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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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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于200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同原有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最显著的变化之一便是在原来的4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基础上又增加4项减值准备计提,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新4项计提的实施,进一步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挤出了上市公司资产中的水份,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新旧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差异 (一)旧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一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做的规定.仅仅是对一些原则性的内容进行的规定.企业运用资产减值政策时均根据自己的理解及需要实施。有些企业正式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熨平’业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滑利润.使得公司业绩能够保持稳定的增长。”资产减值准备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可见一斑。  相似文献   

3.
自2001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从原来的四项扩大到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在上市公司中全面展开。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减值准备准则,最大的区别在于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期间转回。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一方  相似文献   

4.
李歆 《天津财会》2003,(3):44-44
2002年1月1日,财政部颁布并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准则(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与此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范围上存在不一致。该准则把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纳入了计提折旧的范围。准则第34条规定:“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除减值准备的提取应当追溯外,其余不作追溯调整。”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相似文献   

5.
周立 《财会通讯》2005,(9):57-58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30条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以下简称《解答》)中,对该问题又作了更为明确的解释:企业在对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回时,“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相似文献   

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计算程序与方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只有在以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迹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时才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要求在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7.
李开圳 《福建财会》2001,(10):23-25
一、“新四项计提”会计政策执行受挑战。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已经建立了“四项准备”(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斯投资跌价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基础上,《企业会计制度》又增加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四项准备。目前,上市公司要计提八项减值准备,但是,相当部分公司未做任何计提。从今年中报上市公司新四项计提的执行情况看,也反映出计提政策在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着问题,分析显示有如下特点:其一,超过半数的上市公司没有按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显示相当部分上市公司为着业绩“好看”等原因,对新四项计提存在着抗拒心理。其二,上市公司的新四项准备的计提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部分上市公司还存在着利用这种随意性来对业绩进行反向调控的嫌疑。  相似文献   

8.
邓红燕 《财会通讯》2009,(7):36-37,46
本文在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背景下,选用2001年至2007年沪市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建立经济模型,研究了新会计准则执行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结果发现:影响减值准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经济因素造成的价值损毁;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执行前后,上市公司利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方式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准则执行后上市公司减少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同时加大了短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实施后,对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发生了变化。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对企业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果在以后期间其价值得以恢复的会计处理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资产减值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背景下,选用2001年至2007年沪市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建立经济模型,研究了新会计准则执行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结果发现:影响减值准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经济因素造成的价值损毁;新资产减值准则的执行前后,上市公司利用新准则的规定,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方式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准则执行后上市公司减少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同时加大了短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在转回已计提的  相似文献   

12.
胡少明 《铁道财会》2004,(12):13-14,1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对于提高企业资产质量、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会计准则仅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些原则性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对许多操作细节均未作出具体规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上市公司报表的可比性。因此,准则制定部门应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作进一步的规定或相关解释,以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相似文献   

13.
一、减值政策概述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充分而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2000年年底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将对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从计提四项减值准备扩大到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即上市公司要在计提原四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增加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四项资产(下称新四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并于2001年开始实行。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及《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的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进行纳税调整,但应如何进行调整却一直困扰着广大会计人员,本文通过实例,演示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转回已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5.
李碧翠 《民营科技》2007,(10):24-25,28
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执行。从准财规范的范围、生物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计提折旧、计提减值准备、收获与处置及生物资产的披露等几个方面。谈对生物资产准则的理解。  相似文献   

16.
吴碧芳 《福建财会》2003,(12):26-27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29条规定,企业应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原计算的折旧率和折旧额进行重新计算,确定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呢?笔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折旧的计提谈一些具体的做法。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以下简称《准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都进行了规范。但是对于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企业  相似文献   

18.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已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施行。新旧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就资产减值准则来说,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计提金额、计提范围、计提时问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相似文献   

20.
李莉 《财会通讯》2006,(3):85-86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规定,企业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阃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对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企业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日.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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