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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下称《外商投资法》)实施倒计时的最后时刻,市场各界翘首以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终于出台。《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与《外商投资法》同步施行,标志着外商投资管理体系将开始新旧模式转换。外商投资管理的关键字将从昔日的“政府审批”改为“内外平等”和“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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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商投资监管正式告别“逐案审批制”的旧模式,步入“负面清单管理制”的新时代。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外商投资监管正式告别“逐案审批制”的旧模式,步入“负面清单管理制”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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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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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安全审查办法》),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相较于现有的外资安全审查规定,《安全审查办法》的最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将金融服务等敏感领域一并纳入了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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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以下简称"《修法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合称"外资三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称"台胞投资法")相关行政审批条款进行修改,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