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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魏某在骑自行车回家途中遇到邻居李某。当时李某喝醉了酒,正骑自行车载着5岁的儿子回家。魏某见状主动提出帮助李某带孩子,李某应允。魏某载着李某的儿子返家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的儿子左侧股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魏某和摩托车驾驶员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法院认定魏某和摩托车驾驶员在这起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各方达成协议:魏某和摩托车驾驶员分别赔偿李某儿子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4500元。法不容情,助人送小孩出了事照样赔偿@赵大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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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将树刮倒,砸坏了停在树下的夏利车,如果车主和树主都没有房山过错,损失该谁承担?北京市房山区法院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判决树主和车主各担各的责任。 李某系北京某动力厂家属区的居民。今年5月16日,他购买一辆夏利牌轿车,办完相关手续后,将车停放在家门口。5月17日下午,突然刮起大风,李某家门前的一棵约40年树龄的槐树被刮倒,恰好砸在李某的夏利车上,将车砸坏。李某为此花费修理费25496元。李某认为。自己的损失应该由树的主人──某动力厂负责,于是起诉要求动力厂赔偿25496元。动力厂则认为,槐树倒地系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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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3月24日9时55分,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三路北四位村西时驶入道路北侧路沟,轿车右侧将正在道路北侧路沟内工作的殷某和王某撞出,造成殷某和王某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后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和殷某各项损失45万余元及每年向殷某支付护理费3.6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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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2日上午,浙江省玉环县某杂货店蒋某骑白行车把30斤大米送到一小区。在送完货回店里的路上经过小区下坡处.蒋某看到坡急便下车推行.当他从一名步行去菜场的70多岁老妪李某右侧经过时.白行车前轮碰撞到李某的右胯部,致其向左侧倒地受伤,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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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的小龙与8岁的小虎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学的同班同学。一日下午放学后,小虎骑自行车载着小龙回家,骑出大约200米时,自行车突然摔倒,致使小龙腿部受伤。经治疗花去医药费8千余元。因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小龙的父母将小虎的父母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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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王某每天开摩托车接送新谈的女友上下班,女友非常高兴,两人情投意合,甜甜蜜蜜。一天下午,王某开摩托车送女友回家经过一个涵洞时,只顾扭头和女友谈情说爱,一辆三轮车迎面驶来,王某发现情况不妙,刹车不及,一下子撞了上去。骑三轮车的人被撞下车,车轱辘被撞歪。王某面部檫伤,女友一只胳膊被撞错位。女友怪他冒失,和他分了手。王某还要赔偿三轮车的损失,后悔莫及。骑摩托谈情说爱 撞人赔钱失女友@贺晓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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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四个月前,赵女士参加了驾校的驾驶培训。由教练随车指导上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见有多名行人突然横穿公路,一时惊慌而手足无措,将其中的李某撞成重伤,并导致七级伤残。事后,李某曾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已经约定:"无证驾驶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为由,让李某找驾校担责。驾校又以交管部门认定赵女士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为由,让李某向赵女士索要。保险公司和驾校真的无需担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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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2日,浙江省龙游县龙游镇的妇女阿莲搭乘金龙客运公司的浙HE0774号客车时,由于客车超员被安排在驾驶员旁边的一个位子上。到达目的地后,驾驶员让阿莲从驾驶室门下车。阿莲下车时一脚踩空摔倒在地,摔断了左小腿。后经法医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住院19天,花去医疗费14000多元。医生建议她休息三个月以后还得动一次手术,需治疗费5500元。阿莲认为驾驶员叫她从不该乘客下车的地方下车造成她受伤,客运公司应赔偿她的损失,被客运公司拒绝。2003年10月24日,阿莲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客运公司赔偿她医药、护理、误工、伤残补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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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投保人张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高速行驶,行人李某忽然翻越栏杆进入高速公路。张某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将李某当场撞死。后来经当地交通大队勘察认定,所有责任都应该由李某承担,张某无事故责任。但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新交法),即使张某无责任,也应当承担对李某的经济补偿。当张某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既然投保人是无责任的,保险公司当然小对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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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27日,一声正义的枪声响过,一起因交通事故而演变为故意杀人案的主犯李军华伏法。涉及本案的售票员朱建珍、驾驶员张强也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十年。 1999年 5月 12日,甘肃省玉门市个体运输户李军华聘用的驾驶员张强驾驶小客车在市区停车下人时,在怀抱刚满周岁婴儿的乘客李某尚未安全下车的情况下,便急于起步行驶,致李某和婴儿摔倒在地,造成母子俩受重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在执勤民警的责令下,该车驾驶员及售票员将受伤母子送往医院救治。然而,就在母子俩正在医院被抢救时,得到消息的车主李军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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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王某和他雇请的司机吕某从事货物运输。一日运货到几百公里外,返回时已是深夜。回家心切的吕某把车开得很快,急转弯时撞上了路边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吕某想下车去把那名男子送到医院抢救,王某却想如果送伤者去医院自己要赔上不少钱,不如趁夜深人静,没有被人发现,一逃了之,不让吕某下车,并要求他赶快逃离现场。因抢救不及时,造成那名男子死亡。交警查清事实,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五年,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王某对此感到难以理解,人不是他撞死的,车也不是他开的,只因自己说了几句要吕某开车逃跑的话,怎么就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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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4日,浙江省缙云县丁某乘坐丈夫驾驶的挂靠在长红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红公司)的客车回家。当车行经一漫水路段时,水位已超过红色警戒线,但吕某仍强行通过,一个浪将客车冲出路面掉进河里,车内人员爬上车顶等待救援。由于水势不断上涨,车顶上的人全部落水,丁某与其他三名乘客溺水身亡。交警大队认定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03年11月28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长红公司赔偿了除丁某之外的三名死者家属每家10万元。吕某及丁某家属认为,丁某作为遇难者也应得到相应的赔偿;但与长红公司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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