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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公民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使用他人作品需经著作权人同意,否则即构成侵。根据法律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在著作权的保护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争议与问题。本文将对网络著作权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探讨:(1)网络作品的性质以及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现状;(2)_如何确定是否存在侵权问题;(3)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问题及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杨燕 《金卡工程》2010,14(1):97-97
在当代,将数码技术、光纤通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集结成一个整体的互联网技术对传统的著作权制度提出挑战网络环境的发展,带来了与传统社会环境截然不同的新特征,也给传统的著作权法带来了诸多问题,影响到了著作权法律保护的方方面面。这种挑战集中体现在互联网的信息共享性与著作权(含邻接权)的专有性之间的冲突上:合理使用措施成为侵权人侵权的手段;著作权人的技术限制措施使得合理使用制度面临重重障碍;网络环境下创设的新著作权利缩小了传统合理使用制度的范围。以上种种的挑战,都对现有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带来了巨大冲击。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所维系的著作权人、使用人、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大厦,在这场数字网络的风暴中已经摇摇欲坠。  相似文献   

3.
论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真 《金卡工程》2010,14(4):193-193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博客这一网络日记的普及,更多人图于一时的方便,经常会有抄袭、复制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中国对于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尚未有详尽和可供人们遵守的守则,本文通过对韩国保护网络著作权的做法的介绍、试图找出有效保护中国网络著作权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网络著作权涉及的问题很多,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以网络形式侵犯传统形式作品的著作权;以传统形式侵犯网络形式作品的著作权;网络形式作品之间的著作权纠纷。本文将从三方面论述。一、以网络形式侵犯传统形式作品的著作权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大量的作品正在越来越多和越来越  相似文献   

5.
随着人工智能在创作领域的广泛应用,对以自然人创作为主导的传统作品的产生方式提出了新考验,引起人们对《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认定的重新讨论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权利归属的争议。为激励艺术创作和鼓励文化事业发展,应承认满足一定条件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的可著作权性地位。借鉴关于人工智能和机器创作域外知识产权立法的相关经验,通过分析英国、美国和欧盟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法律实践,对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构建提出合理建议。即为平衡各方利益主体需求,立法应当明晰著作权保护的权利客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行使进行必要限制,鼓励对机器创作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6.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双重侵权行为、非法处分合法知悉的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和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文章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7.
龚佳顺 《金卡工程》2010,14(7):159-159
鉴于远程教育的兴起与普及,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要求传统的著作权法必须为此做出相应的解释或修正。我国应尽快完善著作权制度建设;建立专门的教育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强制在课件制作前签署著作权协议等多种应对措施,以确保远程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目前在互联网上变造“恶搞”人民币的现象呈不断增多的趋势。如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搞笑人民币”,Google上的相关链接有2360000条,百度上的相关链接有55700条。“恶搞”人民币图样在网络上的传播与蔓延,将助  相似文献   

9.
金灿 《金卡工程》2010,14(6):161-161
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普及,作品的流传和复制的速度大大提高,性质介于商业行为和个人行为之间的”边缘”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商业性质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相伯仲。本文就在此情形下,梳理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观归责要件的界定问题,着重探讨”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条件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0.
徐丽霞 《金卡工程》2010,14(1):160-160
谷歌公司在进行数字图书馆计划的过程中,侵犯中国作家的著作权案件还未结束。本文通过中美法比较研究的方法论证了谷歌公司擅自上传中国作家作品摘要和扫描全文行为是侵权。  相似文献   

11.
自由地分析数据是通过深度学习发展人工智能的前提。如果人工智能分析的对象恰巧是 作品,则不可避免地需要对其进行扫描与复制,由此产生著作权的侵权争议。互联网时代,作品以数 据的形式进行传播。由于作品在利用上存在非竞争性的特点,人工智能可以借助于机器分析不断从 作品中发掘出新的价值,满足不同主体的特定需要。尽管深度学习中对作品的分析行为与原作品息 息相关,但机器分析后形成的价值既不是对作品的原样呈现,也不是对作品内容的演绎性表达,而是 独立的、新的作品增值。作品增值的结果是对作品思想层面的利用,但是知识增值的过程———深度学 习则不可避免地要对作品进行转换性使用,可归入合理使用的范畴。将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纳入合理 使用不仅与合理使用规则变迁的历史趋势相一致,也符合著作权法激励创新的目的,更有助于人工智 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左杰 《金卡工程》2010,14(10):159-160
由全国"扫黄办"、公安部、文化部挂牌督办的"六0三"特大销售非法光盘案件,是一起涉案人员多、犯罪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认定著作权犯罪中的"发行行为"成为关键,笔者试对此进行分析,并进行深层思考,指出我国当前对此类犯罪司法解释的不完善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杨福军 《投资与合作》2011,(12):199-199
作品登记制度是随着著作权登记制度的取消而确立的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对著作权的归属、行使、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作品登记制度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本文对合理使用的社会作用及其行为的合理性判断标准的制定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对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权进行专门立法的建议。并阐述了我国现有制度下数字图书馆合理使用操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梁宸 《金卡工程》2010,14(4):158-159
本文主要基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分析其对规制网络视频网站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规制及影响。笔者认为,互联网专条虽较以往法律在保护著作权人利益,打击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上有较大进步,但由于法律本身规制不清,配套措施不健全,适用后将造成保护不能达到预期甚至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困境。笔者认为只有对相关法条的用语依照进行清晰界定,同时增加网络视频运营商具体的注意义务,才能真正实现网络视频产业中创作者,传播者以及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6.
袁小毅  王艳梅  罗静 《金卡工程》2010,14(1):113-113
恶搞已成为网民中间一句时尚的话语,成为网络活动中一种时髦的行为。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到夜宴,再到很黄很暴力事件,恶搞在不断升级,从涉及面到影响面,今日之恶搞完全不能与昨日之恶搞同日而语。对于网络恶搞行为有必要作法律的有针对性的规制。  相似文献   

17.
为助推《民法典》新增的自助行为的适用,亟须从解释论探讨,并考察其实践适用。自助行为本质为私力救济,为保护情况紧迫而无法及时获得公力救济的请求权而设,蕴含着民刑交叉属性。作为公力救济的例外,它仅能在特定情形下行使,以“拥有合法请求权”为前提,需满足“情况紧迫无法及时获得公力救济”以及“不实施自助行为将使权益损害难以弥补”的要件。至于自助行为应限于合理范围以及事后及时请求公力救济,则非该制度的构成要件,而是行为界限问题。自助行为既可针对相对人的财产,在特定情形下,亦可将《民法典》第1177条第1款中的“等合理措施”解释为可对相对人自由适当限制,但应契合“必要性”要求,并立即诉请公力救济。行为契合自助行为构造者,可阻却侵权违法,亦不会涉及刑事犯罪,而是出罪事由;反之,不当造成他人损害者,对相对人之损害仍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可能涉及向刑事犯罪的转化。对因自助行为引发的民刑交叉案件,应依循法秩序统一原理,严格控制入罪门槛,坚持先民后刑程序,正确界定罪与非罪。  相似文献   

18.
李杨 《金卡工程》2010,14(4):52-53
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大力促进了作品的传播,同时也给著作权法带来了深刻的冲击,版权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更易于未经授权的复制、发行和使用。我国《著作权法》虽然已经确立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但其规定只是原则性规定,难于操作。鉴于此,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并使之成为一部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完整的著作权法典势在必行。本文试图通过以下内容的讨论来揭示我国法律对于网络传播权保护方面的缺失,探求如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孙莉娜 《金卡工程》2010,14(8):221-221
利益平衡是著作权追求的价值目标,它通过限制著作权人权利,使公众对创造性作品的接近来维持"公共利益"。著作权限制可以划分为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其他限制等。  相似文献   

20.
从人肉搜索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极容易从网络中获取各种个人信息,为了伸张正义、揪出事实真相,人肉搜索成为近年来的热门现象。人肉搜索极易从一种正义事件演变为反面的网络侵犯隐私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不但影响力巨大,可以对被侵权者造成极大的伤害,而且在目前的网络环境下难以被追查,为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论述了人肉搜索对公民隐私权侵犯的现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遏制人肉搜索对隐私权侵犯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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