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在漫长的曲折与反复之后,我国将于今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根据中国与WTO达成的协议,从入世之日起,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辖内的深圳的外资银行即可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入世后的1年内、3年内和4年内,广州、珠海、汕头的外资银行也将获得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而入世5年后,外资银行的业务品种和地域限制全部取消,可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在入世后的前4年内率先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地域限制的全国20个城市中,属我分行监管范围的城市占了五分之一.分行辖内地区的金融业将再次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排头兵,承受跨国金融机构直接竞争的冲击,肩负着为提高民族金融产业竞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而探索宝贵经验的重任.  相似文献   

2.
中国入世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必须逐步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国承诺在入世后的两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办理中国企业的人民币业务,五年内取消一切限制,可以经营所有人民币业务.这一切都给中国金融业带来严峻挑战何谓"混业经营"?金融界至今对其概念界定尚未定论,但在框架性的概念上基本达成共识.狭义的"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除了经营储蓄、信贷业务外还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广义上的"混业经营",还包括其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等.  相似文献   

3.
按照“入世”的承诺,中国将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5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将逐步取消人民币业务范围限制,2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办理企业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外资银行办理所有人民币业务。也就是说,2006年底前对外资银行地域、业务范围等的限制将完全取消。  相似文献   

4.
中美达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赢协议后,中国政府已经承诺将逐步放开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十大领域30多个项目,目前我国已取消了外资银行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的地域限制,我国在入世后,有可能在5年内取消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服务限制、并可经营银  相似文献   

5.
外资银行中国布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外资银行逐步开放人民币业务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重要承诺。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至今,我国政府履行承诺,先后对外资银行正式开放了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等九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此外,设在上海的外资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的业务范围可扩大到江苏、浙江两省,深圳分行可将业务延伸到广州、广西和湖南省。  相似文献   

6.
在华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是我国金融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批准和扩大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也是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自199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批准了在上海浦东的9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揭开了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经营本币业务的序幕.经过三年多的试点,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进展比较顺利,市场反映良好,试点外资银行数目不断增加,目前已有32家外资银行获得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同时经营地域范围和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  相似文献   

7.
一、外资银行中国业务进程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主动扩大金融开放的大门,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各项业务逐步进展.2001年中国加入WTO,取消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对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加入WTO后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国内企业开办人民币业务;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具有完全的市场准入;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指定的地区可享有中国国内银行相同的权利(国民待遇);5年内取消地区限制和客户限制.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根据入世条件,我国加入WTO后,金融领域将大大放松市场准入限制,外资银行可在2年内经营人民币业务,5年内实行零售业务全面放开。届时外资银行将凭借强大的资金支持、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手段、完善的服务功能以及灵活的运作机制迅速以证券、保险、期货、银行卡等高技术含量的现代化中间业务作为打入中国市场的突破口,冲击国内银行业,尤其是业务渗透力最强、利润回报率最高的银行卡业务将成为国内外银行竞争最强烈的业务之一。农行如何认识这种冲击与挑战,同时利用蕴藏的无限机遇与希望,采取准确有…  相似文献   

9.
2006年11月11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自此,我国全面兑现入世承诺,向外资银行开放了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取消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和客户对象限制,在承诺和审慎监管的框架下实行国民待遇。在这种全面开放的格局下,一方面外资银行正以各种形式大举涌入我国,其国际性、投机性、创新性和交易技术复杂性的经营特点,给我国银行业带来巨大冲击,  相似文献   

10.
从199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开始,至今已有美国花旗银行、香港汇丰银行、英国标准渣打银行、日本东京三菱银行等9家外资银行获准在上海浦东进行人民币业务的试点。按照规定,经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应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文件,领取《经营人民币业务许可证》,同时增加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等值的外汇资金,并兑换成人民币,作为人民币业务的营运资金。依照《暂行管理办法》,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的主要业务包括存款、贷款、担保、结算、国债和金融债券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人民币业务。对于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开放问题国内颇有争议。本文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