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简称意见)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一特殊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经济负担,对全面推广应用防伪税控系统起到积极作用。但企业在购进设备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有关部门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建议采用以下会计处理方法:1.对企业购进列…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现行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目前我国对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尚未明确界定。1993年7月1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帐”。但在会计实务中具体该如何进行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会计教材上对上述规定作了如下解释:企业进行发明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待试制成功申请专利时,再将所发生的费用予以资本化,转化无形资产。1998年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又指出:“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无形资产入帐。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相似文献   

3.
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依据的是税法规定,税法认为增值税不构成企业的费用,企业只不过是政府征收增值税的代理人,这实际上割裂了增值税与企业利润之间的关系,并导致会计报表失去可比性。本文就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采用增值税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模式。  相似文献   

4.
一、有关税法规定与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相似文献   

5.
一、所得税费用处理有关规定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目的不同,会计上的处理方法长期以来都和税法的规定有出入。因此,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需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符合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计算出所得税费用。这些差异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产生后再不能“转回”或“抵消”,所以只需在会计利润上直接调整,不会产生递延资产或负债,不需要做特殊处理。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才是关键,企业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对未来应纳税金额产生影响的应予以递延。  相似文献   

6.
葛建 《会计之友》2009,(12):59-60
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会计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没有确认当期收入;现行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列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顼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相似文献   

7.
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税前会计利润是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费用之前的收益。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对应的概念是纳税所得,它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是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机关核定企业应纳税额的依据。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定的目的有所不同,使得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分为两类:一类是永久性差异,另一类是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计算口径不一致造成的;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不一致造成的。  相似文献   

8.
杨旭 《四川会计》2001,(12):25-25
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打击增值税偷逃税行为,遏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投巨资推行了金税工程,并于2001年7月1日起实现了全国联网运行。在金税工程运行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企业)增值税的核算较以前发生了一定变化。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说明。一、企业购入防伪税控系统相关设备的会计处理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企业购置的计算机和打印机及其随同购置的相关软件应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而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购置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以及用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9.
宋永和 《会计之友》2008,(22):40-41
企业可以将自产产品、外购产品等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投资、分给股东等,根据税法的规定,可作为“视同销售”或“不予抵扣”处理,但会计上,可能作为销售处理,也可能按成本转账。本文从税法和会计两方面分析、探讨对“视同销售”或“不予抵扣”不同情形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0.
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在完成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税额,及时申报缴纳。笔者试图从会计与税法的宗旨、遵循原则两个方面进行比较,探索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根源。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固定资产的费用和损失等方面的规定不同,导致会计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本文就此谈些体会。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1.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第42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相似文献   

12.
所得税会计作为税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门研究应税收益与会计收益之间差异理论与处理方法的一门会计学分支。由于会计政策与税法的目标和原则不同,对企业收入与费用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必然有所差异。因此,产生了应税收益与会计收益差异。  相似文献   

13.
我国 2 0 0 1年 1月出台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已经明确了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然而笔者认为在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上还有待商榷。一、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价基础不充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 :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 ;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 ,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可见我国现行准则对自创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开发费用的处理是全部费用化 ,而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目前之所以如此处理 ,主要是考虑到无形资产的…  相似文献   

14.
《无形资产准则》第13条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种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会计的稳健性原则,且核算简单,便于会计人员操作,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政策支持。但在财务工作实践中有时就能发现,虽然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上无形资产金额为零,但并不意味着企业没有无形资产,只能说明企业没有从外部购入长期摊销的无形资产,其受益期应该不会超过一年。  相似文献   

15.
笔者在审计实践中发现,各企业的会计处理不尽相同,且有不少差错之处。现结合自己对《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学习和理解,对固定资产经营性租赁的会计处理作一探讨。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1.按照“经营租赁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第十六条)的规定:(1)按租赁合同规定,一次性支付租金。支付时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分期摊销时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贷待摊费用(2)按租赁合同规定,分期支付租金,直接进入当期费用。借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相似文献   

16.
2013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新规定,是对2012年该项政策的完善和补充。与旧政策相比,该规定在税务处理上发生了新的变化。本文基于新规定,结合税法对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以期使得企业政策性搬迁的财税处理更合理。  相似文献   

17.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现实选择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确立1994年以前,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确认和计量方面基本一致,按会计准则规定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基本一致。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会计准则与税法中对有关收益、费用或损失等的确认方法产生了较大差异。199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一方面明确所得税的性质是费用,另一方面允许企业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或债务法)之间选择。  相似文献   

18.
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的不同,企业发生永久性或实质性损害资产在账面价值、折旧额或摊销额方面存在差异,并且当期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也存在暂时性差异。本文主要对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差异进行分析并运用案例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19.
视同销售的税法规定及其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施行,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对视同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把握不准,甚至对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业务的处理出现偏差.文章通过对“视同销售”概念的明确(视同销售是一个税法术语而不是会计术语),指出其在不同税种中规定的视同销售业务及其会计处理,便于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于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的企业中施行。该准则规范了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笔者对新准则的实际运用作一简要分析和探讨。 一、准则的新变化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的利息、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准则将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称为专门借款。在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中,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与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相同,而利息的会计处理则有很大的变化。 准则按照时间和专门借款的运用情况将借款费用分类,如下图所示。 A部分属于购建过程中专门借款已支出部分所发生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