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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新城 《经济学家》2003,3(6):56-6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由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公有制决定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与劳动创造价值无关。私有制决定按要素分配,资本主义经济中不可能实行按劳分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不是指分配方式,而是属于分配方式的具体实现形式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剥削和两极分化现象。公平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历史范畴。  相似文献   

2.
收到老友荣兆梓教授的新著《论劳动平等》,煌煌40余万言,粗读一过,尚未掩卷,就接到他的电话,殷殷嘱我写序。但该书体大思精,需要多花时间,认真研读,匆忙之间,岂敢贸然作序,只能写一点初读的感想,以就教于兆梓兄及读者。
《论劳动平等》是一部综合研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发展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作者在自序中说:“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当从两方面超越资本主义,一方面是更高的劳动生产力;另一方面是更加公平的生产关系。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公平方面的要求越来越突显,甚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当前社会不公的表现是全方位的,它不仅表现在收入分配的差距扩大,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扩大,而且表现在社会阶层的分化与固化,特权与腐败的泛滥,以及群体事件、恶性事件频发。所有这些都不仅仅是发展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特定阶段上社会矛盾的突显,而且同时是制度现象,人们不能不诘问中国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尤其是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否完善?能否完善?”在这段话里,作者将自己要研究的主题以十分尖锐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关系到我国今后改革的基本走向。
最近十几年来,党和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对这个问题事实上做了肯定的回答。在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和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的前提下,为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的贯彻在制度上创造更坚实的保障,已经成为改革的重点。换句话说,改革的重点已经由经济领域的“市场导向”为主,转变为以保障社会领域的公平为主。这并不是说经济领域市场导向的改革已彻底完成,没事可做了,比如精简国家机关和减少行政审批等,就还需要继续大力推进。但是,现在说市场已经在经济的大多数领域取代计划而成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因为,绝大多数产品现在都由市场定价,产销都由市场调节--难道在这种情况下市场还没有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吗?我们的经济还不能被称为市场经济吗?当然,对此也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比如最近就有人说2010年之后改革停顿了,需要“重启”。持这种观点的人似乎认为,为社会主义公平原则的贯彻提供制度保障,实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个泽及全民的社会工程,并不是改革,反而是开改革的倒车。在他们心目中什么才算是改革呢?难道改革就是要将中国社会一直推入卡尔·波兰尼所说的那种“撒旦的磨房”?当然,这只是猜想,不敢臆断。
平等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平等具有不同的内涵。在经济关系领域,社会主义的平等,正如《论劳动平等》所反复论及的,是“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也就是按劳分配,即社会成员比例于自己的劳动贡献取得满足自身需要的社会产品。实现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的基本社会条件,是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人当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凭借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垄断而不劳而获。而要满足这个基本条件,只有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占有上平等,是产品分配上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实现的条件,也是避免收入差距过度拉大的条件。从理论上讲,这是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但是,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不可能也不应当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还要充分发挥各种非公经济成分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因而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事实上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实现。这也正是出现兆梓兄所说的“全面的社会不公”的原因。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基本途径。一是通过国家立法,在非公经济的初次分配领域将对他人劳动的无偿占有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同时加大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在全部政府税收中的比重(目前我国的税收以可以通过销售环节转嫁给他人的间接税为主),从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抑制收入分配拉大趋势的发展。在这方面,今后的改革任务显然还很重。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单凭这条途径,还不能实现严格意义上的“以劳动为尺度的社会主义平等”。因为这类制度和政策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它们虽然缓和了社会冲突,但无法弭平资本主义剥削造成的贫富鸿沟。当然,从具有“抑制资本、扶助劳工”的意义上来看,西方的福利制度是染着一些“社会主义”色彩的。与西方国家不同,尽管社会主义还处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我国毕竟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除了转移支付之外,还有解决社会不公问题的另一个更具根本性的办法,那就是发展公有制经济。这里立即要声明的是,主张发展公有制经济绝不是要再搞20世纪50年代那种社会主义改造,而是要通过平等的市场竞争,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和适当地增加公有制经济在产值和就业中所占的比重。前一阵曾有人无中生有地攻击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国进民退”,好像公有制经济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是犯了弥天大罪,这真是咄咄怪事。不要说所谓“国进民退”得不到统计数据的支持,而且只要“进”的前提是平等竞争,“国进”对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难道不是好事?何况这种“进”并不必然以“民退”为条件。相反,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许多生产环节是外包到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国民同进”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此外,有些人将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较高而私营企业职工工资较低说成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也属于风马牛不相及的胡扯。公有制企业内实行按劳分配,一般职工工资比实行按生产要素私人所有权分配的私营企业的一般职工高,那是必然的,也是有利于缩小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的。要找到收入差距形成的真实原因,正确的方法是将公有制企业内高管同职工的收入差距与私营企业老板同职工的收入差距相比较。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不是将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收入拉下来,而是通过立法抑制和调节私营企业内老板同职工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加大产品所包含的新增价值中劳动者所占的比重。
社会主义的劳动平等与市场经济中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的“叠加”,是兆梓兄在书中多次提到的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等价交换就是按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相交换,这与按个人付出的劳动取得收入的社会主义平等,确有相通之处。虽然这二者一个适用于交换关系,另一个适用于分配关系,但都可以说是复杂的分工体系中从事不同产品的生产并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执行不同生产职能的个人之间实行劳动变换的经济关系形式,都具有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含义。从抽象的法权的意义上说,这两种经济关系形式都表现为以本人的劳动为根据占有一定数量社会产品的权利。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力这个原本并不属于商品世界的一般商品生产的主体本身被商品化了,在劳动力商品的买卖中等量劳动相交换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在这种形式上的平等交换之后形成的生产过程中,对他人劳动及产品的无偿占有即剥削发生了,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以本人劳动为根据的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转变成了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厌欲求,是资本主义社会贫富鸿沟产生的根源。而随着贫富差距的存在和加大,劳动者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于自己生产出来而为资本家占有的越来越大的商品堆积,却日益萎缩。这实际上对资本家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使得他们周期性地遇到生产过剩的危机,包含在他们占有的商品中的剩余价值无法实现,掌握在他们手中的巨大的生产能力受到破坏。这是资本主义剥削对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局限。在一个实行公有制的市场经济中,由于使劳动者本身异化为商品的经济关系被消除,劳动平等不再是劳动力买卖领域的幻象,而成为由公有制的逻辑在分配领域的现实,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与他们在生产中付出的劳动成比例,全面的生产过剩危机或者总量失衡至少从理论上说是不可能的,而结构性的局部供求失衡是可以通过市场的自发调节消除的。因此,有理由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比资本主义私有制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或者说,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超越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更高阶段。我想,这个看法与兆梓兄书中阐述的一些论点,应当是契合的。
不经意间,已经写得太多,就此打住。  相似文献   

3.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经过打击投机资本的斗争,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取得胜利,在我国以公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社会和以统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被确立下来。但是,如何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是党所面临的全新课题。由于所有制改造没有经验,遗留两个基本问题,还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解决。一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是不是只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形式?还可以不可以保留和发展一部分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二是,全部社会经济生活是否都在计划体制下生产和消费?还需要不需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如果说还  相似文献   

4.
杨晓平 《经济纵横》1990,(11):28-30
<正> 现在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经济工作部门大多数同志都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中,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所以在分配上必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分配理论上的一个突破。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在实行多种分配形式的过程中,深入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内部,具体地研究按劳分配和其它分配形式之间的关系还不够,出现了某些片面性。进一步具体地研究多种分配形式,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很有必要。本文仅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按经营成果分配与按劳分配之间的关系作一些具体分析。只要分析一下,我们就可以发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内部的按经营成果分配与非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5.
《经济研究》2016,(12):4-17
市场经济需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通过转机改制、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从而公有制能够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市场经济并不是只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以市场经济只能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看法推导出的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实行私有化的结论不能成立。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存在社会分工和多种不同的所有制。此条件下,即使在公有制经济内部,不同的企业或者经济单位的产出和资源利用效率不一样,为了鼓励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必须允许企业拥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社会不能无偿占用或者调拨企业的产出,企业之间也必须实行等价交换,否则会挫伤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造成资源的低效利用甚至浪费。公有制企业的生产和交换也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公有制经济也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的论述,并不违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特征的基本原理,并不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到高度成熟发达的高级阶段、所有制演进到单一公有制的时候,将不再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的长远趋势。  相似文献   

6.
李伯东 《经济论坛》1999,(10):26-26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目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既定前提条件,这已是勿庸置疑的。笔者认为,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今天,我们不仅仅应该认识这一既定前提条件,更应认识“个别劳动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已经成为实行按劳分配的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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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位  黄彩英 《经济论坛》2004,(10):151-151
1.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在发展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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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期以来,一直分管和主管乡镇经济工作,所以,对乡镇经济工作中的民主化管理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有一些看法,现探讨如下。乡镇是我国行政区化的基层单位。乡镇经济工作为什么要实行民主化管理呢?首先,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原则,必然要求乡镇经济工作实行民主化管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劳动人民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所以,社会主义经济,实质上  相似文献   

9.
收入分配是一个大众非常关心而又十分敏感的问题,收入分配的状况如何又与收入的分配方式紧密联系。因此,如何把收入分配方式与公平分配目标统一起来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一)在历史上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曾经出现过不同的分配方式,人类社会发展早期的原始社会,实行的是原始公有制,采用的分配方式是平均分配,即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按人头大致均分生存必需品。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分配方式是按权分配,即奴隶主和封建主凭借对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和劳动者人身的占有权,王室、贵族和各级官吏依仗国家授予的世袭特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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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这次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理论问题讨论会的召开,非常及时。前不久我曾经讲过,不能把计划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特点,或本质特点,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点在于生产者、劳动人民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当家作主,对整个社会经济实行直接管理。如果离开这一点,却把计划说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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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在社会主义公有制问题上,已有三大理论模式,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的实行单一社会所有制的“一元模式”,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的经典模式;前苏联斯大林提出实行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的“二元模式”,这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模式;我国改革20年来逐步形成了一种主张公有制应有不同类型、多菜式和多样化实现形式的“多元模式”,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的创新模式,它是一种即坚持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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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把有计划地分配社会劳动看作是“以集体为基础的社会首要的经济规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案)第一分册112页)。他和恩格斯曾经预言:社会主义社会将实行计划经济。这里说的计划经济,包含着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特点和经济管理方法几个方面的内容。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它以生产社会化和社会主义公有制(指生产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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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问题,是关系到如何管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进行经济改革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为了自觉地加强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充分发挥币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就需要弄清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公有制同以往一切私有制截然不同,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这种公有制由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所构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同于生产力十分低下的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公有制,也不同于未来的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单一的完善的社会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首要的最基本的特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制度是在资本主义和任何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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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斯拉夫,自治社会主义经济占压倒优势的情况下,还存在着依靠自己的劳动(包括过去劳动和现在劳动)而取得收入的私人经济。这种建立在私人占有基础上的私人经济主要存在于农业和手工业等某些领域。南斯拉夫宪法规定,在不损害国家共同利益的原则下,保证公民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权,公民可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的个人劳动并取得收入,鼓励它们同公有制经济实行联合与合作,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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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它承认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并通过宪法形式公开承认每个公民的平等权、自由权、参政权、受益权和权益保障权。从理论上说,这些公民权利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联系,有充分实现的可能。但在我国三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中,这种公民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在经济生活方面,由于强调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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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实践,提出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已公开发表。其中,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建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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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社会主义之所以为社会主义,就是由于建立起了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在此前提下实行按劳分配制。我国现行的公有制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它还未能体现出生产资料真正为劳动人民所有,当然也还未能体现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因此,必须通过改革使之日趋完善。不言而喻,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有制水平,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决不是假借改革之名来削弱以至瓦解社会主义公有制。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结构模式的战略目标,我认为应该是以国家所有制为主导,广泛地、普遍地发展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提出这个问题,旨在更新观念,改变:重国有·轻集  相似文献   

18.
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本文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文中指出 ,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关于价值创造的理论与方法 ;澄清传统政治经济学中一系列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原意、更脱离现实经济生活的观念 ;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 ,扩展价值创造和生产性劳动的领域  相似文献   

19.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形成轨迹及与之对应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深化过程,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必须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在战略性领域要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在竞争性领域要增强实现社会公平的经济基础。必须正确处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发展公有制经济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  相似文献   

20.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形式,实行公有制多样化,有利于调动参与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有助于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是:不仅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集体成份也是公有制经济,一切反映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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