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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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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婷 《大众商务》2010,(10):225-225
当前社会普遍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意,"执行难"、"乱执行"已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许多违法现象,都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法院执行缺乏外部监督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但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并未就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对民事执行活动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置留下了空白。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应积极的构建和完善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2.
当前社会普遍对法院执行工作不满意,"执行难"、"乱执行"已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许多违法现象,都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法院执行缺乏外部监督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和义务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但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并未就民事执行中的检察监督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对民事执行活动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置留下了空白.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应积极的构建和完善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3.
新修改的民诉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监督的权力。但是关于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具体运作模式,如监督的启动、监督的范围、监督的原则、监督的方式、法院的对应处理等等都有待于最高法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予以具体规定。本文主要选择其中的一个方面即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方式这一主题来讨论。  相似文献   

4.
杨乐 《大众商务》2010,(16):307-307
传统的民事执行的监督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纠错式的监督,其重心在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乱的现象,但却忽视了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主要运用的是上令下从的行政管理模式,忽视了执行监督的法律属性。纵向监督强势,横向监督薄弱;外部监督主体泛化、执行救济不完善是民事执行监督发展的一个硬殇。民事执行检查监督作为解决传统模式弊端、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对民事执行检查监督机制的合理架构的探索也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5.
传统的民事执行的监督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行政纠错式的监督,其重心在于解决实践中的执行乱的现象,但却忽视了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主要运用的是上令下从的行政管理模式,忽视了执行监督的法律属性.纵向监督强势,横向监督薄弱;外部监督主体泛化、执行救济不完善是民事执行监督发展的一个硬殇.民事执行检查监督作为解决传统模式弊端、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同时,对民事执行检查监督机制的合理架构的探索也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6.
赵伟 《大众商务》2010,(16):310-310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监督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其中,监督主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客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那些行为的问题,对其进行界定是眼前迫切的一项任务,有利于解决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监督主体范围和客体范围.其中,监督主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客体范围研究的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那些行为的问题,对其进行界定是眼前迫切的一项任务,有利于解决民事执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民诉法借鉴吸收了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有益经验,并在监督理念、监督范围、监督职能上有了新发展。在监督理念上要求做到审判与执行监督并重、实体与程序监督并重、对人与对事监督并重、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监督并重、依申请与依职权监督并重;在监督范围上,明确了检察监督涵盖民事诉讼全过程,增加规定了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调解和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在监督方式上,改造了抗诉监督手段、确立了检察建议和调查核实权,为民事检察制度的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9.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监督制度。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其规定极不完善,围绕着这项制度的存废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中展开了激烈论争,其取消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站不住脚,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存在有其足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必须在监督理念、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职责等方面重新构造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并无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明确规定,审判监督一章中也没有考虑执行监督问题.目前,在如何进行执行监督的问题上有各种观点.而更多的是理论层面针对审判权的运行发生的争论.但换一思路,以审执分离为原则,对法院在执行中的具体事项进行分类,对执行程序中的审判事项可以全方位监督、执行程序中执行审查事项可以有条件的监督、执行程序中执行实施事项无须监督则是完全可能的.  相似文献   

11.
谢杰 《上海商学院学报》2011,12(2):85-88,93
高效规制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必须根据内幕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规律构建与完善制度性防控体系。证券法有必要缩短上市公司重大报告的时间期限,压缩内幕信息沉淀的时间,在信息披露制度上有效控制与预防内幕交易。实现内幕交易防控制度的优化,必须完善刑事责任规范体系,形成实时监控主动性执法与责任追究被动性执法并重的监管格局,建构内外兼备的立体化防控机制与市场监督力量。  相似文献   

12.
在对民事诉讼实行检察监督的过程中 ,由于民事诉讼立法对抗诉制度及抗诉权限规定得不够明确 ,致使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在对诸多问题的认识上产生偏差 ,并在行使抗诉权与审判权的过程中产生摩擦和冲突 ,严重影响了民事检察监督体制的顺畅运行。本文就其中存在的四个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3.
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的内部组织体系,实质上即是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和组织结构,主要目的在于形成一个高效统一的工作系统来保证检察权的有效行使和顺畅运作。从检察机关内部组织关系的角度考察,这一改革涉及检察机关内部决策机制和检察长与检察官关系定位等两个主要问题。在改革检察机关内部决策机制方面,检察机关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为主要组织载体,采取集体--个人相结合、检察长个人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因此需要对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权责划分作进一步的厘清。在完善检察长-检察官关系方面,检察长的职权定位应当坚持司法权能与行政权能的统一,检察官的职权定位应当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检察长与检察官的职权界分应当坚持检察一体化与自由裁量的统一。  相似文献   

14.
现行立案登记制度对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并未区分,而理想型立案登记制度不仅应体现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更应当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进行限制,这种张力的存在才能塑造理想型的立案登记制.民事主管制度范围理论和当事人的诉权理论是现行立案登记制度的主要考量因素,应当从诉权内部及其与外部性权力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5.
财务预算管理在企业日常经营决策和未来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实际工作中,财务预算管理却存在缺乏战略指导、管理体制混乱、缺乏有效监督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预算管理起步晚,各项制度、体制不健全,执行、监督、考核、激励措施不到位。针对当前煤炭企业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企业应该建立预算管理与企业战略关系,以企业产权关系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员工对预算管理的认识,实施有效的预算控制,完善预算管理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执行力文化是把“执行力”作为企业所有行为的最高准则和终极目标的文化,是对执行力的全面提升,是企业文化极为重要的方面.包括支撑企业执行力提升的思想、理念、行为准则。它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属于软件建设的范畴,是相对于制度建设的柔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执行力文化的培养应从文化的核心、文化的制度、营造氛围、创新激励机制等四个层面入手。  相似文献   

17.
"法治湖南"建设已取得巨大成效,但仍存在民生工作基础薄弱、"唯GDP论"、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滞后、司法队伍公正廉洁建设不足等诸多问题。检察工作在法治建设中具有化解矛盾、保障发展、监督权力等重要制度价值,"法治湖南"建设从强化自身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等重要领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需求。应围绕"法治湖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围绕"法治湖南"对和谐稳定的需求强化矛盾化解职能,围绕"法治湖南"对司法公信的需求强化执法规范职能,有效服务法治湖南建设大局发展。  相似文献   

18.
加强监督,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制与机制,对于法治理念下建设服务型政府极为重要。我国权力监督主体和权利主体的监督尚存在一定缺陷或不足,不利于服务型政府建设。宪政体制下加强监督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对策有:改革监督模式;完善公共权力监督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大监督;加强和完善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司法与检察监督;充分发挥公民的监督作用;重视并发挥好网络的监督作用;完善和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实行行政问责制。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2月2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以人格权利受到侵害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文从一个真实的案例出发,质疑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并指出那种仅以自然人的生理特点为由而否认法人人格权的说法是武断和片面的。为了真正地实现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切实充分地保护法人的人格权利益,精神损害赔偿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相似文献   

20.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与金融部门有时存在工作冲突。采用在国内贸易中实行信用证制度、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设立企业银行帐户区域电脑联网查询系统、大力发展现金代用品等措施,可避免或减少工作冲突,改善执行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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