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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证的启动机制不同行政许可听证的启动有两种方式:第一,行政机关主动启动听证。这是行政许可听证较行政处罚听证而言的一大进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启动也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启动听证;二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而启动听证。第二,应申请人、利害关关系人的申请而启动听证。行政处罚听证只有应申请人的申请而启动听证的一种情形,即对于符合行政处罚听证的事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听证的范围不同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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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一次规定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可以说是我国行政法领域中的一个重大突破。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本专题主要围绕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范围、质证等问题进行讨论,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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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运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布建中正确运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一是可以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注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防止和减少错误;二是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有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当事人提高法制观念。要正确运用听证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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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增强听证的社会性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按照这一规定,行政处罚听证会不但行政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参加,而且社会各界都可以参加,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但目前举行的某些听证会,实际上是一种单纯的内部监督形式。其原因,一方面是听证的社会宣传工作在一些单位做得还不够深人,使工商机关的听证案件还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是听证的公告方法目前还不完善。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加大听证的社会宣传力度外,还可采取一些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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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出台的《行政处罚法》首次将听证制度引入了我国行政处罚程序,把对行政监督的重心从事后阶段提到了事前和事中阶段,从而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这一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行政处罚法》出台之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59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对工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适用听证的范围、内容、程序及要求等都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我们举行案件听证会制定了操作性很强的行为规则。笔者曾多次作为听证主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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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是王众孚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上提出来的新课题,笔者试谈一些不成熟的意见。《行政处罚法》在听证范围的规定上,以列举的方式将听证范围限于个别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即:“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中,只是对上述三种行政处罚进行了适当的细化,将责令停止广告经营业务、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纳入听证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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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听证制度,此外《立法法》、《价格法》对此也有涉及。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确立,是参照、学习西方国家的行政听证制度,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来的。该文通过对行政听证制度的内涵、意义价值的阐述来学习行政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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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证的适用范围我国《行政处罚法》在听证范围的规定上,以列举方式将听证范围限于个别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即"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c"一般的理解,听证程序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种行政处罚行为,但对于该规定中的"等行政处罚决定",究竟是仅包括上述三种行政处罚种类还是尚有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没有列人,各地理解不一致。体现于为贯彻听证程序制定的实施办法中,如《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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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听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去年11月至今年7月,对18家拟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了听证会。通过听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工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同时,也暴露出听证双方对这一新的法律程序还不太适应的问题。一、企业如何运用听证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设置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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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过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主体认为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再进行调查取证。对于补充的证据,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应当再启动听证程序进行听证,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有人认为,从行政效率的要求看,补充的证据可以不必再经过听证而直接成为行政处罚的证据。如果受处罚人有疑虑,则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提出。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并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设立听证制度的目的。1.行政关系是一种倾斜的、不平等的关系。行政权力有易扩张性和侵犯性,如不加以制约和控制,就极易产生对相对人权益的损害和侵犯。而避免发生行政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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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源于英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包括两项基本内容:一是听取对方意见;二是不能作自己案件的法官。自然公正原则最初适用于司法程序,法官在作出判决前,必须以公开的方式就事实和法律听取当事人和证人的意见。该原则被授用到行政程序中,规定为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和作出行政裁决(处罚)时,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听证指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如美国所采用的。狭义的听证指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如一些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概念。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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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若干问题浅探王德干一、听证程序的主要特征(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对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因当事人的要求而举行的,在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报和行政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