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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一定的程序让原先不参加流通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改变股权分置的局面,实现股票的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将改变财务管理环境,从而带来财务管理目标和模式的转变。本文就股权分置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环境、目标、政策等影响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2.
苏武俊  肖灵 《会计之友》2007,(25):80-81
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一定的程序让原先不参加流通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改变股权分置的局面,实现股票的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将改变财务管理环境,从而带来财务管理目标和模式的转变.本文就股权分置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环境、目标、政策等影响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3.
苏武俊  肖灵 《会计之友》2007,(9S):80-81
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一定的程序让原先不参加流通的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改变股权分置的局面,实现股票的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将改变财务管理环境,从而带来财务管理目标和模式的转变。本文就股权分置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环境、目标、政策等影响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4.
冯峰 《活力》2007,(7):44-44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上市公司中的一部分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的状况,股权分置导致中国上市公司中的股东利益不一致,影响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不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的变化,股改的实施降低了不可流通的国有股比重,促使上市公司建立合理有效的股权结构,从而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是指在我国的A股市场上存在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情况。股权被分置的状况由来已久,是我国特殊国情和特殊背景下的产物,由于众多历史原因,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他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份也被做出暂不流通的安排,逐渐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截至2004年底,在我国深市和沪市两个市场中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到了4543亿股,  相似文献   

6.
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贤銮 《上海企业》2005,(10):42-43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现象为我国股市所特有,是在诸多历史原因下形成的。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国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高比例的股权不能上市流通, 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制约了证券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也影响了上市公司治理。股权分  相似文献   

7.
浅析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黄  杨亚萍 《财会通讯》2008,(11):30-31
多年来,股权分置影响了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被普遍认为是影响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最根本的问题所在,直接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差异的过程,这必然使得上市公司的经营目标回到全体股东财富最大化,市场约束自然形成,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8.
全流通问题已成为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此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主要是没有一个市场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目前就股权分置形成的原因、危害及其解决的迫切性,市场上已基本达成了共识,而非流通股份转换成流通股份,不论其转换的比例也好,还是转换价格也好,都需要给非流通股份进行流通定价,因此需要制定解决股权分置改革的策略。本文从股权分置概念着手,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实施风险,通过我国股权分置的现状,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存在的问题,得出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策略。  相似文献   

9.
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所特有的股权结构问题,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股份为流通股,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是由国有股、社会法人股所组成。这两类股票形成了“同股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在我国证券市场中非流通股约占全部股份的2/3左右,流通股仅占大约1/3的比例。  相似文献   

10.
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所特有的股权结构问题,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股份为流通股,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是由国有股、社会法人股所组成。这两类股票形成了"同股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在我国证券市场中非流通股约占全部股份的2/3左右,流通股仅占大约1/3的比例。由于历史背景的  相似文献   

11.
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会计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松华 《财会通讯》2005,(10):78-79
股权分置是指我国证券市场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在发展演变中,A股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分别设置状态。股权分置的存在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制约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此,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期通过建立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市场化协商机制,使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后获得流通权。显然,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的是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及由此给流通股股东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股权分置问题是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之初由于政治和经济体制原因所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一些经过股份制改制上市的公司都会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明确指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里也有要求:“该公司由法人持有的股份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实施之前,暂不上市流通”。这实际上限制了国有股、法人股股份的上市流通,形成了股权分置。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共有1378家上市公司,其中国有控股及参股的上市公司数量达899家,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7356亿股,其中非流通股4694亿股,大约占64%。长期以来,股权分置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3.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情况为我国股市所独有,而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的改革。支付对价一方面是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所获股权的单位成本一般来讲均低于流通股股东,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市场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流通股总量的增加势必会造成股票价格的降低.从而影响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此,非流通股股东需要以支付对价的方式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以获得股份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14.
程华 《上海企业》2005,(9):49-51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既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总体上采取的是搁置的办法,由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相应地,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  相似文献   

15.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的改革,旨在实现全流通。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长期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东7149亿元,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元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而国有股份(包括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又占非流通股份的74%。  相似文献   

16.
股权分置改革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首先分析了股权分置阻碍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原因,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趋同性,最后提出了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7.
股权分置即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按是否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和流通,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是流通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和流通,国有股和法人股是非流通股,不能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相似文献   

18.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研究背景(一)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是指将上市公司的股权从流动性差异的角度分设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由于我国在实行股份制改造初期的理论准备不充分,片面地理解确保公有制在股份公司的主体地位的指导思想,按所有者性质把公司股份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规定国有股和法人股不上市流通。  相似文献   

19.
本文首先分析了股权分置阻碍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原因,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趋同性,最后提出了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20.
为防止国有企业控股权旁落,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曾采取了股权分置的持股模式,即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原非流通股东在向流通股东支付补偿性“对价”后,变身为所谓的“大小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5%及以下的非流通股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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