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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7月8日,宁波第一家个性化警调工作室,即"老潘警调工作室"在东柳派出所成立。多年来,该工作室在调解能手潘明杰的引领下,以"定纷止争、和谐快乐"为宗旨,年调解疑难纠纷案(事)件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传承和弘扬了"枫桥经验"。近年来,该工作室被中央政法委、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委政法委推选为"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典型。潘明杰也相继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等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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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启花调解工作室",地处旅顺口区得胜街道黄金社区,是旅顺口区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成立4年来,经"鲁启花调解工作室"调解的纠纷,无一起激化、无一起升级、无一起反弹,达到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爱心筑牢第一道防线今年73岁鲁启花,做过大学教师,当过翻译,曾任旅顺口区政协委员……退休后本可以在家颐养天年的她,偏偏有着一副热心肠,只要听说谁家有了难心事、邻里发生了纠纷等等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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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成因复杂化、调处难度大等特点,海曙区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通过完善三级调解网络、搭建三调联动平台、吸收三类社会力量等举措,"三向发力"提升矛盾化解水平。去年,该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8563件次,调处成功8473件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8.9%,涉及金额上亿元。完善三级调解网络扩大基层覆盖面专业驱动,打造"一站式"区级调解中心。建立区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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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王立新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整整10年。他于2008年10月8日被红桥区司法局聘为首席人民调解员,进驻红桥区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室,开启了天津市人民调解与诉前司法调解双调联动化解纠纷矛盾机制的先河。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民间(事)纠纷325件,接待当事人诉前调解、诉前指导、诉前咨询来访等4500人次件。近年来通过该同志所调解的民间纠纷签订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128份,调解协议书履行率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无一起反复或者反悔的事件发生。做到事事有着落,不留任何后遗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红桥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收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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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中提出“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扩大调解主体范围,完善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机制,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近年来,诉讼调解制度呈现强势的复兴态势,实务界也把诉讼调解率的提高和诉讼调解的运用作为一种实践中的强势命令。面对诉讼调解的强势局面,更需要我们对之有清醒的认识,既要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优势,也不能片面追求高诉讼调解结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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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为目标,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1]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也不断出台文件,鼓励建立健全各类的调解制度。200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就明确了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研究新型的调解制度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商事案件有别于传统的民事纠纷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的特点。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基层法院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可以探索的工作方式之一就是利用我国丰富的调解经验,针对商事纠纷的特点,探索一种适合解决商事纠纷的、与司法制度相衔接的调解机制。以司法的公信力和强制性对调解工作进行引导、监督和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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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三调联动”的调解格局,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社会资源推动诉讼调解,北辰区人民法院以提高调解结案率,降低涉诉上访为目标,以整合调解资源,实现四种调解方式的衔接结合,最大限度化解纷争矛盾为工作机制,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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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中,调解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调解以其灵活、便捷、高效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按照"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方针,将法律规范与争议纠纷事实巧妙结合,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仅可以有效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纠纷,而且也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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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立案前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调解与诉讼的衔接、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及立案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调解与诉讼的衔接等两个方面的衔接机制进行了规范,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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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在倡导“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司法背景下。及大量的矛盾纠纷进入法院的社套背景下,为了缓解日益增长的诉讼压力,诉讼调解制度受到空前的重视。但是随着调解率的不断升高,调解案件中请执行率也逐步攀升,加剧了法院的“执行难”,也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了不良影响。解决调执失衡,需设计科学的调解考评体系、完善调解的保障制度及建立调执结合机制,以最大程度地实现调执兼顾,让调解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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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中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方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是建立矛盾调处机制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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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们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正确认识现阶段社会矛盾的特点和成因,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障、社会调解为补充的大调解格局,切实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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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谢长杰,现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司法所所长。自投身司法行政战线以来,始终立足本职,扎根基层,服务百姓。她勇于创新,将法治情调、矛盾化解、利益均衡、阳光操作有机结合,探索出了"一听二看三心四化"——"长杰"工作法。成立了联合调解工作室,企业、工地、流动人口调委会,组建了安帮社矫教育基地。近年来,调处民间纠纷214件,成功率达98%。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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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陆与我国台湾地区的经贸发展,两岸经贸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为便捷高效地解决两岸经贸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深入研究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不同作用,结合两岸经贸纠纷特点,将各种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力图构建两岸经贸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