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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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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皓元 《北方经贸》2014,(5):98-100
2013年3月28日,广东高院针对有着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之称的奇虎诉腾讯反垄断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奇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腾讯公司被诉的行为不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2013年11月26日,奇虎360诉腾讯垄断系列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这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互联网行业是一个生机勃勃同时竞争激烈的产业,并且市场竞争状况具有自己的个性特征。《反垄断法》如何合理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已成为法学界、互联网产业界、经济学界需要共同思考、面对并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王宁  于晓东 《商业科技》2014,(16):198-198
随着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槌的敲响,历时三年的3Q大战最终以360败诉而宣告结束。但由于该案涉及互联网环境下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吸引了多方的关注与讨论。该判决对于中国反垄断司法实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有助于推动互联网朝着创新、开放的方向发展,推动了反垄断法在互联网行业的专业性实践。笔者主要针对反垄断法中关于网络经济中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致力于通过结合国内外司法实践为我国互联网经济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提供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法中一个基础性概念。它是在反垄断执法中为了明确界定企业间竞争的界限而使用的一个概念。如何对相关市场进行认定是实施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保障反垄断法有效适用的基本条件之一。而要界定相关市场,就要从相关商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和相关时间市场进行三维度的综合认定。在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之际,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制定相关市场界定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4.
2007年8月30日《反垄断法》正式出台。《反垄断法》的出台对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反垄断法》并没有具体规定反垄断执行机构设置,且反垄断委员会的性质定位于协调性的机构,这对于我国反垄断的贯彻执行是不利的。在借鉴西方国家反垄断执行机构的设置的基础上,对我国反垄断执行机构设置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的频发引发社会争议,也促使中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不过,《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适用凸显执法困难的问题。对腾讯封禁抖音行为的分析显示:虽然腾讯可能在即时通讯市场和短文字社交市场中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其限制抖音外部链接转发的行为也符合拒绝交易的行为特征,但该行为可能并不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不属于《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互联网平台限制竞争的行为在多个层面冲击既有的反垄断分析框架。欧盟的《数字市场法》草案为我国规制互联网平台限制竞争的行为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随着我国《反垄断法》的呼之欲出,有关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争论也愈演愈烈。本文试图从反垄断法的法理剖析入手,通过对国外经验的借鉴及我国现状的考证,探讨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相关问题。一、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法理基础“法令之所以重要,不在于是不是写在纸上,而在于去执行”①。反垄断执法机构应然上要具备与反垄断法相一致的法理内核,本质上要反映反垄断法的法理诉求。1.反垄断法的性质反垄断法在我国属于经济法的范畴。经济法体系中又有宏观调控法、市场管理法、社会保障法等等…  相似文献   

7.
正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加强执法渐成常态的条件下,我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及执法体制都亟需完善。未来,应进一步健全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体系和相关实施细则,并从执法体制、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上加以完善,切实提高我国反垄断执法绩效。一、反垄断执法趋于常态化《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我国的《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开始实施,具体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8.
《工商行政管理》2009,(14):59-59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作为传统三大垄断行为之一,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方面,也是工商部门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的重点之一。本文试图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进行探讨。我国《反垄断法》在反垄断行为的认定上采用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相容的违法认定标准,仅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不使经营者当然成为《反垄断法》规制乃至处罚的对象。第三章的核心在于“滥用”二字,即只有经营者滥用了其所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才会遭到《反垄断法》的否定性评价。对于“滥用”,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民事诉讼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方式,原告资格的认定则是反垄断民事诉讼得以启动的前提。近年来,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然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原告资格的规定却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这将限制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发展和《反垄断法》的实施。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全面分析了美国的"间接购买者规则"、德国的"受影响标准"以及欧盟《白皮书》中的"受损失标准",并立足我国现行制度,结合我国国情,认为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应当以"实际损失标准"来界定原告资格,并确认消费者协会在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0.
正市场竞争是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福利提高的重要动力。为了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多家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在反垄断执法中,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是经营者存在滥用其支配地位行为的前提。对于  相似文献   

11.
刘健 《中国物价》2013,(11):48-50
国有企业是我国市场上一类特殊的市场主体,从反垄断立法到当前的反垄断执法,对于如何实现对国有企业有效的反垄断规制,社会各方面一直有相关的讨论。本文从《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入手,分析其对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基本态度,并具体研究了国有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的特殊性,提出了对国有企业反垄断执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反垄断法》出台前,与反垄断相关的法律规范散见于各部门法中,其中尤以《价格法》对价格垄断的规定比较系统。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后,《价格法》与《反垄断法》在价格垄断行为规制方面产生了法律竞合问题。反垄断执法部门如何正确合理地选择适用《价格法》或《反垄断法》,是当前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一、《价格法》与《反垄断法》的竞合一项完整的法律规范,通常由事实规范与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不同法条的事实规范适用于同一具体事实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即可称为法律规范的竞  相似文献   

13.
政府采购中的串通投标是一种价格卡特尔行为。由于我国投资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串通投标监管带来了两大难题:反垄断主管机构的权威性不够;反垄断主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权限划分不清。参照国外经验,按照《反垄断法》的要求,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工商总局在已有的反垄断法工作基础上划属权力,进一步进行政企分开,明晰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权限范围,逐步形成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14.
论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加深,企业间的并购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兴起,而中国经济的腾飞也一直与外国资本的注入息息相关。外国资本通过并购国内企业,一方面为我们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另一方面也造成国内市场外资垄断的危险。为了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有必要对外资并购利用相关反垄断法律进行干预,2008年正式实行的《反垄断法》无疑成了被人们寄予重任的焦点。本文试图结合《反垄断法》和其他配套的政策、法规浅析我国对于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反垄断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反垄断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国家工商总局作为我国负责竞争执法的主要机关之一,依据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承担重要的反垄断职责。为全面理解和掌握《反垄断法》的规定,更好地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本刊编辑部与公平交易局联合开辟专栏,用问答的形式,对《反垄断法》的基本宗旨、相关概念以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和讲解,供大家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16.
正《中国经济导报》9月26日发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的专栏文章:反垄断是一个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不可或缺的一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对反垄断的重视以及付绪实践相对滞后。这对我国市场秩序带来负面影响,客观上也使得一些企业,包括外企在内,习惯了"野蛮成长",习惯了之前没有《反垄断法》的日子。但是,没有反垄断法的市场不可能有序成长,中国加快反垄断的执法力度,是一个基本趋势。习惯了没有反  相似文献   

17.
近日,由长安街读书会、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竞争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互联网实验室(ChinaLabs)、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专委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联合举办的“数字经济研究联盟第三十一次会议暨《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解读和反垄断法修改研讨会”召开。研讨会聚焦当前平台经济领域备受关注的反垄断问题,围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对反垄断法的修改、平台经济的未来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8.
正反垄断政策是竞争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反垄断法》被称为国家的"经济宪法"。在实践中,由于发展阶段、市场环境和体制特征不同,各国对反垄断的理念有所不同,导致各国在反垄断实践中的操作存在差别。从理论上界定我国反垄断的目标和领域,客观分析我国的发展阶段、市场环境和体制特征,有助于正确理解我国反垄断的内涵和重点,正确指导我国反垄断的实践。  相似文献   

19.
孙挥 《价格月刊》2016,(12):31-35
转售价格维持是近年来反垄断经济学及反垄断法中最具争议的核心问题,至今在反垄断执法中仍没有形成明确、统一的分析方法和结论.我国很多行业中普遍存在转售价格维持行为,但由于我国反垄断立法的缺陷及执法、司法经验的不足,造成对案件的不同处理方式和结果,极大地损害了我国《反垄断法》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在反垄断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欧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提出可行的反垄断分析规则和执法政策,为我国的反垄断立法、执法及司法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20.
正9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对浙江汽车保险行业违反《反垄断法》的处罚结果。同时,首次在网上公布案件处罚决定书。《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社就本案相关问题采访了价监局相关办案人员。杂志社:为什么说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办案人员:《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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