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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规模庞大的、尚处于“地下”的、不受监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必须关注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及其发展与规制。文章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解析了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投资行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化是对市场中自发的、合理的、正面的事先制度创新的事后法律认同,是监管框架的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所募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的基金。根据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的不同,私募基金可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3.
陈人杰 《浙江经济》2004,(17):58-60
如果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来衡量,私募基金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但一旦条件成熟,在已具备投资基金雏形的基础上,它们将很可能演变为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4.
私募转正     
胡静 《中国西部》2014,(14):84-88
<正>私募Private placement2014年无疑是中国私募基金业的新纪元。2014年1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颁布。3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行了首批私募基金管理人颁证仪式。3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期,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也修订并发布了《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截止目前,已有230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获得了身份认可。未来,私募基金无需再借道银行、信托开立证券、期货账户。私募基金告别了野蛮生长时代。私募基金"领证",不仅迎来了本行业发展的黄金期,也牵动着相关行业的发展。私募转正后,对于其挥别的发行产品通道——信托有何影响?对于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将产生怎样的联动效应?与公募基金之间的竞争发展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本栏目为您一一详解。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于发展时间短,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发展形成了严重制约。本文立足于中国立法现状,从明确监管机构职能,制定专门的PE法规,加强基金管理机构监管,加强基金投资人监管,加强基金业务监管五个角度提出立法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6.
傅赵戎 《特区经济》2012,(3):261-263
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工作的深入进行,将私募基金纳入法律监管的呼声日高。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资金募集方式不同,如何为私募基金构建一个科学的募资法律制度,是我们对其构建科学法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前提。本文在借鉴美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不足及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海外对冲基金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石一敏 《特区经济》2007,219(4):109-110
本文就金融期货和卖空机制的缺位及资本项目的不完全开放这三个制度因素对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组织管理和资金运用,及其引发的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的差距进行了探讨。但是,本文认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将要实行的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与我国逐步开放的资本市场都将使国内证券投资基金最终演化为对冲基金。  相似文献   

8.
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已经历了两年多的发展。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法律、制度及监管方面为证券投资基金的面世铺平了道路。1998年3月,我国开始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截至2000年8月4日,已组建10家基金管理公司,5家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的数量已达到32  相似文献   

9.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博弈论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券投资基金一度被管理层当作促进理性投资,避免证券市场波动的重要力量。《基金黑幕》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方面来。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成为学术界热烈讨论的重要话题。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讨论证券投资基金的四个主体在监管中的行为,从而对如何加强监管提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证券投资基金一度被管理层当作促进理性投资,避免证券市场波动的重要力量.<基金黑幕>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方面来.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成为学术界热烈讨论的重要话题.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讨论证券投资基金的四个主体在监管中的行为,从而对如何加强监管提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陆新之 《中国报道》2008,(4):103-103
在中国,私募两字,可圈可点,颇具灰色意味。按照近几十年来国人的传统观念,官方没有明确表态的事情就是不太正经的。而私募基金近年的崛起,则显出了颠覆意味。所谓私募的基金是相对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它主要是投资于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其形态各异,既有证券咨询公司,也有理财工作室,甚至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基金,其核心是没有经过监管当局批准,是市场自发形成的一种理财方式。  相似文献   

12.
正视我国私募基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几年来,我国基金业发展速度很快:先是有规范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出台,后是有老基金的重整与退市,再其后有开放式基金的试点,现在又传出私募基金被写进<投资基金法>的消息.如果按成份论来划分,现有基金都姓"公",如果推出私募基金的政策将来实施的话,则就意味着基金也可以姓"私"了.这实际上是一种观念上的突破,一旦付诸实施必将引发一次基金业的革命.正因为如此,自2000年11月私募基金被写入<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的消息传出后,立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相似文献   

1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化是对市场中自发的、合理的、正面的事先制度创新的事后法律认同,是监管框架的重新塑造。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化是大势所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其合法化和规范发展将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积极效应。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立法的原则及建议。  相似文献   

14.
<正>"私募基金经理赚钱,公募基金经理赚名气!"基金界流传着这句经典名言。公募基金,就是与"私募"相对应的,面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募集资金的证券投资基金,我们平时常见的封闭式、开放式基金都属公募基金。"公募"与"私募"各有千秋。公募基金投资者范围广、筹集潜力大,一般规模较大,获取市场平均利润的可能性也较大,享受市场整体的回报。而私募基金入门的起点较高,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规模也相对较小。并且,与公募  相似文献   

15.
目前国内知名私募多已经公开备战发行公募基金。6月1日,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私募基金将可以正式申请开展公募业务。星石正是国内第一家明确提出将开展公募业务的私募基金。顺势布局4月中旬,北京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星石投资)明确成立了"公募业务部"。长期以稳健甚至保守风格闻名于阳光私募圈的星石投资,变得有些激进起来。  相似文献   

16.
私募基金到底是什么,这个概念到现在还是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本文将从私募基金与投资基金的关系以及私募基金的性质和其组织形式方面探讨了募基金。  相似文献   

17.
一、私募基金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一)概念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特定资格的投资者募集资金,通常豁免审核而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以投资对象为标准,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进行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具有投资范围严格限定、投资间接进行、投资方式灵活的特征.  相似文献   

18.
张琦 《特区经济》2014,(10):130-131
本文对阳光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展开探讨,目前正在推行的私募基金备案制是阳光私募基金业的里程碑。2014年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讨论稿》提出未来15年发展私募,夯实私募市场发展基础,加强私募市场监测监控,助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与私募市场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产品备案管理体系、账户体系、登记结算体系。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逐步实现自主创设私募产品事后备案。加强私募市场监测监控,加强统一互联的私募市场监测监控平台和备案系统的建设,建立私募业务运作、风险控制、交易信息报告和行业自律管理的机制。未来我国将建立健全私募发行制度,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行业自律监管,建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有效监管的框架思路。在此背景下,本文为加强对阳光私募基金监管、完善我国私募证券基金业信息披露制度提出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19.
从美国基金监管及管理模式的演变看中国基金业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军  汤大杰 《特区经济》2006,(2):147-148
证券投资基金能否取得迅速发展,除了一般的经济和市场条件外,直接取决于基金的管理效率和基金持有人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美国是投资基金业最发达、监管机制最完善的国家,其监管及管理模式的演变对当前起步阶段的中国基金企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主要是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文章认为,股票选时是减少基金的系统性风险,选股是减少非系统性风险。文章建议采取民法措施规避基金经理道德风险,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基金股东对基金经理的选择与监督能力,成立更多低风险固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基金制度创新,改原有的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模式为合伙制基金或公司制基金,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和风险对冲工具,强化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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