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在现有国际税收制度下,收入来源国对营业利润征税一般以是否设置“常设机构”为标准。传统上以营业场所标准、代理人标准或活动标准来判断是否设立常设机构、只要缔约国一方居民在另一方进行经营活动,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如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等,便构成常设机构。但这条标准在电子商务中难以适用。电子商务中如果一国管辖权范围内只有一个服务器而没有实际的经营场所,是否也构成常设机构? 相似文献
2.
跨境破产的管辖权问题是解决跨境破产的基础。2007年我国新《企业破产法》首次引入了跨境破产,但是未对管辖权做详细规定。主要的管辖权标准有债务人住所地管辖原则、债务人主营业所所在地管辖原则、财产所在地管辖原则等。为了实现跨境破产管辖的统一,2002年生效的《欧盟破产程序规则》采用了主要破产程序和附属破产程序相结合的模式,并引入了更为灵活实用的管辖权标准——主要利益中心,为我国跨境破产管辖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电子商务条件下对常设机构确定规则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亚斌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5(3):15-17
常设机构是国际税收协定中划分非居民纳税人营业利润的重要依据。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常设机构的传统概念受到挑战。电子商务条件下我国应参照《OECD范本》和《UN范本》的规定坚持常设机构原则,并结合电子商务的特点重新认识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4.
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对传统的国际税收理论提出严峻挑战,其中尤以对常设机构的界定为甚。从分析国际国内现有流行观点,并结合常设机构的特点,得出结论--电子商务条件下准确认定常设机构是不可能的。建议对电子商务经营所得课税可以参照投资所得来源地确定标准中的做法。 相似文献
5.
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的综合商务技术手段,将会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其对税收的影响表现在:一是税收负担明显不公,二是税款流失风险加大,二是常设机构等概念难以确定,四是税收管辖权的范围很难界定,五是征税对象的性质和数量难以掌握,六是国际避税现象将更为突出,七是加大税务稽查的难度。因此,针对电子商务征税应采取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丁倩兰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
海峡两岸所得税发生双重征税的原因有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居民身份确定标准的不同,对收入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不同。借鉴大陆与香港、澳门签订的税收协定,消除两岸双重征税、促进两岸经贸关系持续稳定发展的对策,即签订两岸税收协定及加强两岸税务合作。 相似文献
7.
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的总体影响不大,但从公平税负的原则来看,对电子商务应实行征税。具体征税方法应从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方面入手。针对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在对电子商务征税时还应坚持收入来源地秋辖权原则,并对“常设机构”重新认识和界定。 相似文献
8.
刘亚斌 《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2,15(3):15-17
常设机构是国际税收协定中划分非居民纳税人营业利润的重要依据.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常设机构的传统概念受到挑战.电子商务条件下我国应参照<OECD范本>和<UN范本>的规定坚持常设机构原则,并结合电子商务的特点重新认识相关内容. 相似文献
9.
沈烨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0,21(2):29-35
电子商务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交易方式的全新交易方式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加强对非居民跨国营业所得征税问题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电子商务全球性、即时性和直接性的特点 ,使得常设机构原则面临着挑战。文中通过对美、德等国家政策观点的分析 ,作者认为 ,我国在电子商务环境中非居民跨国营业所得征税应采取的政策为 :以最大限度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为首要原则 ,其次是税收中性原则、既有税收原则和灵活性原则 相似文献
10.
张功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11):95-96
针对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问题,学术界提出了第四国际空间、最低联系、服务器所在地、有限管辖、扩大地域管辖、网址管辖、新主权理论、网络自治论、刑事管辖权的共享或者转让理论。这些理论都有其合理成分,但都不能完全解决现实问题,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问题需要通过对现有刑事管辖理论的合理解释来解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