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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演进历程为线索,围绕农民个体、农村集体和政府部门的利益诉求展开讨论。结果表明: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农民个体的诉求得到了回应,宅基地权能不断细化;农村集体的利益诉求得以体现,但管理集体资产的权利发挥受限;政府在改革中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理性经济人"的双重角色。提出建立宅基地"双有偿"制度,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权益;强化农村集体权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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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马立新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0,23(8):20-24
在我国历史上,农村宅基地从来都是农民私有的,共和国开国后,农村宅基地经历了从农民私有、农民享有宅基地所有权到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演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日益显露出严重的弊端和矛盾,造成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低,宅基地供需矛盾,空心村、一户多宅现象大量存在以及"小产权"房问题,并引发政府与农民、房地产开发商与农民和政府、城市居民与农民和政府的利益冲突。应着眼于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与公平,通过立法,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还农民,变农村宅基地无偿取得为有偿取得,以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村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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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地产立确权为农民私有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宪法》第十条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宅基地也属“集体所有”。《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分为乡(镇)、村和队三级集体所有。显然,农村宅基地属队或村集体所有,尽管非生产性的土地——宅基地为农民长期使用,即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以法定程序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居住使用的权力,其权属不是物权,即不属农民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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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地产应确权为农民私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第十条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宅基地也属"集体所有".<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分为乡(镇)、村和队三级集体所有.显然,农村宅基地属队或村集体所有,尽管非生产性的土地--宅基地为农民长期使用,即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以法定程序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居住使用的权力,其权属不是物权,即不属农民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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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演进机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经济》2017,(5)
综合运用微观经济模型、比较分析、逻辑归纳等方法,研究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的演进路径及其演进机理,以提炼和总结宅基地流转的演化动力和变迁方向。结果表明,农村宅基地形成了一条从农民自发流转到政府探索主导流转,从实物流转到指标(发展权)流转的演进路径。其实质机理是交易主体、交易机制和建设用地指标适用范围的不断变化,内在动力是经济主体寻求土地报酬最大化或土地收益分配格局调整的结果,而市场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稀缺性程度以及政府选择性政策则构成宅基地流转模式变迁的外部推力。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福利,未来农村宅基地流转应强调市场竞争性、探索农民自主宅基地治理模式;并协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征地制度及政府权力规范等相关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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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琳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20,(2):37-48
运用博弈理论和演绎归纳等分析方法,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博弈决策模型,以期认识宅基地流转模式的成因及其发展方向。研究表明,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的博弈均衡受地理区位、农民宅基地物权属性认知、中央政府宅基地流转政策取向等诸多参数的影响与制约。鉴于当前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权益诉求等差异,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设计应因地制宜。但不论采取何种配置方式,宅基地流转模式选择与演进都应遵循利益平衡,尤其要保护腾地农户利益。而长期来看,切实实现土地收益均衡分配和农民权益保障,需要将农村宅基地市场化流转、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方向。当然,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也需要多种制度协同完善以保证政府与农民联合决策下预期博弈结果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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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现行宅基地制度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也不能完全适应正在加快推进的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呼声和要求都十分迫切。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各地应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注重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共同谱写中国特色宅基地管理新篇章。充分认清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土地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的重要生活保障,土地制度也是农村的基本制度。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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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视角下农村宅基地规模与构成特征——以黑龙江省四大区域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分析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规模、面积构成的基本特征,研究其区域差异,旨在为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编制,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借鉴。[方法]文章从依据黑龙江省地貌特征划分的北部山区、南部山区、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四大区域中抽样选取201个行政村的宅基地数据;结合统计学方法和空间分析方法,分析了宅基地规模和构成特征,其中包括了宅基地面积构成中的房屋基底面积和非房屋土地面积,以及非房屋土地中耕作用土地的比例特征;并进一步利用曼-惠特尼秩和检验方法比较了宅基地规模和构成的区域差异。[结果](1)黑龙江省农村宅基地面积普遍比规定面积大,介于700~1 400 m~2的比例较高,区域差异明显。(2)房屋基底面积多介于40~150 m~2,非房屋占地比例较高,存在宅基地无房屋和房屋空置现象。(3)耕作用土地是宅基地内部主要利用方式。[结论]应结合宅基地标准完成确权登记,并对成果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实现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目标。关注和合理处置超标、一户多宅等现象;制定区域差异化政策促进宅基地合理利用。进一步探索"三调"中村庄内部用作耕作土地的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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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赵忠君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0,27(3)
基于现实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检讨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梳理现实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一些想法和建议。研究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在允许进入流通领域放开流转,因势利导,依法管理,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建立有序的农村宅基地市场,取得农村宅基地流转改革新突破,从而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活跃农村金融,进而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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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2021,(4)
本文以江苏省894份农民、农民工、市民的调查问卷为基础,分析了城乡居民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认知差异和态度偏好。结果表明,大部分城乡居民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有所了解,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大部分城乡居民认为应该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宅基地财产权,认为有偿获取宅基地是改革方向,支持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居民住房;近一半农民愿意有偿退出宅基地;市民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认知度较高,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态度更加激进,而宅基地使用权人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对宅基地改革的态度相对保守,对改革还存在一些顾虑。本文还提出了提升城乡居民认知水平、构建宅基地有偿取得和使用机制、赋予农民对宅基地更多权能、科学引导城市居民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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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又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和核心。经过多年的发展,宅基地制度已逐步演变形成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农民"居者有其屋",但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在"三块地"改革框架下组织开展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四年来,试点地区进行了多元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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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升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6,37(9):153-159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的改革和完善是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文章对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的概念内涵进行了剖析,阐述了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制度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该文针对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总结农村土地制度、宅基地制度研究中的宅基地取得制度研究基础上,结合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际,从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合理确认宅基地申请取得资格,完善"一户一宅"、面积限定的申请取得原则和标准,严格宅基地使用权申请取得的审批,加强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革和完善宅基地申请取得制度的对策建议,为我国农村宅基地及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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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是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考察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变迁史,经历了从私有到公有,从任意流转、限制流转再到今天的鼓励退出四个阶段。目前农村宅基地退出还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宅基地流转平台,宅基地退出缺乏激励机制,农民宅基地腾退意愿不强,利益分配不明等因素。促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必须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构建宅基地流转平台,制定合理的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增加农民非农经济收入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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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问题》2021,(8)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耕地)、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和农村的宅基地这三类资产,虽然实行分类改革,但改革的制度设计本质上应是内在一致的。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应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根据党中央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的精神,应通过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坚持不重新分配宅基地、不大面积调整宅基地、不新增宅基地面积、不造成农村新的不稳定原则基础上。按照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确权登记,锁死总量,盘活存量,鼓励复垦,民主决策的思路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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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如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成为热议话题之一。许多代表认为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稳定农村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征地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制度"三块地"改革,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