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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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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家庭 《开放潮》2001,(1):27-29
1999年 11月 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并于1999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这一法案取代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不仅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结束了自三十年代实行了50年之久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体制,进入混业经营的新时代,而且表明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混业经营体制已成为世界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向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至此,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正式完成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体制转变。金融业的…  相似文献   

2.
国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孙振峰 《世界经济研究》2000,(5):87-87,F003
1999年11月12日 ,美国《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生效。这一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 ,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放弃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至此 ,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正式加入混业经营的行列。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本文拟从分析西方各国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动因出发 ,探索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 ,并结合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 ,对中国目前分业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指出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所以,现阶段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是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在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蔚然成风及加入WTO带来的现实挑战前,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业在与外国混业经营的金融业的竞争中将处于劣势。文章认为,在实行混业经营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在现有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混业经营,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最合适的制度安排,文章根据国情提出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5.
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我国对金融监管模式的进一步思考.在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按照银行,保险和证券划分的分业监管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为及时疏导和控制混业经营过程中累积的系统性风险,旧有的分业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拟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出发,通过探讨西方国家金融监管模式,探索我国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型过程中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6.
发达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先后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过程。20世纪美国金融经营体制的变迁是世界金融业变迁史的典型代表。美国在1929年之前实行混业经营,1929年。美国爆发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严重的经济危机。整个金融体系几乎陷于瘫痪,致使40%的商业银行破产。人们普遍认为混业经营是造成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于是美国于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金融企业的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等严格分离。各国纷纷效仿.混业经营一统天下的格局演变为混业(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等)和分业(如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两种经营模式并存的格局。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重新实行混业经营的动向。  相似文献   

7.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并于1999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这一法案取代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不仅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结束自30年代实行了50年之久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体制,进入混业经营的新时代,而且表明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混业经营体制已成为世界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向,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至此,实行混业经营的金  相似文献   

8.
胡立法 《浦东开发》2000,(11):20-21
为了防止银行危机的再度发生,由参议员格拉斯和斯蒂格尔联合提议并起草的《安全有效地运用银行资产,规范银行间的控制关系,防止银行资金被不当用于投资或其他目的的法律》 (又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于 1933年 6月 16日在美国国会通过。 1999年 5月和 7月,美国参、众两议院相继通过了一项名为《金融现代化法案》,提议彻底终止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分业经营制度,这标志着美国“银证分业”制度的结束。 美国银行业“合业-分业-合业”制度的变迁   在 19世纪中叶的工业化过程中,美国和德国等国一样,出现了全面经营各种…  相似文献   

9.
齐佩金 《发展》2001,(9):29-31
1999年11月4日,美国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取消了已实行大半个世纪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从而标志着美国金融业从立法上告别了“分业经营”的历史,迈向“混业经营”的新历程。时至今日,构造于29-33年经济危机之后的“分业经营”的专业化模式逐步瓦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的金融业现已全部走上了“混业经营”的综合化发展道路。目前我国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体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开展业务创新”。但混业经营毕竟是一种潮流,尤其是在即将加入WTO的今天,应如何进行调整和改革,是我国金融…  相似文献   

10.
我国金融监管问题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分业监管体制下的混业经营问题 从广义来看,金融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都限定在各自的传统业务领域内经营,不得超越既定业务范围。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都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在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主导型经营模式的形势下,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分业经营。金融分业经营体制的原则和精神是在1995年召开的全国  相似文献   

11.
周丽华 《新疆财经》2007,(2):54-56,24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面临着国外金融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精神指导下,探讨在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系下我国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已迫在眉睫。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全能银行模式和分业模式的特点,可以兼顾效率和安全,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金融混业模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世界各国银行经营体制简要可以分为分业制和混业制两种。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可以说标志着西方发达国家已基本走入了混业经营时代。而在我国,特别是在即将加入 WTO 之际,金融业仍采取分业制,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分业制是否仍然合乎现实发展产生思索。实际上,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我国银行经营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目前国际上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已经为数不多,而混业经营制度日益呈现出其强劲的生命力。混业经营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模式:综合银行制,这种制度允许设置内部业务部门全面经营证券、银行、保险业务,例如德国、  相似文献   

13.
一、银行管制放松促进金融业混业发展 (一)银行分业混业模式的形成与金融管制程度 金融管制程度即金融管制松紧度的国际相对比较。1999年以前.国外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大体上有两种:(1)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欧洲模式;(2)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美国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形成与这两个有代表性国家长期以来金融管制的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  相似文献   

14.
尹雅楠 《特区经济》2004,(8):118-120
一、“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向——以美国立法变迁为主的观察与思考。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分业与混业模式源于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性质与业务的分立。一般认为,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模式首创于美国。1933年,美国国会颁行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agall Act2,以下简称G—S法),它“不仅标志着现代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野割据的形成,也标志着纯粹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诞生。同时,还为其他国家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离提供了借鉴样板。”该法实施之后,不少国家竟相效仿,采取分业经营的金融管理体制。然而,在原先效仿美国立法的国家纷纷进行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放宽分业限制后,山姆大叔才迈出了美国金融体制迈向21世纪的重要一步,特别是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Gramm—Leach—Bliley Act,以下简称G—L—B法),从立法上明确放弃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金融业混业经营体制才得以最终成为美国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性制度。综观各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从分业经营逐渐向混业经营的过渡并非是简单的金融制度的替换,更是一个金融机构竞争与整合,金融服务体制创新及金融监管理念的改革过程。因此,我们除了关注立法结果外更重要的应注重对整个变革过程的分析,从中发现变革的原由、立法演化所需具备的条件、制度变迁背后的理念革新等一系列更具借鉴意义问题的答案,而不是盲目的进行制度的移植。2003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获得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开始实行。我国《商业银行法》的修改表明,立法者逐渐吸收并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制度的嬗变结果,并逐渐与中国的金融业实践相结合,体现了法律修改的前瞻性。因此,43条修改的重大意义在于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用法律手段拓展商业银行的创新与发展空间,以法律方式明确保护商业银行市场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组织结构创新,为扩大资本市场,减少间接融资,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创造了一个宽松的法律环境,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加风险控制手段和盈利能力。应当注意的是,尽管混业经营可能成为中国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必然选择,但立法的变更并非意味着我国短期内即可实现混业经营模式,其仍然有待于各种环境的发展和成熟。  相似文献   

15.
赵琳 《北方经济》2008,(20):82-83
我国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这己难以适应混业经营的世界大趋势,金融控股公司不失为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迈向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本文比较了世界各发达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行模式,分析其优劣,结合目前我国金融业经营现状与困境,得到结论:我国现阶段应建立以银行业为主体的纯粹性的金融控股公司,努力培养银行、证券、保险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专业化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多元化合作经营,加快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步伐。  相似文献   

16.
一、发展全能银行是金融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 所谓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是指承担多元金融职能,兼营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和保险业务等,通过金融同质化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全方位金融服务的银行集团或金融控股公司。 国际金融业大体经历了混业-分业-再混业三个历史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前,可以说是金融混业经营的初级阶段。这一时期,国际金融业还未得到完全充分发展,业务方式选择、金融工具使用等都有其局限性。30-70年代,基本是金融分业经营时代。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加剧了…  相似文献   

17.
中国加入WT0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程度日益加强,与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关联度愈来愈大,必须顺应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将混业经营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现有的分业体制存在着制度滞后的缺陷,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深化改革,逐步实现金融监管从分业经营到平衡过渡。  相似文献   

18.
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发展趋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银行管制放松促进金融业混业发展 (一)银行分业混业模式的形成与金融管制程度 金融管制程度即金融管制松紧度的国际相对比较,1999年以前,国外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大体上有两种:(1)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欧洲模式;(2)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美国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形成与这两个有代表性国家长期以来金融管制的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  相似文献   

19.
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本文通过对中国银行业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和劣势分析,指出了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认为中外资银行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人才竞争、核心资本业务竞争和品种及产品创新方面的竞争.指出了中资银行存在的诸如信息披露制度、分业经营的限制和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应对的策略: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分业管理走向混合经营;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联合;提高金融运行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20.
国际银行业务发展的潮流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存贷款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从各国实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看,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综合型银行模式,是指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卢森堡等国的商业银行;另一种为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全能银行模式,它是指在金融控股公司或集团外设立若干个子公司,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等。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以前,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普遍实行混合经营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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