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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问题区域是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背景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现空间管控和区域治理的重要基础。文章利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676个县级单元的第一产业比率、负面清单涉及农业的总频次及主导产业频次等指标,描述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农业发展概况及其特征,采用一般指标识别和聚类分析方法识别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问题区域,以期协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表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等四类功能区的第一产业比重、农业及畜牧业占人均GDP比重均高于全国水平,防风固沙区与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将面临更高的农业产业调整压力;四类生态功能区内的贫困县分布不均,生物多样性维护型与水土保持型地区须承受较高的扶贫压力,防风固沙功能区内的县级单位须采取更加差异化的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应当整合横、纵向的政策与资源,推动政策协同及区域合作以实现高效空间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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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生态经济发展思路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青萍 《生态经济(学术版)》2010,(2):85-88
运用循环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等对县域生态经济发展的地位与作用、总体思路及发展模式进行了初步探讨,为构建县域经济发展的生态产业结构、绿色产业框架的产业链及相关生态产业的县域经济模式,寻找县域经济发展新方式,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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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发展生态功能区是新常态下实现绿色发展、包容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蒙阴县在发展中形成了“生态主导、控促结合、特色产业、点状发展”的模式,重视生态建设,着力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秉承绿色发展,严控行业和项目准入;强调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立足本地资源,有针对性地培育产业增长点.但也要看到,目前蒙阴县的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仍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有待建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可持续发展动能不足;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亟需改善民生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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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区域空间结构调整优化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经济功能区不同于传统的经济区,主要目的在于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全国各地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协调地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地理学界必须高度关注的新课题。广东省目前把全省划分为珠江三角洲、东翼沿海、西翼沿海、北部山区四大经济区域,对区域空间规划布局,制订政策具有指导作用,但新时期形势发展也显示这种划分的不足一面,有进一步优化必要。文章在分析现行省内经济区域划分存在问题基础上,认为省内区域空间结构调整势在必行,按照“中心城市带动,生态环境协调,突出区域主导功能,河流流域上下游协调,保持县级行政界域完整”五个划分原则,提出广东区域空间结构调整优化,建立省内生态—经济功能区两个设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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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陕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其毗邻的重点开发区作为研究区域,从人口、生态、经济和社会四个系统构建高质量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运用CRITIC熵权法、引力模型、趋势移动平均模型等,对2006—2020年各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水平进行了动态测度、系统差异比较、空间关联分析、发展趋势预测。主要结论如下:(1)陕北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水平均值高于关中重点开发区、陕南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间异质性明显。(2)关中重点开发区的人口、经济、社会强于两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弱于两个重点生态功能区。(3)各城市对其他城市的空间作用强度总和与高质量发展水平有较高的拟合度,高质量发展在区域间具有带动作用。(4)预计2021—2025年,除个别城市,重点生态功能区与重点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水平分别呈上升、下降趋势,但幅度均较小。基于高质量发展水平实际状态和未来趋势,区域间的联动、互助应更加灵活,探索形成高质量发展区支援低质量发展区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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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宁 《生态经济(学术版)》2015,(3):147-150
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规划入"限制开发区"极大地限制了功能区内农民原有的自由生活方式和经济开发行为,在法律上剥夺了其对土地等自然资源使用权与发展权。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是一种矫正环境不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法律制度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应当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征收生态税和拓宽生态补偿的融资渠道;在微观层面,从健全生态地役权制度、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和自愿生态保护项目制度三个维度建立起重点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法律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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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巍 《生态经济(学术版)》2018,(10)
生态补偿机制对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公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碳补偿的视角,构建县域碳收支核算方法,核算了2016年陕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各县域的碳汇与碳源,按照固碳价格和修正后的碳补偿系数,确定生态补偿的标准和额度。结果表明陕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整体处于生态盈余状态,大部分县域应该获得碳补偿,少部分县域应该支付碳补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