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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6 毫秒
1.
关于开证行对出口商提交单据的审核,《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明确规定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所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此条关于银行审单标准的规定,实质上是明确了开证行在坚持单证一致原则的同时另外一个需要坚持的原则就是独立审单开证行应依据信用证的规定自主独立地进行判断,以确定所提交的单据是否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相似文献   

2.
<正>对于开证行无法判断受益人是否接受修改的情况,开证行只能在提出不符点时对措辞慎之又慎,同时应将受益人回复询问的时间控制在开证行的合理审单时间范围之内,避免丧失提出拒付的权利。在信用证业务中,申请人或受益人出于交易变化等原因对信用证进行修改的情况十分常见。开证行快速判断信用证修改是否被受益人接受,对于加快审单速度、保证审单质量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议付质疑     
UCP应明确开证银行(保兑银行)对善意持票人的责任,议付银行除信用证指定银行外还应包括信用证正当持票人。出口商签订远期合同时,通常会因担心开证银行的资信而要求进口商在信用证中增加保兑银行。在保兑信用证中,一般规定由保兑银行兑付,保兑银行通常限制自身议付。保兑银行收到信用证后,如果同意加保,根据信用证的指示,会将信  相似文献   

4.
杜梅仙 《浙江金融》2005,(7):51-51,56
信用证是银行的一种书面付款承诺.UCP500规定,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提交的单据正确无误,开证行就必须无条件付款.  相似文献   

5.
付之琳  荆沂萍 《新金融》2001,(12):24-26
国内银行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其项下的汇票经国内开证行承兑后很多情况下被国外出口商卖给了福费廷业务的包买商。我们作为开证行,能否自己买断本行承兑的票据?能否通过此种进口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包买票,既满足出口商转嫁风险,将应收帐款变为现金收入的要求,又在几乎不增加开证行风险的前提下而增加开证行的利差收入?本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姚念慈 《新金融》1991,(8):32-33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究竟享有多少时间审核单据从而作出接受或拒付的决定,在国际银行界中是并不十分明确的,争执时有发生。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篇第112条曾作出规定:开证行应在收到单据后3天内作出接受或拒付的决定。但是国际银行界很少理睬这一规定,即使美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亦都声明遵守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不受统一商法典的约束。  相似文献   

7.
信用证的开证行往往会发现它在处理不符点单据的操作中处于两难的处境。它是应该先发出拒付通知,然后再寻求开征申请人的意见呢?还是应该先到得开证申请人明确答 ,再据以决定是否发出拒付通知呢?当拒付通知发出以后,如果开证申请人接受了不符合单据同意付款时,银行是迳直放单付款呢?还是应该先去电交单行,待交单行回电同意后,再放单付款?实际上,以上无论是哪一种操作程序都有其不足之处,或是会使银行冒一定的风险,或是可能给银行的客户--开证早班人带来不便和损失。是否有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呢?笔者将在本文对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同时在出尝试性的分析和解答。一家之言,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8.
进口信用证业务风险分析与防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进口信用证业务是目前国内银行普遍采用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它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和指示,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出口商付款的一种约定。信用证结算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只要提交给开证行的单据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付款;第二,信用证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又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第三,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第四,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进口商可以获得银行信用和融资。  相似文献   

9.
廖起平 《中国外汇》2018,(20):61-61
在信用证业务中,通知行拒绝通知信用证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一旦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被通知行拒绝通知,该信用证就无法被执行。此时,如果开证行要进行撤证,需按照实际情况谨慎处理。  相似文献   

10.
李金泽 《新金融》2001,(10):31-32
议付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信用证,它指开证行允许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和单据的信用证,即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通常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银行扣取垫付利息和手续费后,立即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UCP500就议付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一定的规定,但是在议付行与受益人的关系上则缺乏明确而系统的规制,尤其是有关议付行向受益人(出口商)索偿的问题未有涉及,这给受益人和议付行维护其权益,预见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带来了不便,本拟对议付行向受益人索偿的法律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议付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广泛,但修订后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未对其项下议付行对受益人的追索权问题明确规定,而是留给各国国内法加以解决.那么,议付行在遭到开证行拒付时是否享有对受益人的追索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议付行是开证行的分行,议付了"无追索权"汇票时是否对其追索权造成影响?中国国内法上对此问题又是如何对待的?本文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沉默保兑业务有关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军 《国际金融》2004,(1):59-61
在许多以跟单信用证为支付结算方式的国际贸易中,由于对开证行的信用不了解或担心进口商和开证行所处地区的国家风险(或称政治风险,例如有关当局实行外汇管制措施),出口商经常要求本国/本地区或位于司法体制相近国家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对出口商收到的信用证加具保  相似文献   

13.
信用证指一家银行(开证行)根据客户(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作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人(受益人)付款的一项约定。信用证业务产生于国际贸易的付款需要。由于交易双方位于不同国家,国际贸易存在着较大的商业信用风险,出口商在收到货款前发货存在可能无法  相似文献   

14.
吴海珍 《浙江金融》2007,(4):61-61,54
倒签提单(Anti-dated Bill of Lading),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时,应托运人的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而签发的提单。国际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运日期装运。货物的卖方为了顺利结汇或从开证行处获取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往往将信用证所要求的提单中的装运日期倒签。在信用证业务中,当受益人将倒签提单提交给开证行以获取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时,一旦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发现提单日期倒签,是否可以以信用证欺诈为由向法院申请冻结信用证?在倒签提单的情形下,法院能否适用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欺诈例外判令止付信用证?上述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倒签提单行为是否构成信用证欺诈,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5.
许燕 《中国外汇》2013,(13):64-65
软条款并非仅限于针对出口商的"陷阱条款","进口商软条款"同样可能陷进口商和开证行于困境。通常所称信用证软条款,是指针对受益人(出口商)而言的"出口商软条款",即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或开证行在信用证中为受益人(出口商)设置的,使其无法独立满足信用证要求,以至于不能顺利获得偿付的"陷阱条款"。然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买卖双方谈判地位的差异,软条款不仅可能针对受益人(出口商),也可能针  相似文献   

16.
在以信用证尤其是远期信用证作为付款方式的对外贸易中,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常因对各自责任范围存在歧义而引起纠纷。下面是一远期信用证纠纷的案例。  相似文献   

17.
杨慧琴 《新金融》1999,(5):26-26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在备用信用证中,开证行保证在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根据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声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近年来一些国内银行大量接受外资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作为融资担保,向外商投资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担保金额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18.
孙丹峰 《中国外汇》2007,(12):52-53
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开证行开出信用证,遇到申请人遭遇官司,法院冻结开证行已开出信用证项下的保证金,开证行应如何应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法释[1997]4号),在信用证到单后,如单证一致,开证行应先履行开证行付款义务,再向法院申请解冻保证金。如单据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可采取拒付行为,解除开证行的第一性付款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授信发起行的利益?本文仅从开证行(授信发起行)的角度列举一个我们在实务中遇到的案例供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19.
对于可转让信用证下的到单,开证行应首先确定交单行的身份是否为转让行,做到合理谨慎地审单;同时也要高度重视非转让行的交单,避免直接对第二受益人付款。可转让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的信用证,英文叫做transferablecredit。  相似文献   

20.
案情:出口商被迫接受租船提单 受益人中国XX公司收到韩国开证行开来的即期自由议付信用证,出口商品为钢材,价格条款为FOBCQDTIANJINCHINA。要求提交全套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租船提单也可以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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