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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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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龚玉和 《新理财》2006,(1):53-53
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的议付与押汇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严格按照信用证条款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500)》的有关规定缮制出出单据.并在货物装船后,将制作完成的全套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送交银行办理议付(Negotiation)。  相似文献   

2.
出口商H公司与土耳其进口商R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并通过交通银行向信用证指定的美国美联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议付。美联银行上海分行收到议付单据后,以检测到单据中包含受美国经济制裁国家信息为由扣留了信用证议付单据。随后,H公司向中国信保报损,并委托中国信保介入解决此问题  相似文献   

3.
范永明 《中国外汇》2011,(13):56-57
案情回放国外开证行A银行开出一份以国内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200000.00,系自由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42C栏位显示,汇票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将信用证规定之单据交给国内C银行申请议付。C银行审单确认无误,对单据作了议付,并代B公司缮制了一份汇票连同单据一并邮寄给A银行。A银行拒付,理由是汇票上的付款期限为即期,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后B公司又向A银行提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信用证信用证是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具有独立性。二是信用证属于纯单据业务,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由于银行从事的是金融业务,银行不  相似文献   

5.
交单行是将单据寄往指定银行还是直接寄往开证行,取决于对信用证条款和开立背景的准确把握。指定银行是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指定银行,而交单行又不是该指定银行,则受益人和交单行必须做出选择,是将单据寄往指定银行还是直接寄往开证行。在某些隋形下,受益人选择直接向开证行交单将会面临风险。  相似文献   

6.
《中国投资管理》2005,(10):61-62
某市对外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为贸易总公司)于2003年1月21日向某行申请开立远期进口信用证业务,该笔信用证2003年1月22日经上级审批,对外开出信用证,金额为400万美元。2003年2月10日.信用证受益人将有效单据寄至该行国际部,在审核单证相符的情况下,该行对外承兑并明确最终付款曰为2003年3月14日。  相似文献   

7.
2003年7月香港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进口方与出口方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由香港某银行(以下简称C行)于2003年7月30日开出一份金额为239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以江苏省某行(以下简称D行)为通知行/议付行,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及有效期分别为2003年10月5日和10月15日,有效地点为中国,提示单据的期  相似文献   

8.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是指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将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质押给银行,由银行买下单据并按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融资方式。其主要特点:一是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融资风险小。二是有进口方银行的付款保障,一般来说,银行信誉高于商业信誉,因此,收汇比较有保障。三是有追索权,即当出现非出口商银行无法收汇或不能按期收汇的情况时,银行可以向出口商或出口商的担保方追索融资款项,进一步降低了融资的风险。四是有多重还款保障:货物出口收汇;物权单据下对货物的处置;向出口商或出口商的担保方追索。但银行在办理出口押汇时在开证行/保兑行、信用证本身、单据、出口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注意:  相似文献   

9.
特殊案例 业务类型:出口信用证交单 开证行:N银行 通知行:H银行(上海) 交单行:C银行(海南) 修改前受益人:F公司 修改后受益人:G公司 2011年11月2日,c银行的离岸客户G公司提交一套信用证下出口单据,发票金额为USD30617.60。G公司出示了信用证第1次修改正本,N银行开出信用证的电文州执副本(电文内容不完整),未出示信用证正本。  相似文献   

10.
银行的信用证业务是国际结算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所谓信用证即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种“有条件”是指企业申请开证时,必须向开证行提供买卖合同,开证行在出口方提供贸易单据、提货单等足以证明买卖双方具有真实商品交易的文件资料后方可承诺对外付款。在当前大量开展信用证业务时,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防止信用证垫款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中国外汇》2008,(4):25
信用证是当前国际贸易业务中运用较广的一种结算方式。信用证实际上就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必须向受益人付款。由于信用证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付款的前提是相符交单。那么,相符我单将关系到信用证能否最终顺利承付。但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不符单据往往多于相符单据。“不符点”成为国际贸易进行信用证结算最为常见的词汇,也是国际贸易交往中诸多“陷阱”之所在。  相似文献   

12.
王腾 《中国外汇》2014,(2):37-39
银行国际结算业务要跳出单纯的单证相符的观念,站在法律的高度审视业务是否合法合规。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是信用证制度的灵魂。按照这一原则,信用证虽然源于基础交易合同,但是却独立于基础交易合同;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基于单据相符,而不是货物合格。因此,银行的职责就是审核单据一致性,而无需关注基础交易。  相似文献   

13.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本身,银行处理单据的合法与否事关重大。根据相关国际惯例和各国法律实践,着重分析银行在审单中的独立性原则、银行审单的标准及发现不符单据后的有效拒付问题,以期对银行的实际操作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4.
信用证项下垫款是指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开出信用证,在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单据要求付汇时,由于进口商存款及保证金不足,不能按时对外支付,而由在信用证结算业务中承担第一付款责任的开证银行被动垫款的业务。  相似文献   

15.
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其作用类似于银行  相似文献   

16.
何谓出口贴现融资 出口贴现融资是指银行从出口商处购买已经由对方银行承兑/承付的未到期汇票/单据。通常分为三种情况:1、在远期承兑信用证(CREDIT AVAILABLE BY ACCEPTANCE)项下,银行根据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的要求,在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承兑银行对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承兑后,  相似文献   

17.
案情 国内A公司代理C公司从菲律宾进口棕榈油,向国内I银行申请开立了6笔远期90天的自由议付信用证,受益人为菲律宾B公司。银行在收到单据后进行了承兑,其中3笔由菲律宾Z银行交单的信用证涉及到法律诉讼。案情经过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打包放款是国际结算融资业务中的一项业务。是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船之前取得了银行资金的融通,是有关公司接到国外银行开来信用证——国外银行付款保证,凭信用证正本向银行作抵押,预借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收购或生产产品和打包装船,出口企业将货物装船后,把单据送贷款银行叙作押汇业务(即将单据抵押给银行),除了扣除押汇利息外,剩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提交单据给贷款银行以后,等货款收妥结汇以后,再把款项归还银行。实际上也是一种抵押贷款。 贸易融资业务是一种带有风险与损益的业务,在国际上,大多数外汇银行都广泛采用。相对而言,押汇、远期票据贴现,只要付款银行资金可靠,融资银行牢牢掌握着货款主动权,风险较少。而打包放款是用信用证作抵押,具有一定风险性,因为开证银行的付款保证是有条件的,要享受这种保证,只有在受益人履行了信用证的各项规定,所提交的单据也达到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条件下才能给予,融资银行只有等出口商将货物发运后,才能掌握其货款主动权,而当出口商将款项挪作他用,设有按信用证要求按时交货,或者没有履行  相似文献   

19.
这起贸易纠纷诉讼,历时长达10年,几经波折,最终定案,但教训是深刻的。银行应明晰,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自开出信用证即开始生效的。一旦指定银行议付了信用证项下相符单据并将全套单据寄至开证行,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将不可推卸。  相似文献   

20.
国内外很多银行对信用证MT700电文44栏位和运输单据的规定非常混乱,从事信用证交易的银行有必要统一对MT700电文44栏位与运输单据关系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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