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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盘谷银行在华业绩良好泰国盘谷银行香港总经理兼中国业务总监江天锡近日对记者说,该行在中国内地以贸易融资为主的业务业绩良好,加强了该行在中国扩大业务的信心。该行目前在上海。汕头有分行,在北京、成都设有办事处。该行希望在中国内地设立更多的分行,以便继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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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贷款更加切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最大程度减少了信息的不对称为推进本市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并推进国家科技和金融相结合战略的落地,从2010年8月起,上海市科委与金融办共同推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工作,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担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开创了"国内银行+保险公司"联合参与贷款产品的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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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驻点。即保险公司人员进驻银行网点,推销保险产品。此事看似寻常,实则暗藏玄机。那天碰到一同事,说起银保驻点,气得浑身乱颤,骂道,常言说“防火防盗防记者”,我看要改为“防火防盗防银行”了。“银行联手保险公司一起坑害百姓,你说可恨不可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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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CBD自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建设以来,经过十年发展已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总部为主体、以中外资金融机构、传媒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截至2004年底,CBD区域拥有中外资企业共2617家,其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24家;外资及港澳台企业达856家,其中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代表机构约150家;各类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投资性公司160家。区域内银行、保险及证券行业占20%以上,形成了以摩根大通银行北京分行、渣打银行北京分行、美国银行北京分行、巴黎国民银行北京分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外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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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致力于高端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十多年来,秉承"在打造财富的平台上升华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坚持"经纬天地,开创新元"的核心理念,以"低碳高端智慧园区综合服务运营商"为发展目标,以园区开发、资产运营、资本运作三足鼎立、互为支撑,努力实现思想观念、组织结构、体制机制、战略布局、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的市场化转型,一直保持着高速稳定的发展态势,在广阔的地产行业舞台上展现出非凡的业绩与活力。为此,本刊记者走进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专访了北京经开总裁周世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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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曾预料,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开放首当其冲.果不其然,继上海和广州开放多年之后,北京和天津已成为各路洋保险争抢的新热点.6月7日,美国友邦北京分公司开业,成为第一家进入北京市场的外国独资保险公司.6月11日,加拿大永明人寿在经过几年的精心筹备后,也将与光大集团携手走上红地毯,宣布双方合资的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在天津成立,成为第一个落户天津的合资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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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代理业务快速发展,其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客户对产品本身的了解并不透彻,甚至有的客户认为购买的保险产品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的。二是目前多数寿险公司对银保员的考核都是以业绩为主,趋利心理会使一些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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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承惠 《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6,(19):1-6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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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保险公司是近代银行投资创办的一家保险公司,是近代银行混业经营中不容忽视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太平保险公司的实证分析,一方面用事实论证了银保合作尤其是产权上的合作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意义重大,另一方面论证了分保和放宽对保险资金运用限制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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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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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贸》2002,(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外资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下列保险公司: (一)外国保险公司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保险公司); (二)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的外国资本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独资保险公司); (三)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第三条外资保险公司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资保险公司的正当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