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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权法中允许受害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论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法律及学理上均不持异议,我国也有学者指出,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法中的一种责任方式①。违约之诉中是否允许精神损害赔偿仍是一个争议的问题,本文运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对此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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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导致侵权行为法并不能使环境损害赔偿有效实现。基于社会正义的要求,应该实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即将环境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制度设计,由社会上多数人承担和消化环境侵权损害,并对受害人所受损害进行填补。本文通过对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问题进行理论上和现实上的分析、思考,认为鉴于该制度的合理性以及我国的现实情况,在借鉴国外相关具体制度的基础上,我国应该逐步建立由行政补偿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安全体制组成的社会化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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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每年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世界各国在应对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时,纷纷通过建立、完善本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对于补偿受害人损失、保障受害人利益、分散事故风险、乃至降低事故发生率均起到了积极的效果。我国近年来在这方面也作了不少努力,特别是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视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一大进步。然而,我们的这—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空白,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也无法适应我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的现实需求,很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探讨和研究。尽快找出不足,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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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雪莲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2,(5):51-52,55
反垄断法对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至关重要,近几年的垄断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被侵害者在无法得到有效公力援助的时候又无法依靠自身的诉讼得到损害赔偿。针对这种现象,近年来,我国学者加强了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私人执行制度的引进也逐渐得到了肯定。但是,这些研究主要论述如何在反垄断法中确立消费者的诉讼地位,而其权利范围却没有得到确定。本文从康师傅和统一这二个品牌商战的案例分析,基于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得到肯定的前提,研究消费者在反垄断法中的权利范围,以期能在构建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益得以保护的同时,又能防止消费者权利的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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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必要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配偶权,并对配偶权所派生身份权的范围予以明确。从配偶权和司法实践的角度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一是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受害人对配偶或家庭的贡献;二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三是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的程度和后果,离婚后对受害人生活的影响;四是当地经济状况和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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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私人诉讼作为对反垄断主管机构实施反垄断法的有益补充,对一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运用比较的分析方法,结合经济法原理,着重分析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功能,提出我国应当完善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实施机制。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管辖权问题以及消费者作为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也进行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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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调查处理程序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是为实现法律所预定的实体正义服务的手段。反垄断法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能否建立并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不仅需要合理、缜密的反垄断法实体制度,而且也需要科学、有效的反垄断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制度。这里的调查处理程序包括立案、调查以及审理和裁决等基本方面,但不涉及对作为行政机关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处理决定进行司法救济方面的内容。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既是我国目前反垄断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更是将来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我国反垄断立法必须在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对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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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雁北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6)
我国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不可避免会面对一系列颇具国情色彩的挑战。在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行为对《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影响上,尽管垄断行业无法获得《反垄断法》的当然豁免,但政府产业规制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所有制的差异不会对《反垄断法》适用范围产生任何的限制,但当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缺少行为自主性和经营自主权时,却存在豁免适用《反垄断法》的可能性。在垄断行业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与政府产业规制部门会呈现出多元化的关系模式,同时,中止反垄断调查和承诺有可能成为中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反垄断案件的典型结案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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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上一些经营者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近来食品行业里的丑闻不断,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媒体争相报道的同时,更引起了民众的担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损害赔偿问题合理得到处理至关重要.本文从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责任形态,归责原则,惩罚性赔偿四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利益应如何得到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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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侵权法理论上,作为侵权责任构成抗辩事由的受害人责任、作为责任分担双方责任形态的与有过失和作为损害赔偿规则的过失相抵等均属于受害人过错制度,在《侵权责任法》起草过程必须予以理顺。本文力求通过理论上的全面梳理,构建契合我国侵权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受害人过错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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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是指在民事损害赔偿中.恶意加害人除了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外,法律还强制恶意加害人增加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性赔偿.如同公法上的罚款和罚金.更多强调的是对恶意加害人侵权或违约行为的惩罚。因此。惩罚性赔偿将损害赔偿的补偿性和惩罚性结合到了一起。是对传统损害补偿性原则的一个有益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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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于交强险引发的诉讼不断,暴露出一些保险公司对于理赔的不正确态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能否依法顺利足额理赔关系到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严肃性。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的理赔过程中,曲解交强险赔付条款,拒绝赔付受害人受伤治疗期间本该赔付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受害人多次反映到天安保险河南分公司理赔部,多日未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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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有关国家的早期立法和实践看,工伤事故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范畴,受害人可就其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损害向雇主请求侵权赔偿任。但是,通过这种方式寻求救济需要承担繁重的举证责任,例如需要证明雇主的过错以及过错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等,如果受害人自身也存在过错还会适用过失相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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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知识产权的反垄断限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颁布实施的《反垄断法》中就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已作出了有关规定,但由于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分属不同的法律领域,因此在反垄断法中只能作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造成了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赵宇可、朱淑娣在《美国知识产权的反垄断限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提出可借鉴美国的法律架构,确定一个反垄断法的具体执法机构,由该执法机关就知识产权的反垄断限制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更利于实践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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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规制经营者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均有着重要的地位。我国《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执法四年多来,许多学者强调我国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认为我国反垄断法执法机构缺乏统一性、权威性等。本文在于分析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实施反垄断法的优势与取得的进步,这些方面值得我们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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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爱榕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24)
我国反垄断之所以迟迟没有出台,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我国目前发展规模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1我国发展规模经济的必然性分析:2发展规模经济与我国反垄断法的关系:3反垄断法律制定中处理两者关系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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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爱榕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29)
我国反垄断之所以迟迟没有出台,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我国目前发展规模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1我国发展规模经济的必然性分析;2发展规模经济与我国反垄断法的关系;3反垄断法律制定中处理两者关系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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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实施反垄断法的基本问题及路径探析——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学术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增进竞争法学界的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施.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于2009年10月29日举办了“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我国《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的相关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探讨.并重点讨论了《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指南》(草拟修订第四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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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实施与一个良好的执法机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一个良好的反垄断执行机制才能使反垄断从应然走向实然,反垄断法的独立性及现实的复杂性也告诉我们,只有一个独立、权威、有效的执行机构才能对反垄断执行过程中的难题做出及时、正确的反应。本文分析了我国反垄断机构的现状及缺陷,并结合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执行机构的原则性措施和具体的建议,力求促进我国反垄断执行机构的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