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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但司法实践中,刑事证人作证难和出庭难一直是困扰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因此,我国建立稳定、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是非常必要的。笔者结合刑事证人保护制度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以及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立法建议,以此抛砖引玉,以期完善我国证人保护制度,改变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现状,促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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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针对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了我国证人出庭的现状、原因及危害,提出完善证人出庭的建议:强化公民出庭作证的法律意识;建立强制性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健全对证人及相关人员的保护及经济补偿措施,以构建我国完善的刑事证人出庭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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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饱受证人出庭难的诟病,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了证人出庭作证的条款,但是审判实务中成效不大。为解决证人出庭难问题,经过对证人出庭作证现状及出庭难原因分析,我国应完善直接言词原则、明确证人不出庭作证的责任并完善证人保护和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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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成为了改革的核心与重点。在程序上,证人是否出庭关系到直接言词原则是否使用;在实体上.证人是否出庭关系到法院是否能够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得以正确裁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长期存在“证人不愿出庭,不敢出庭”的现象。针对该现象,新《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做了完善。笔者在下文中简要分析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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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却很少,这大大降低了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和证明力,不利于查明事实和真相。导致该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缺乏系统的证人保护制度。因此。应加强和完善证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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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证不仅是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同时它也关系到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其意义重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证人却不愿意出庭作证,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归根结底,这是由于国家不能给证人提供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让他们能够放心作证。由此看来,完善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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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这是我国法律对证人作证制度的基本规定。由于这一规定允许证人以两种方式向法庭提供证言,因此在审判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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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诉讼实践中,鉴定人出庭作证将直接关系到审判程序的公正。当前,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诉讼证据理论中,任何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为此,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做出详细阐述和探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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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证一直是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公正的保障。但是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证人出庭难的现状成为了目前司法改革的瓶颈,本文分析了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并对完善证人出庭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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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日益受到学界的强烈关注,但如反思一下,强制证人出庭缺乏法理理论的理由与支持,缺乏刑事诉讼法相关技术与机制的保障,违反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时也不符合证人证言发生的内在机理。中国的司法现状与传统对强制证人作证来说也是很大的障碍。我国当下以及可预见的未来较长时期之内,在我国的诉讼语境中并不必然需要确立以强制性的制度手段来实现证人所承担的出庭作证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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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诉讼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法律之所以规定要证人出庭作证,是因为证人所提供的证言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的法律事实,他人是无法所能代替的。同时,由于证人证言很容易受证人自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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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证人作证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刑诉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刑诉法第187条规定了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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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96年确立了控辩式刑事庭审方式,要求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然而,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对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造成了消极影响。文章立足法律和国情,从证人适格、证人证言的性质、质证权的实现等角度探究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进而从立法和制度建设上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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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几次修订中,就“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探讨。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许多修改、增加的地方都体现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变革,具体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立非法证据的排除制度;体现强制措施人性化的规定:保护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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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该规定明确规定了部分近亲属的免证权,虽然规定仍存在很多局限性,但在填补免证权立法缺陷上无疑是一大进步。证人免证制度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可以避免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法与情的尴尬,本文试从伦理视角入手,依托期待可能性和价值冲突理论解读证人免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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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制度广泛存在与英美法系国家中,是法治发达国家解决一些特殊案件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在我国现阶段的犯罪领域中,案件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技术化,追诉机关破案定案越来越困难,使得我国本就不充足的司法资源更显紧张。因此,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建立污点证人制度。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确立该制度,但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有运用,面对立法的缺位,探讨如何构建我国的污点证人制度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