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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推行,北京市也相继加入了试点地区范围.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趋势,这对于施工企业的影响和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财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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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制定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IT企业属于现代服务业,是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企业.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这对IT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IT企业要改善已有的税收结构,进行新的筹划以促进企业发展.本文结合“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相关情况,首先探讨了两税并存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然后着重从企业税负、企业收入成本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阐述了“营改增”对IT企业的影响,并提出了税改后IT企业的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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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本文就金融业“营改增”的可行性、难点进行了探讨,并借鉴世界范围内的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做法,提出了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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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同时以附件形式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相应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等文件废止.北京国税微信六个关键词带您读懂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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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以来,“营改增”已经在全国12个省市快速推进.伴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电信企业也被纳入到这一改革过程之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 43号)、《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及相关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行业正式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由于新的税负政策产生变化,电信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动,以至于在实施“营改增”新税法之后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包含着积极因素对电信电信企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负面的作用.在此,为了加强在“营改增”政策之下通信企业的财务管理,对新形势之下“营改增”对通信企业财务管理影响进行探究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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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重要试点行业。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物流企业暂时性地出现了税负上升的局面。本文探讨了“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期能为物流企业顺应税制改革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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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文结合"营改增"文件中的要点,就建筑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提出几点筹划方案,以帮助建筑企业有效控制企业税务风险,降低税负,防范涉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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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规范了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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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其中保险业被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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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推行,北京市也相继加入了试点地区范围。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趋势,这对于施工企业的影响和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财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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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一系列营改增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逐步扩大至京、津、苏、浙等省市。财税[2013]37号文《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营改增是一次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改革,"营改增"对建筑租赁企业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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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制定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IT企业属于现代服务业,是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企业。我国政府大力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这对IT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IT企业要改善已有的税收结构,进行新的筹划以促进企业发展。本文结合"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相关情况,首先探讨了两税并存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然后着重从企业税负、企业收入成本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阐述了"营改增"对IT企业的影响,并提出了税改后IT企业的注意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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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期初挂账税款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第37号)附件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对试点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营改增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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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地区和行业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并将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文章从分析两税并存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入手,重点讨论了"营改增"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同时提出改革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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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地区和行业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并将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文章从分析两税并存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入手,重点讨论了"营改增"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同时提出改革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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