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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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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13,(4):64-64
主持人: 我1979年参加工作,在井下工作。1984年2月在井下打眼时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997年9月被鉴定为4级伤残,办理了工伤退休。但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单位至今未给,说我属于退休,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请问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2.
主持人:我单位一退休人员,从1950年代开始从事采煤工作。2002年诊断为(?)期矽肺.同年认定为工伤。2006年5月死亡,来鉴定伤残等级。现其家属要求对其按因工死亡处理,支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可否?新疆克拉玛依油田—社保工作人员同行:该人员系2002年认定工伤,死亡事实发生在2006年,确定其死亡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0,(8):65-65
主持人: 一煤炭国营企业职工1986年因工受伤,一直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其受伤后一直在原企业工作。原企业于2009年11月申请破产。现经劳动能力鉴定,该职工伤残等级为5级。破产清算组向其发放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安置费。现在其又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请问,能否再给他这两项待遇?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12,(3):67-67
主持人:《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并未规定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我们作为企业破产清算人员,在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计算工伤职工待遇时,很难确定,能否按人民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日作为缴费截止时间?  相似文献   

5.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两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享受对象为5—10级工伤伤残人员。挂靠关系由于缺乏劳动关系这一基础法律事实,挂靠人员发生工伤能否享受这两项待遇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探讨。挂靠关系下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之争C车挂靠于A公司.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保障》2011,(2):66-66
主持人: 我单位一名七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其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其同意,单位未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向其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支付了相应经济补偿。其又提出,要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经询问,有关部门认为该人员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但其仍屡次要求单位办理。请问,该工伤人员应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7.
主持人: 我是上世纪80年代末发生的工伤,原单位属于国营企业,工伤后一直享受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2002年我办理了工伤退休手续。2011年,我被认定为老工伤。因为我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照料,且存在工伤旧伤复发的治疗问题,因此我希望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有护理等级,可以享受护理费。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保障》2013,(6):64-64
主持人:有位朋友,原在部队因公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已经退休。现在原“公”伤复发,不知能否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可以在退休以后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呢?  相似文献   

9.
主持人:某工伤人员是六级伤残,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因无法适应工作而“赋闲”在家,用人单位按照60%的标准向其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几年后,该人员因旧伤复发去世。请问其亲属应享受何种抚恤待遇?能否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失业死亡抚恤待遇?或者按照其中最高的一项享受?  相似文献   

10.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调整和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30元。调整后,等级为1至4级的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1040元的,调整到1040元。另外,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也都有所增加。  相似文献   

11.
主持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安置在企业的伤残军人能否享受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7]3号)支持了"对企业伤残军人已在退役前享受残疾抚恤金的,除在企业工作中形成新的伤残,或者旧伤复发外,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意见。某转业军人,因为旧伤复发及企业  相似文献   

12.
主持人:我市水泥总厂一职工,1998年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三级伤残。2004年,水泥总厂破产,清算组将该职工工伤待遇一次性划拨到市医疗保险机构。2005年3月,该职工旧伤复发住院治疗,要求报销本次和退休前的旧伤复发住院70%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  相似文献   

13.
主持人: 劳动者因工死亡,认定工伤后,其近亲属申领工亡待遇,是否需要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有观点认为,工亡待遇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确定需要准确的死亡时间,因此需要申请人提供死亡医学证明.  相似文献   

14.
主持人: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978]104号)文件规定,“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金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  相似文献   

15.
有问有答     
问我因工伤残,高位截瘫。请问,我除了获得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付的待遇外,单位还有没有赔偿的责任?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除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  相似文献   

16.
几十年后麻烦仍然不断 事过境迁多年,翻出来再旧账重算,赶着谁谁都要着急,然而对目前的工伤认定来说,这样的情形则很常见。 天津市张某,1974年在文革期间被单位错误关押3个多月,放出时精神失常。经不断上访,1980年6月25日单位落实政策,对张某按工伤处理,让其享受工伤待遇,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按工伤待遇由企业全部报销。2001年5月,单位为张某办理了退休,并提出今后张某的药费等企业不再负担。张某对医疗待遇不满,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以继续享受医疗方面的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保障》2013,(1):56-57
案例回放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相似文献   

18.
主持人: 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在上世纪80年代末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当时单位按照工伤报支了她的全部医疗费用,治疗和休息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也是全额支付的,但单位未正式为其办理工伤证,未为其评定伤残等级。  相似文献   

19.
从2006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占工伤保险基金总支出的绝大部分,在90%以上。其中工伤医疗、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又是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个主要组成部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中享受待遇的伤残人数所占比例最大,通常在70%~80%,因工死亡人数所占比例最小,仅为2%左右。  相似文献   

20.
有问有答     
《中国社会保障》2009,(7):67-67
问 我公司有一员工在1996年11月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鉴定为八级伤残,公司已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8年10月,因旧伤复发住院并施行了外科手术,康复出院后本人要求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六级伤残。本人现要求补发其六级伤残和八级伤残之间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但查阅国家工伤法规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请问是否补发差额?法规依据是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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