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现状当前我国地理标志立法保护模式混杂,商标法制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三者并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简称以下农业部)均是我国地理标志行政管理主体。国家工商总局依据2001年第二次修订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行使对地理标志的管理权,并于2007年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中国地理标志(GI)"[1]。国家质检总局在1999年就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并先后制定了《原产地域产品通用 相似文献
2.
印度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印度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有许多享誉世界的地方特产,如Basmati香米、大吉岭茶(Carjeeling Tea)等。但是在1999年之前,印度一直没有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立法,地理标志主要受普通法假冒诉讼和商标法的保护。从1997年开始的长达5年的“Basmati之争”使印度认识到了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性,并促成了 相似文献
3.
地理标志是TRIPS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要求各成员保护的知识产权之一。虽然协定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第二部分第三节)只有3个条款(第22条、23条和24条),但这些规定所占的篇幅和字数,在协定的第二部分中却位于第二,仅次于第四节的“专利”,而大大超过了第一节的“版权及相关权”和第 相似文献
4.
山东胶南市工商局实施行政指导,终使“胶南绿茶”注册成功,这是胶南市首个获准注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相似文献
5.
证明商标是指证明提供的商品原产地、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他特定品质,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如纯羊毛标志,真皮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根据国家工商局制定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对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就是通过注册证明来实现的,这也符合1994年达成的关贸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精神。TRIPS虽然没有使用《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即《里斯本协定》)中原产地名称这个概念,但却规定了对与原产地名称含义相近的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内容。其基本要求是,凡加入WTO的成员国或成员地区,均须对其他成员的地理标志予以保护。有了这样的规定,我国的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与国际公约的接轨必将更加紧密,证明商标的注册依据也更充分。无锡“阳山水蜜桃”是否属于“TRIPS”所称的地理标志?又能否作为证明商标注册?本文拟对此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德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体现在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下文简称《商标法》)中。德国《商标法》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其一。是在《商标法》中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作出专门的规定。德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有三商标、商业标志和地理来源标志,该法第6部分即为“地理来源标志”,它是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规定.这是一种专门的立法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7.
分析目前中医药所面临的困境及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知识保护的优缺点,提出充分利用地理标志来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可以较好地起到“保护中医中药的国际声誉,提升传统中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论点。文中详述了地理标志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意义及如何申请地理标志、需保护的主体和客体、权利的范围等等,同时也客观指出了地理标志的一些局限性。 相似文献
8.
地理标志的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TRIPS协议对此做了专门规定。目前,各国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通过专门立法进行保护;二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三是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中。本刊选登的《爱沙尼亚地理标志保护法》即属于第一种类型。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始于199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去年修改的《商标法》进一步对地理标志做出了明确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注册。到目前为止,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达70余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是促进我国农副土特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振兴我国农业经济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9.
2001年《商标法》第二次修改生效后,我国正式将地理标志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注册保护。近年来,随着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数量的不断增长,其使用和保护的问题也更多地受到关注和重视。在实践中,“重注册、轻使用,重通用、轻保护”的现象比较普遍。如何从法律层面有效解决, 相似文献
10.
陈朝晖 《中国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2009,3(7):36-41
本文从中医中药的社会经济效益角度论述了“中医”、“中药”的重要价值,再通过地理标志的意义、申请方法、权利保护范围、注意事项和具体案例等方面论述了将“中医”、“中药”申请为地理标志保护的可行性,并提出以下论点:如能善用地理标志来为传统中医药产品打造一个高质量、安全可靠的发展路线,不仅可以维护中医药产品的国际声誉,更可以做大做强传统制药企业,使其能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相似文献
11.
一、澳门知识产权法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工业产权方面澳门《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将专利、药品及植物药剂产品的保护、半导体产品拓朴图、设计及新型、商标、营业场所名称及标志、原产地名称及地理标志、嘉奖等纳入保护范围。这与内地有所区别,内地是通过单行法例来进行保护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法总共有314条,对工业产权的登记、注册类型以及侵犯工业产权行为的刑事行政法律责任作出了 相似文献
12.
<正>一、现行中国地理标志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自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开始,中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已历经近40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迫切需要从顶层设计的层面对地理标志制度进行完善。(一)就行业监管而言,现行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和监管模式不统一,并行且冲突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在法律制度层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依据现有不同的法律规范,我国地理标志管理制度和模式存在“三套制度、两种模式”,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地理标志商标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地理标志产品制度、农业农村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 相似文献
13.
14.
奥林匹克标志既是奥林匹克精神的象征,也是奥林匹克运动重要的无形资产。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行政保护到立法保护的发展过程。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奥委会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和奥运会会标以及吉祥物图案在内的奥林匹克标志。此后,我国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相似文献
15.
16.
17.
中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是通过《商标法》途径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我国《商标法》中的地理标志概念援用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中的概念,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相似文献
18.
19.
<正>1992年第2081/92号条例(即《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识和原产地标记条例》)[1]是欧盟关于地理标志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文件。该条例明确了地理标志的定义、登记程序和保护原则,标志着欧盟范围内地理标志制度的建立。在随后的三十年间,欧盟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持续得到发展,已囊括包括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的第1151/2012号条例[2], 相似文献
20.
地理标志与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
根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原产于某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上某个地区或某一地点的产品的鉴别标志: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它确定的特性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很显然,地理标志属于保护工业知识产权的一个分支部分,我国也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国际范围内来承认和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