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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简称<条例>)主要是针对1987年<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简称<处罚规定>)在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的,重点修改了五个方面:一是对适用范围作了较大调整,从过去的国有单位扩大到涉及财政收支分配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审计、财政和监察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权限;三是调整了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具体规定了17类财政违法行为,基本涵盖了目前实践中发生的财政违法行为;四是重新设置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一般不再进行罚款,但加重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五是强化和规范了执法手段,赋予审计、财政、监察机关存款查询权、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权、对财政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处分决定的公告权等.<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应当在深入学习<条例>,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审计执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2.
审计执法是审计机关做出的对被审单位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违纪、违规行而进行处理处罚过程的具体实施,是审计成果的最终反映和体现。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执法过程中,由于审计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审计体制不完善以及审计人员素质等多种原因,造成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处理处罚决定难以执行,从而使审计的执法力度大大降低,影响了审计机关执法与处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本文试对审计处理处罚中执法力度不够的原因进行分析,以从中找出一些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3.
论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有关财政、金融、税务、价格、投资、海关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能否依据这些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呢?这也就是审计机关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对此,有两种不同观点.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新征管法)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理处罚、税款收缴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税收违法行为是被审计单位常见的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对审计中常见的税收违法行为的认定处理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5.
审计机关在适用<条例>对财政违法行为实施处理、处罚时,应当强调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处理、处罚法定原则.法定原则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处理、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涉及到行政管理权的合法行使,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因此,必须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二是对财政违法行为实施处理、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做出处理处罚决定.三是程序是法定性.审计机关行使处理处罚权,不仅要求实体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四是实施处理、处罚种类和措施是法定的.<条例>对1 7类财政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处理处罚的种类.  相似文献   

6.
审计法律制度中的空白与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空白 一、审计法律法规缺少审计处罚条文,查证手段乏力. 作为我国审计法律制度体系核心的<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其中大部分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程序的规定,而对于法律制度体系中应当详细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界定,以及应当给予相应审计处理处罚的条文却较少.  相似文献   

7.
释疑解惑     
问:审计准则和处罚法都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期限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审计实践中如何掌握“违法行为终了之日”?答:《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审计机关不再给予审计处罚。但审计机关应当对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予以审计处理。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8.
孙富军 《中国审计》2005,(13):69-71
实施审计处理处罚既是审计执法的重要内容,又是审计执法的重要手段.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明确审计机关执法权责以及如何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是严格依法审计、规范审计执法的内在要求.实际工作中,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认识和理解的差异,目前各执法部门之间,审计机关内部也会有不同认识.为加强审计执法力度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本文试结合几个案例,从<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审计执法视角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最近,笔者在对审计质量检查时发现,一些审计机关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时比较随便,缺乏规范,影响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如有的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在对被审计单位减轻或免于审计处罚时,表述为:"鉴于被市计单位资金困难(或经费紧张)的实际.决定从轻处以罚款×××元。"或表述为"鉴于被审计单位认错态度较好,决定免于处罚(或从轻处以罚款×××元)。"或者表述为"鉴于被审计单位对上述违法  相似文献   

10.
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职责,如在审计权限的适用、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在处理具体违纪问题选择适用法律法规时,往往会遇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同时适用于某一类问题,即多法交叉问题。如何认识及正确对待多法交叉,对防范审计风险、规范审计执法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就审计执法中多法交叉的有关问题谈几点认识。一、审计执法中多法交叉的概念审计执法中的多法交叉是指审计机关在对被审计单位同一种违反财政法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时,同时适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的一种情况。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必须是针对同一种性质的违纪问题,需…  相似文献   

11.
实施审计处罚,是纠正和制裁不合规经济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力。现行的作法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规定作为处罚依据。但在实施审计处罚过程中,一些被审计单位对此屡屡提出质疑,甚至业内人士也有异议,他们认为审计机关对有  相似文献   

12.
释疑解惑     
问:审计机关如何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怎样使用审计文书?答:审计机关能否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如何进行经济处罚,现有法律规定不够衔接统一。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提出以下意见。一、依据《审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审计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被审计单位违  相似文献   

13.
审计处理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作为经济执法部门,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财政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处罚,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审计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不严、行政干预、措施不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时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笔者谈谈肤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黄步龙 《中国审计》2005,(12):63-64
相关链接 该案涉及到的是审计决定的强制执行问题,本文拟结合上述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目前,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很少,只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物价、外汇管理等少数行政机关拥有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绝大多数行政机关都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行政法律文书,自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对其强制执行应当按照我国法律有关强制执行的规定来处理.  相似文献   

15.
《审计月刊》2005,(11):58-58
明确审计机关执法主体资格 针对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大量适用财政、税务、金融、投资、物价等其他法律法规来进行定性和处罚,而其执法主体资格经常受到质疑的问题,这次在审计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中增加规定:“审计机关适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  相似文献   

16.
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其种类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审计处罚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行政处罚权,为了保证您的审计处罚合法有效,在行使审计处罚权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审计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审计法》第45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进行处理处罚。处理、处罚权是我国审计机关依法享有的十分重要的权限,它直接关系到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职责的实现。二十多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严格审计执法,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在纠正和制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经济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审计处理处罚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着审计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审计机关是行政机关,审计处罚属行政处罚的范畴。审计处罚具有一般行政处罚所共有的特点,诸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必须以公布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处罚的依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实施处罚以及必须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处罚,等等。但是,审计处罚也有其与一般行政处罚所不同的处罚特征,它们是:一、审计处罚权的专有性特征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简称"处理处罚规定",下同)第四条规定:"审计机关  相似文献   

19.
《中国审计》2005,(8):14-15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审计执法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它明确了执法主体,调整了适用范围,强化了执法手段,完善了法律责任.由于在我们的审计工作中经常会被用到,所以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有关精神,是目前我们法制工作的一个重点.我办在贯彻学习<条例>上分两个阶段,各有特点.  相似文献   

20.
审计处理与审计处罚是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对审计项目,审计结果所作出的相关连的两种处理形式,是审计机关针对被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纠正或制裁手段,为促使被审单位及个人能够尽快接受审计机关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并及时纠正,落实到位,更好地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办事.如何应用处理和处罚,是我们审计人员所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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