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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特有的基本精神和宗旨的体现,作为其核心内容的"三公"原则是根据证券法的本质特征并结合证券市场的基本特性抽象出来的基本准则,它指导证券立法、司法及证券市场活动,并贯穿于证券发行和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始终."三公"原则无疑是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没有"三公"原则就没有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2.
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法是指与证券有关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证券立法包括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关于发行外资股的法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章、有关证券交易所的法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规和处罚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法规。  相似文献   

3.
孟雪 《辽宁经济》2009,(4):50-51
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法是指与证券有关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证券立法包括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关于发行外资股的法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章、有关证券交易所的法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规和处罚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法规.狭义的证券法是指调整在证券发行、交易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指1998年12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法不同于公司法,  相似文献   

4.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流动的市场,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证资本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是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资本市场运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均表明,证券立法基本框架的中枢就是信息公开。上市公司及时、完整地披露财务及其他信息,可以使投资做出明智的判断,同时也是防止证券欺诈的重要手段。我国自成立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以来,先后出台了许多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对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证投  相似文献   

5.
邱大梁 《特区经济》1992,(10):32-33
<正> 一、转换机制,实现政府由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转变1、通过立法明确证券市场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由于国家权力机关至今还没有关于证券市场的立法,证券市场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没有切实的法律保障。因此,应通过立法赋予证券市场合法的地位,并保障其健康发展。2、由于立法权高于国家其他权力,证券立法可解决行政无权或无法解决的事情。如(1)有关证券市场管理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一些基本的要求和条件都应由证券基本法加以规定,以使各地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行政制定规章规则时有章可循。(2)证券市场管理体制问题只有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证券管理基本法,通过基本法组建一个专门的政府证券管理机构,规定它的组成、机构设置、法律地位,赋予它确定的权  相似文献   

6.
熔断机制这一在世界证券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交易制度,在2016年初登陆我国证券市场遭遇滑铁卢后被暂停实施。投资者在熔断制度实施期间蒙受了巨额损失,却救济无门。熔断制度的失败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试错式”证券立法模式的弊端。鉴于证券法修改稿二读已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本文试图从法理分析入手,对熔断制度实施期间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如何获得权利救济和保护,以及怎样改良传统的“试错式”证券立法模式这两个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试图为我国证券领域的制度创新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7.
洪锦 《产权导刊》2006,(9):61-61
证券市场是什么?证券市场就是买卖证券的场所。 证券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是这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我们国家规定的“证券”就是指“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相似文献   

8.
论证券业商业贿赂的成因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建敏  袁锦 《山东经济》2008,24(6):98-102
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损害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证券业商业贿赂行为以各种各样的“折扣让利”、“营销方式”出现,以致于人们认为“法不责众”,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商业习惯。其后果却危害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得《证券法》所规定的“三公”原则大打折扣。  相似文献   

9.
《证券法》与证券市场的关系非常密切。《证券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因为中国的证券市场从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正式开业那一天到现在,大约走过了八、九个年头,但还是一种“暗箱操作”,没有明确的法规。在这种情况下运作就产生许多的问题,比较大的与《证券法》有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行,二是交易,三是证券市场与其他市场关系问题。通过这八、九年的实践证明,没有一个证券的根本法规是不行的。说  相似文献   

10.
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走过了近20年金融领域的市场化也叫响了20年,但关系到资本市场长治久安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建设,总是让人唏嘘不已。被市场呼唤良久的“三公原则”(指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公正原则),其中,公开原则是要求证券发行人和与发行证券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相似文献   

11.
世界各国的审核制度基本可以分为两种:注册制和审核制。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加转型市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一直处于变迁之中。《公司法》、《证券法》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是可以称之为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上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证券法》起草小组组长厉以宁教授近日指出,中国证券市场最后要与世界市场接轨,但会分阶段进行,而于1998年年底出台的《证券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则属阶段性的,他透露,在《证券法》出台后,其原班起草小组将着手研制《投资基金法》,预期可于1999年底出台,而《信托法》现已提交人大。另外,为保障民营独资企业的私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关方面正在起草第一部保护私人独资企业法规——《独资企业法》,预期也可于1999年出台。厉以宁指出,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经验不足,加上吸收亚洲金融风暴的经验,《证券法》…  相似文献   

13.
王小娟  石峰 《特区经济》2011,(6):107-108
美国是世界上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其证券法律也最为完善。作为典型的普通法系国家,美国证券法在长期司法实践中为证券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创立了诸多规则,且具有实用性、灵活性和针对性。不仅为普通法系各国所效仿,亦为部分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所借鉴,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因此,本文主要介绍讨论美国证券侵权责任因果关系制度,以资借鉴。  相似文献   

14.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上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现象,近年来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各方一直在探索建立更为严密合理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模式。继2002年证监会颁布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3号令)、2004年起在证券行业内推行客户资金独立存管试行标准之后,2005年lO月,最新修订颁布的《证券法》又进一步规定了“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当前证券市场上关于如何落实《证券法》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模式的要求仍在探讨之中。本文通过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律性质的分析、国际市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模式、证券交易的运行机理等分析认为,以证券公司为存管主体、引入和加强商业银行监督核查机制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模式更加符合证券市场运行的机理、《证券法》的基本要求以及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国际化、不断创新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5.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提出初始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不规范问题必然性的基础上 ,对当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中的问题形成的主、客观原因进行了探讨 ,并在比较美国公平披露规则后提出了可供借鉴的启示 ,认为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规范和发展我国证券市场 ,必须要构建一整套健全、完善和符合“三公”原则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 ,对如何构建和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 ,提出法制化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和完善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税制的思考丛建阁,赵大立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不仅要从根本上通过法律(如《证券法》的出台)来规范、指导和监督,还须运用有力的经济杠杆如税收对其进行有序、有别的调节。税收,作为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调节的主要经济杠杆,对证券市场的证券发...  相似文献   

17.
《证券法》将直接推动政券市场的发展《证券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是为了强化对证券市场的立法监管,更是为了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法》在强化对证券市场监管同时,也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在许多方面突破了现有法律法规的限制,为证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创造了更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将会起直接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史振郭 《开放潮》2005,(9):70-71
重点关注证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证券法》修改完善时,应当始终把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放在首位,不仅要确立保护投资者利益为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而且要为实践中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制定法律依据。具体地说:  相似文献   

19.
巨婷芳 《魅力中国》2010,(29):131-132
2005午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证券法》作了重大修订,新《证券法》一定程度上突出了民事责任的规定,如第69条。但其在“证券发行”一章中没有对不实陈述的民事责任予以规定,这是一个缺陷。本文以证券发行中不实陈述民事责任为主线,从证券发行中不实陈述及其民事责任入手,通过对国外内关于发行中不实陈述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进行考察,围绕证券发行中不实陈述民事责任制度存在的有关问题,重点分析了证券发行市场不实陈述民事责任的行政前置程序、诉讼方式和民事赔偿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证券发行中不实陈述的民事责任制度作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章一春  翟丽媛 《特区经济》2011,(11):133-136
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了证券发行都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这使得在美国证券法中原本与非公开发行核准豁免相配套而设立,《证券法》第十条第三款非公开发行一般性劝诱禁止的规定失去了继续存在的逻辑基础和实际效用。从发行核准制度设立的立法目的与行政监管收益成本两方面衡量,说明了我国建立证券非公开发行核准豁免的必要性。并结合国外立法和我国实际,对公开发行的界定标准提出了重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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