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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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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臧剑锋  赵森 《活力》2011,(6):64-64
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是50年代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当时对于保证国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制度的缺陷就日益凸现。  相似文献   

2.
刘佰仁  高金玲 《活力》2006,(6):86-86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作为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权也相应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一种方式。  相似文献   

3.
土地在我国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既是重要生产资料和财产,也是人民安身立命之本,还是重要的环境资源要素.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征用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4.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用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在现行体制条件下,政府只有通过加大征地规模来保障用地需求。但是,由于现行征地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加之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一些违规操作,经常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事,引发了激烈的社会矛盾。现存的土地征用制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相悖,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5.
一、征地价格的构成。在我国,由于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具体说来,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样,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是为了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须进行“最高统治权的行使”,即实行征地,依法强制性地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在我国,对一块土地的征用至少意味着这块土地要发生如下儿重改变:一是所有权的变化,从农民集体所  相似文献   

6.
李涛 《新远见》2010,(2):10-10
2010年初,有媒体报称,河北燕山大学将征用的教育用地转变性质为住宅用地挂牌出售,引起村民不满和社会上的质疑。但燕大表示,卖地是为了还债,是经秦皇岛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据了解,该校当时征用的几千亩土地中大部分是当地农民的集体用地,有的村庄90%土地被  相似文献   

7.
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及根本所在.事关农民切身利益。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带来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的同时.也带来了城市空间维度的大幅度扩展,近些年来涉及农村土地征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规定.除了农村集体和个人为兴建乡镇企业或者村民住宅外,《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  相似文献   

8.
土地征用,简单讲就是国家为公共目的强制取得原土地权利人的土地权利并给予合理补偿的一种行政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地区)土地制度,土地征用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历史上第一部《土地征用法》是由拿破仑建议制定并于1810年3月8日公布的。此后,各国政府纷纷效仿,使土地征用制度不断完善。本文对各国(地区)土地征用制度进行比较,力求能为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9.
郭玉杰  孙冬梅 《活力》2010,(7):29-29
土地征用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他人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国外学者认为.征用权是最高统治者在没有征得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将财产用于公共目的的权力。是政府与生俱来的权力。土地征用作为宪法特权,其存在的理由就在于:当交易成本很高时,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可能比市场交易更有效率。千年来.我国农民一直沿袭着“土地和家庭保障”模式,农民的生、老、病、死完全依赖于自身及家庭。  相似文献   

10.
刍议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完善和规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量和土地征用量剧增。土地是农民最根本的生活来源,是农民的生存底线,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生活的保障。现实中,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工作不到位,农民和土地征用的矛盾日益表面化、尖锐化。因此,解决土地征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范辉  董捷 《上海土地》2004,(2):25-26
随着经济的发展,征用土地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特别是其中的土地增值的来源和增值收益的分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不少学对此各抒己见,推动了对该类问题的深入研究。据有关资料,土地被征用后能够产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增值收益。认真研究土地的价值构成、被征用土地巨额增值的来源和合理制定增值收益的分配方法,将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维护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扭转当前大量耕地被征用和侵犯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合法权益的现象。  相似文献   

12.
《重庆地政》2001,(6):36-37
土地征用制度是现阶段我国引发土地所有权流动的唯一方式,它直接导致了耕地被占用,事关国家可持续发展发展和资源安全保障;它强制收用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事关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它必须按计划提供国家建设用地,事关城市建设和国家现代化进程大局。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我国土地征用制度也历经多次变革,并呈现出单一走向多元化与全面化、从重外延扩张走向重内涵集约、从计划调控为主走向市场配置为主的鲜明特征。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决定了我国多数领域的改革必然同时要求相应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甚至要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能走在前面。因此,在兼顾“吃饭、建设、生态”的总原则下,认真研究征地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土地产权与失地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造成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原因主要是集体土地产权模糊、国家法律政策之间的冲突、农民自治组织性差、经济人政府利益驱动等。为保护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可采取以下措施:明晰农民土地产权,强化法律保护;创设土地发展权,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提高农民自治组织化程度,增加与政府对话的筹码;严格土地征用程序,增加征地成本,约束政府征地行为。  相似文献   

14.
马恒升  张丹  李文征 《价值工程》2012,31(32):48-50
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征用过程,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失地农民经济权益的保障问题。文章认为,现行土地征用政策存在诸多不合理,国家应在保证所有权主体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农民与其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平等交易。国家可在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由农民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使用权转让费用。土地流转中的地价增值收益,应在农民、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合理分配,保证农民所有权收益,体现政府规划权收益,保护开发商投资收益,实现农民经济权益的可持续保障。  相似文献   

15.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征用机关、征用权限与争议裁决都作了规定,但征地是一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的行为,涉及集体、个人与国家之间的重大权利关系,不是简单的几款管理条例就能规范清楚的。目前我国正是缺乏一部《土地征用法》,缺  相似文献   

16.
正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消化现有"库存",改善征地多、供地少的不良局面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和土地供给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获得农民集体土地、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建没用地的重要手段,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提供了主要的来源。近年来,围绕征地和供地这对矛盾共同体的话题越来越多。初步统计,辽宁省大连市2010~2013年批准土地面积17109公顷,供地面积9345公顷,批而未供面  相似文献   

17.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既是重要生产资料和财产,也是人民安身立命之本。土地征收意味着对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势必影响农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实施。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土地征收程序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补偿、安置机制作保证,就难以平衡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8.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是我国实行土地征用的宪法依据。本文主要论述了土地征用的特征。  相似文献   

19.
孙丽  高原 《活力》2010,(2):151-153
由于我们国家的公有制性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土地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只能由国家和农民集体享有。国家和集体垄断了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供应市场,土地使用权是地产市场的唯一权利载体,具有实现土地民事流转的功能,土地流转可以分为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  相似文献   

20.
一、我国征地补偿现状 1.征地补偿标准及依据 目前我国各地土地补偿主要执行的是产值倍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能超过15倍。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上述“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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