效益,它既有生物产品效益,又有生态防护效益。因而立木产品仅仅是森林产品的一部分,将立木价值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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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工造林事业的发展,林木良种化育苗呈现出广阔的前景。就大林业而言,它是以林木、木本植物为生产对象的,林木又是形成森林的主体。因此,林木良种化育苗是营林生产的关键,同时,又是促进林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地处黄河故道民权县境内的民权林场,多年来,始终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林业建设方针,积极发展林木良种化育苗,推广应用优良无性系刺槐8048、8033、8047、8062的种根繁殖技术,选育出中林46杨、中林115杨、沙兰杨、欧杨等优良品系十几个,并通过了省部级鉴定。研究选育的豫选1、2、3号杨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这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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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于1994年6月至7月随中国林业中高级财会人员培训团赴加拿大培训学习。在加期间学习了解了加拿大的有关林价政策。现将加拿大的主要林价政策及林价计算方法与我国现行的林价政策及计算方法进行介绍和比较,供同行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和借鉴。一、林价的内涵在加拿大,林价的实际含义是:“任何个人和组织在采伐公有林时必须按照森林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向政府缴纳的采伐特权税。”林价的征收对象为采伐公有林者。在具体执行中,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征收,上缴省财政部,纳入财政预算,部分返还林业使用。在我国,广义的林价包括森林的立木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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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营林和采运核算“两张皮”的局限从五十年代起,营林采运一直采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核算体系,森工采伐照搬矿产采掘工业核算的办法,实行经济核算制;营林则按事业管理,实际预算报帐制。从采种、育苗、造林、抚育,保护现采伐、运输、调拔销售,本来是一个完整的林木培育生产过程,因而被人为地划分为森林培育和木材生产两大互不相干的部分,甚至在一个企业内,执行两套核算制。生产经营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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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是根据林业经营的目的和要求,对林木进行砍伐的作业,木材生产的基本工序之一,包括林木成熟前的抚育采伐和成熟林、过熟林的主伐。但采伐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取材,更深层的意义是为了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生态的环境,促进森林更新改造,提高森林生产力,即进行更新造林。更新造林是培育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措施,对我国林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