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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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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2.
政策     
《中国税务》2013,(7):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2号)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有关规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14,(4):39-40
现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12,(11):46-4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现就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以下简称试点8省市)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6.
《税收征纳》2013,(8):38-3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7.
《财会学习》2013,(8):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8.
《税收征纳》2013,(10):39-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13,(9):44-4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义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13,(8):9-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1.
《会计师》2012,(1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一、除本公告第二条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2012,(18):81
<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试点纳税人有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一、除本公告第二条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  相似文献   

13.
《会计师》2016,(24)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有关申报口径公告如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相似文献   

14.
《金融会计》2016,(4):6-11
作为全面试点营改增的配套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31日连续发布了6个配套文件,包括: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国家税  相似文献   

15.
《税收征纳》2013,(5):41-42
(2013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号) 为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3,(8):38-4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201337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3,(12):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  相似文献   

18.
《税收征纳》2012,(9):7-7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从2012年12月1日起,武汉市内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9.
《税收征纳》2013,(5):42-43
(2012年12月31日财税[2012]84号) 为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问题,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相似文献   

20.
《税收征纳》2012,(4):45-4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现将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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