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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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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基本案情某市地税局对某卷烟厂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2006年度,该卷烟厂在增值税方面,库损烟叶1824977.69元,属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金转出310246.21元。将购入的货物(食用油、雨伞等)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应计提未计提销项税金629745.52元。将自制的的卷烟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应计提未计提销项税金  相似文献   

2.
在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 ,对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作为投资、用于集体福利以及无偿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为 :借记“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等科目 ,而对贷方的“销售收入”科目没有明确指出。在实际工作中 ,一些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 ,作出了错误的会计处理。比如 ,某企业以自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该批产品成本为500万元 ,假如该产品适用17 %的增值税率。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 :借 :在建工程585万元贷 :产成品500万元应交税…  相似文献   

3.
赵廷磊 《上海会计》1999,(11):22-23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保证国家税收角度出发,列明了8种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如: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之所以“视同”销售:一是为了确定纳税义务人(如代销业务);二是为了确定销售额(如企业自产自用),便于征税。视同销售是否都要通过销售收入帐户核算,笔者认为,要依情况而定。第一,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例1〕某国有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工程。产品的成本70,000元,计税价格为75,000元。假如该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  相似文献   

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包括赠送用户SJM卡、手机或有价物品等实物)受到一些用户的欢迎。这种电信单位开展业务过程中附带赠送电信产品行为究竟如何纳税?”电信单位开展业务过程中附带赠送电信产品征税问题一直在征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一些国税机关认为,电信单位赠送电信产品(如手机或其他有价物品)属于无偿赠送货物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与他人,属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赠送货物的销售价征收增值税。[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朱海 《涉外税务》1999,(8):71-71
在日常稽查中,经常发现企业有用外购货物(如烟、酒、茶叶等礼品)无偿赠送他人的情形.对此,有的企业直接将外购货物全额计入交际应酬费,不抵扣进项税金;亦有的企业是先抵扣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金,在货物送出时再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金转出.而这些做法,很显然有悸于税法.  相似文献   

6.
秦豪荣 《财政监督》2012,(34):47-48
一、背景材料XX企业成立于2004年,作为招商引资企业,享受了A县各项优惠政策,包括无偿划拨土地4.6万平方米,该企业利用项目优势争取上级有偿资金437万元,无偿资金179万元,技术改造资金110万元,县级财政以长期股权投资形式投入246万元。20XX年,A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对XX企业进行了国家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套取国家资金396万元的违纪情况。  相似文献   

7.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将自产、委托、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或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无偿赠送他人时,均应按规定计缴增值税。  相似文献   

8.
某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主产品为电子元器件。2009年底前一直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1—12月申报产品含税销售收入49.44万元.缴纳增值税1.44万元。2010年3月,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该企业在2009年12月还销售了一批产品.价值10.3万元.以他人名义到税务机关代开了普通发票.  相似文献   

9.
首先让我们看一个简单的例子:某国有工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工程。产品的成本为10O万元,增值税率为17%,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在建工程1,170,000贷:产成品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该例中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在税法中称为“视同销售”业务。属于该类业务的还有如把产成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赠送他人等。虽然这种业务并不直接产生现金收入,但税法上仍作销售处理,仍要交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在会计上,“企业内部职工生活福利、在建工程等领用的产品,也应按对外销售计价,而不能按生产成本结转。…  相似文献   

10.
货物对外捐赠是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货物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而赠送赠品是商家为了促销和推广产品而常常采用的一种营销策略,这两种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均容易混淆.文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它们进行了分析并举例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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