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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处于成长期的企业,投资及融资活动频繁,创业阶段的“同甘苦、共兴衰”的理想逐渐为利益驱动而现实化,股东之间以及并购后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纷争也逐渐多起来。成长型企业经常发生股东会会议不合法、侵犯股东权益的情形。比如某公司召开股东会,四名股东中三名股东参加。股东会作出免去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担任的董事之职的决议,但未说明原因。会议没有专人记录,三个股东各自作了会议记录,却都没有签名。被免职的股东提出异议,认为股东会的决议及结果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均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三位股东声称占公司70%股…  相似文献   

2.
出资瑕疵是公司领域比较多发复杂的问题,出资瑕疵股东可以具有股东资格,但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可以行使所有的股东权利,相反其股东权利的行使必须受到一定合理的限制。从程序与内容上来说,公司立法应该对与出资瑕疵股东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比例股权的行使予以强制性的直接限制,同时给予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排除立法限制适用的权利,以充分体现股东权利为私权的本质特征,但对非比例股权的行使不应受到不合理限制。  相似文献   

3.
对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的无限制的滥用及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过渡,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凭借手中表决权的优势操纵公司的运营,而置中小股东的意志于不顾,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在世界各国时有发生.而在我国,公司制度建立后,大量的企业按照公司制度没立,其中有很多企业受股东之间不和谐关系的困扰,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小股东权益保护几乎处于无法保护,无力保护的边缘.  相似文献   

4.
公司股东会决议对股东权利和公司利益具有重要影响,为保证其内容和程序均合法、合理、正当,我国公司法构建了公司决议瑕疵救济制度.然而,该制度只是一个框架,在诉权主体、诉权期间、诉讼担保等各方面都还未得到细化.文章以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为视角,探讨股东会决议瑕疵制度中存在的若干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希望能在维护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龚涛 《英才》2003,(4):87-87
该案中公司的股东以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为理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一种新类型的诉讼。本案由于被告永强华太有限公司属《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而《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诉讼,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章中规定,而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  相似文献   

6.
《中国房地产》2010,(4):35-35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由自然人投资的一人公司,要将公司的房产为其股东进行担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该股  相似文献   

7.
股东知情权是有效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基础,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由于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最重要的内容,因此,本文主要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主体资格及对现实中存在争议的几种股东是否享有查阅权这两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8.
《经营者》2000,(5)
<正> 律师先生:我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董事,公司章程规定任期到2000年12月31日届满。可1999年10月,公司董事长召集股东会会议,突然作出了解除我董事职务的决议,并重新选举了一名新董事,我对此不能接受,但又不知道怎么办。请问,公司股东会能随意解除董事职务吗?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会可以解除董事职务?刘全前刘先生:《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  相似文献   

9.
李晨 《上海企业》2010,(12):98-99
李晨律师:您好!我是某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公司共有八名股东。今年11月初,公司其他七名股东在没有通知我参加的情况下擅自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了所谓"选举股东陈某(另一股东)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我公司章程规定,更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相应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析,肯定了公司有效决议是公司担保的必要条件之一。  相似文献   

11.
合理的公司捐赠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更有利于公司良好形象的树立和长远发展的要求,与中小股东的权益是一致的。由于控制股东在公司捐赠决策中拥有话语权和决定性影响,公司捐赠决策符合控制股东利益,中小股东权益显得微乎其微,目前法律还缺少对公司捐赠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有效规制,实践中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公司捐赠不应以牺牲中小股东权益为代价,在公司进行捐赠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应加强法律对公司捐赠的有效约束,防止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不应有的侵害。  相似文献   

12.
一般认为,随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上升,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增强,控股股东就越有可能对上市公甸实施盈余管理,因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之间存在很大的关联。而本文的研究显示,虽然股权分散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大于股权高度集中公司,但其差异并不显著。这表明尽管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有高低之分,但其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关联程度并不明显。  相似文献   

13.
新《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三个法定人选之一.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内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股票、债券及职权范围内的文件。甚至对外代表公司.因此.董事长作为公司或集团的最高负责人.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统领董事会.效用非常之大,董事长是企业最高决策团队中...  相似文献   

14.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代理机构、常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由于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经营管理,为了保障其利益,股东会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保持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管理系统的监督,以便进行有效的约束。因此,股东会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公司监督机构,由其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管理系统进行监督,并定期向股东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由此保证财产所有者(股东)对公司经营者(董事,经理)的有效制约,这个公司的监督机构就是监事会。  相似文献   

15.
公司中,以及其他形式的多元投资的现代企业中,大股东与小股东因投资数额的差异,造成大小股东之间对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的悬殊,股东之间自然而然地容易产生利益冲突,所以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使得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日益普遍。小股东权益受到侵犯,影响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也进一步影响了企业本身的长远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保护企业小股东权益就日益重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是现代经济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只有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才能调动起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性,真正地发挥资本功能,平衡多种利益主体的利益,使公司得以稳定、健康和持续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在中断了近一年时间后,2012年12月31日,准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朔公司)在太原市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珠江投资、太原铁路局、伊泰集团等准朔公司的11家股东单位,悉数派代表到场参会. 当天上午的会议气氛较为轻松,股东们表决通过了任命王建工为准朔公司新的董事长等决议,王建工来自于太原铁路局,是铁路建设方面的专家,此前已担任公司总经理.  相似文献   

17.
王琼 《财会通讯》2006,(9):51-52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的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在股份回购业务越来越频繁,相关法规已经规范的背景下,我国还没有正式出台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我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董事,公司章程规定任期到2000年12月31日。今年7月10日,公司董事长召集股东会议,突然作出了解除我董事职务的决议,并重新选举了一名新董事。我对此不能接受,但又不知道怎么办。请问:公司股东会能随意解除董事职务吗?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会可以解除董事职务? 刘某刘先生: 依照《公司法》,选举和更换董事是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但是鉴于董事在公司中处于特殊重要的法律地位,现行法律对董事的任职和解职作出较为严格的限制。其中第47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  相似文献   

19.
一、问题的提出——从企业登记行为的救济谈起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个股东共同设立,设立之初,股东之间合作良好。经营一段时间以后,股东之间出现矛盾,甲乙两股东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有全体股东签字的股东会决议,并据此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登记。由于提交的文件齐备、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而伪造签字行为未被觉察,登记机关核准了该变更登记申请。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丙发现了上述情况,于是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机关作出的变更登记。对此,登记机关提出了对当事人伪造申请文件的行为不知情,不…  相似文献   

20.
冯建  黄建华 《会计之友》2007,(8X):59-61
本文对2000-2005年间的第一大股东性质及持股比例与盈利信息披露及时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盈利信息披露及时性之间呈现“N”形,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法人股股东的公司。其盈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比第一大股东为国家股和其他股股东的公司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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