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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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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讯     
●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必须符合五个条件近日,最新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可以探索,但必须符合5个条件。一是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其中标的企业或者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应当由有管理职权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管理层收购(MBO)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严禁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根据这—意见,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制订,由直接持有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单位负责或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相似文献   

3.
《产权导刊》2005,(1):64-6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维护国家和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鲁阳 《产权导刊》2005,(12):48-50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转让,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经济行为.  相似文献   

5.
李金升 《产权导刊》2011,(12):35-38
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的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定,规定只能在特定条件下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才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但是,因为特定的立法技术,有些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的条件需要予以进一步确定和探讨,以便准确适用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达到合法协议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备受关注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1日经审议通过,并于昨日由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国资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但办法未涉及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  相似文献   

7.
产权交易凭证的出具和取得,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后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这是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的规范性规定。然而,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依据、产权交易凭证的证  相似文献   

8.
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程序做了规定,占总条款的35.9%,由此可见国务院国资委对转让程序的重视程度.该章节从企业内部决策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签订转让合同、交割结算、变更登记等,都做了明确的程序规定.可以说,程序规范是国资委3号令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9.
随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的颁布实施,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工作正逐步纳入规范运行轨道。根据该办法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由此看来,对于产权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的国有产权在转让前必须进行产权界定。  相似文献   

10.
鲁阳 《产权导刊》2005,(6):20-2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相似文献   

11.
随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的颁布实施,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工作正逐步纳入规范运行轨道.根据该办法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由此看来,对于产权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的国有产权在转让前必须进行产权界定.  相似文献   

12.
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投资公司)的行为。国有股权出资是指出资人为国有身份时的股权出资行为。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  相似文献   

13.
采取招投标方式实施企业国有产权的公开转让,是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中首次以国务院部门规章的法律形式规定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一种方式。开封市产权市场在该办法施行以来,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业务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深入的探索。  相似文献   

14.
国资委和财政部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相似文献   

15.
产权动态     
国资委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要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事项获得批准后,转让方应当持批准文件、受让方的全额现金支付凭证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交易鉴证手续。《通知》称,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到经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在确定受让方并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后,由转让方按照国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管理的规定,将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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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焦点 FOCUS国资委明确国有产权转让操作办法 近日,国资委发出通知,对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一些操作问题作出说明和规定。这份由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定了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操作办法。  相似文献   

17.
沈立群 《上海国资》2014,(11):15-15
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时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具有认证合法有效、防范交易或然风险的作用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履行出资管理职责的国资企业集团,其在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时,应当审查"载明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转让行为的论证说明,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和转让收益的处理意见等事项和内容"的转让方案;同时。  相似文献   

18.
《产权导刊》2005,(10):41-41
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河北省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操作规则》,对公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操作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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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务院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强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是规范的前提”。天津产权交易市场作为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试点市场,努力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登记、挂牌、签约、结算、鉴证的程序中,坚持三审制度,严审九大内容,确保企业国有产权在市场内规范有序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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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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